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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2001-11-15]
邻家歌舞欢声在,浪子灯下心自哀。一片痴心君知否,何故夜夜入梦来。
人活着总是要做梦的。我是人,所以我也做梦。可是我常常在醒来就忘记了梦的内容,只留下梦中那种惆怅的感觉,让我一整天都不知道我是在梦中,还是真的生活着。幸运的是我虽然常常忘记梦的内容,但并不常常做梦,所以我还没有疯了。没有疯并不一定是件好事,至少对于我是这样的。说了这么多废话,其实不是我真正要说的内容,我只想说一个关于梦的故事。那是我唯一记得很清楚的一个梦。
我走在秋天夜晚一个很寂静的树林里,那是一个很美的树林,空气非常之好。树也很好,都是白杨,正是我家乡的那种,很粗糙,但很美。很少有人说它美,但这不是我的看法。我常常喜欢些别人讨厌的东西,比如家乡的大风。那天月色很美,懒散的在树林里飘着。有雾,略带些绿,并不浓,也正好是我喜欢的淡。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我觉得该有些事情发生了。我从没做过这样的梦,所以我觉得该有些事情发生了,在梦里我就是这样想的。
……我这样想了,事情也就在那一刻发生了。在那雾中出现了一个女孩,我不知道她是从雾中幻化出来的,还是本就站在雾中,因为我走近了就看见。其实当时我并不想知道答案。那种情况下,我想你也不会想知道。她一袭白纱,就在那静静的站着,乌黑的长发飘散在肩上。我看不清她的脸,梦里常常是这样,只要做过梦的人都知道。但我感觉到了她的美丽,不是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那种美,而是让你心悸却倍敢亲切的那种美,那种纯洁但并不让你觉得遥不可及的美,让你一见而倾心的那种美。那种美不能用语言来形容,因为那是来自于人的内心深处的美。我于是被她的美丽和纯洁所震惊,我呆呆的看着她,呆呆的看着她。但是我就醒了,梦总是这样,永远不会让你按你的意思去做。
……我想起那年我十五岁,我的心在那一夜进入了一线光亮,于是我终于在那一夜长大,开始明了感情这种东西。现在想起来,我不该做那个梦。那个梦除了让我长大,给我的其他的东西就是我从此不再快乐。那其实是个可怕的梦。现在我常常想那个梦的结局似乎预示着些什么,因为从此我的爱情故事从来都是开始便意味着结束。这使得我今天已经不敢再去奢望爱情在哪一天会降临在我的头上,就象我不敢奢望哪一天被天上掉下来的钱砸死一样。
我今天说这个梦的原因是这个梦似乎有了续集,但似乎更可怕。它的可怕不在于它是梦,而在于它出现在我已经没有了勇气的今天的现实中,这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续集的出现也是在秋天,很可惜不是在那个美丽的树林,而是在一个秋雨濛濛的日子,从天气到地点都没有可以让人觉得美丽的地方,我尤其讨厌这样的天气,所以那天我的心情并不好,不过只有我知道这一点。说完时间和地点,下面就该说到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了,这是我小学老师教我的,据说这是写记叙文的六要素。我讨厌这个东西,可我只懂得这样写,因为我是个没脑子的人,虽然我现在在中国最高的学府学习,但这并没有阻止我变得越来越来没有脑子。这就是说我以前是有脑子的,所以在我小时侯常被人认为是天才,但现在我已经没脑子了。没脑子就是说我没有什么可以思考的东西了,这是因为许多事是不能想的,想了会犯错误,我不想犯错误,我就没有了脑子。所以我也只有想想爱情这种无聊的东西。所以这个可怕续集就在这个时候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还是说人物吧,人物当然不是那袭白纱,现在已经没有人那样穿着,除非是在舞台上。我们不是在舞台上相遇,所以她也不是一袭白纱。虽然生活本身就是一个舞台,但这是另外的事。
这个续集中的主角其实并不是梦中的那个女孩,抑或与她相象。我之所以把这件事认为是那个梦的续集的原因是,在那个女孩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脑海中的那袭白纱就突然地从我的脑子中的一个我没有注意到的角落慢悠悠的走出来,而且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就从我的眉间走了出去。她的走路可以用风姿绰约来形容,但她在我脑子里住了这么多年,临走连个招呼都不打,实在很没义气,由此可见女人是很没义气的动物,所以她的走路我宁愿用扭扭捏捏来形容。之后发生的事是她扭扭捏捏的走到那个她的继承人那里,然后就进入到了她的身体里,再然后她就不见了。屋里本来有好多人,可惜他们好象都看不见这件事。我看见了这件并不是常常能看见的事,我应当是幸运的,不过这件事给我造成的结果却表明事实并非如此。
两个人都用她来表示,对于我这个没有脑子的人来说,叙述这个故事就显得很难。所以我决定暂时给她们每人一个新的称谓,或者说是名字。给人起名字也是件很麻烦的事,我决定就以她们生活的位置来命名她们。这样的话,白纱就应该叫做梦幻,那么另一个她当然就应该叫做现实。我想我这样称呼她们,她们会生气,但好在她们也不知道我说的到底是谁,所以我也不会惹上姓名权或者其他的什么权之类的官司,想起来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象是上小学的时候给老师起外号,实在不亦乐乎。
还是说这个续集,正如我所说过的,梦想进入现实对于我是个更为可怕的事情。这件事情的可怕之处在于,处于这样的状况我不可避免的要爱上现实,但我是不能爱上现实的。我不能爱上现实的原因有这样几个:第一,我早就说过我是个没有脑子的人,我要是爱上她,我就有脑子了。我这样的人有了脑子是要犯错误的,我不想犯错误,这是第一个原因;第二,我已经大四了,而且不准备考研,而她是大三的,而且准备考研;第三,我是个充满痛苦的人,这种痛苦是于生俱来的,老子说这是因为有身体的缘故,我不知道真相是否如此。如果我爱上她,就会把痛苦传染给她;第四个原因是我有一种被称之为抑郁症的病。一旦我们成为恋人,这几个原因中的任何一个都会使她痛苦。但现在梦幻在她的身上,我是不能让她痛苦的,因为她痛苦我就更痛苦,所以我不能爱上她。
但是要不爱上一个你无法不爱上的人,本就是件很痛苦的事。所以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爱就象你在无意识中骑到了老虎的背上,当你恢复了你的意识的时候,你已经不知道该做什么了。我现在就是这样骑在老虎背上,我的头因此而变得象是个正在上升的氢气球,越来越大,这两天简直已经成了热气球。
我实在不想我的脑袋象氢气球一样炸开,所以我经过一晚上的考虑,决定勾引她。因为这样我就同时有了梦幻和现实两个女朋友,这样的机会实在很难得。何况,我不管怎么决定,都是要痛苦的,既然缩着脖子是一刀,伸出脖子还是一刀,我倒宁愿争取主动。我所用的方法是极常用的方法,首先当然是眉目传情。但是因为我是个没脑子的人,所以一夜的思考使我疲惫不堪,双眼红肿而且面色苍白。再加上我妈在生我的时候没跟我商量,就把我生成现在这样一个三分不象人,七分倒象鬼的模样。所以第二天,我向她偷偷递了几个媚眼的结果是她吓得尖声大叫。最终的结果是整个楼的人都以为来了怪物。
我终于不得不说说我和现实现在所处的环境,否则被我的语文老师看见必定要骂我是混蛋加三级了。前面已经说过我已经是大四,大四的意思是我必须要做毕业论文了。在中国的大学里,我们的毕业论文实际上就是老师研究课题的附属物,这对于我的老师们来说无疑是个很好的制度,因为这样他们就有了很多的廉价劳动力,可以减轻他们不少的劳动。对于我们这个制度是好是坏我是无法知道的,因为我没有脑子,这让我少了许多无谓的烦恼。还是说地点吧,我是学化学的,所以我的实验论文当然要在实验室完成,不能象我的朋友吴依毛。他是学动物营养的,做实验论文可以去养鸡厂整天杀鸡吃肉。至于现实,她还没到做毕业论文的时候,她是我的老师从别的系请来帮忙的,但对于我来说,她实在是越帮越忙。我这样说的原因是这样的,因为学科的原因我们要不可避免的接触很多很危险的化学试剂,我既然想勾引她,所以本该由她来做的许多事就没法不是我来做。所以自从她来之后我的工作强度就得到了极大的加强。
自从现实那次尖叫之后,我的好胜心就被大大的激发。其后的事实是我的工作强度再次得到加强,脸皮的厚度也得以增进。虽然我因此被累的摇摇晃晃,但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就是说现实已经开始有所心动,至此我的信心倍增,决定再接再厉,一举攻破她的堡垒。
我那次并没有成功,没有成功的原因是我没有做,我没有做的原因是一封信。那封信上说老头、老太最近经济连续滑坡,所以我儿必须发扬三五九旅精神,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也就是说我现在要想办法自己混饱肚子,这当然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所以我就把梦幻和现实都忘了。只想可以跟哪个狐朋狗友借些阿堵物来度穷。这让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不管是梦幻还是现实都无法与肚子相比,可见生存比爱情要重要的多。那个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我敢肯定他是吃饱了鸡腿坐在壁炉旁写的。要不然你把他关到黑房子里饿上三天看看,他不说“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才怪。
我首先找的人自然是吴依毛。此人是我的死党,且生性慷慨仗义,我现在肚子闹情绪理所当然的要去找他。但这个人挣起钱来是个脓包,花起钱来却是个豪杰,所以他常常就真的象他的名字一样连一毛钱都没有。我的借钱计划也就理所当然的要受挫了。关于借钱度穷的事我不想多说,总而言之是困难重重。由此可见,友情跟女人一样的不可靠。鉴于我后来还是在吴依毛的帮助下度过了难关,所以这句话就应该改成下面的模样:有些友情跟女人一样不可靠。这又跟没说一样,但我已经不想再动脑筋了。
我之所以说女人不可靠的原因是这样的。在我到处找那帮狐朋狗友想办法度穷的时候,现实竟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实验室,好象她根本没有为我动过心一样。这使得我很生气,但也使得我发现女人是不可靠的,不管是和你有缘还是无缘。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收获。
现在我的肚子问题已经解决,梦幻和现实就重新回到了我的日程上。现实的离开使我很伤心。本来我勾引她是因为梦幻的缘故,但现在她们已经完全的合而为一,这就使我所做的很符合了我曾经听过的一首歌。那首歌的歌词是这样的:本来是我勾引你呀,其实是中了你的美人计。
我很不想说我的伤心事,因为我的痛苦已经太多。还是说我和现实之间的斗争。自从现实离开之后,实验室就回归到了以前的模样,我也象以前一样的轻松。但这只是他们所看见的。我决定去找现实摊牌,这又是我用了一夜的时间思考的结果,所以我去找她的时候就又是双眼通红而且面色苍白,犹如活鬼。不过这次她没有被我吓得尖叫,这说明她已经习以为常。从我前面所说到的情况可以看出,现实是个很古典的女孩,这就是说她很内向而且又很好的教养,这和我有鲜明的对比。我生于蛮荒之地,长于农户之家,所以显得很粗鄙,但这不足以影响我对她的爱。
那天我给她打了一个电话把她从宿舍叫出来之后,我们俩就一边在校园里走,一边说些无谓的淡话。我根本不知怎么开口,所以就只有和她在校园里一圈圈的走。最后当我的耐心终于到达极限的时候,我满脸通红憋出来的话是这样的:
“你知道,我找你出来的目的并不是跟你在校园里逛。”
“那你是什么目的?”
“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你是知道的,如果我的观察没错——或者说那些人不是在骗我的话。”
“什么人?骗你什么?”
“简单的说就是写了些所谓恋爱技巧的那帮家伙。”
“呵呵。”
“‘呵呵’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就是我不知道。”
“好吧,我决定招供。我找你的意思是因为我想告诉你我爱上了你。”
沉默。
“我想你知道这是个很麻烦的问题,所以我想我们能够商量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继续沉默。
“我想……”我忽然不想再说什么了,所以我们就这么沉默着在校园中走。
“好了,我要走了,还有事。”她突然说。
“好吧,那就——再见了!”我的心情忽然变得很坏,所以什么都不想再说。
于是我们就各奔东西。
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这句话使我在自尊心受到伤害,却不愿放弃的状况中为自己找到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我是个很悲观的人,虽然我不想放弃,但还是觉得这次是梦幻跟我开了个玩笑。我很沮丧地想我这又是何苦呢,还是接受现实吧。可恶的是我现在却开始天天晚上都要做梦,而且都是梦到现实,我自然不记得梦中所发生的一切,惆怅却是天天如故。这样的结果是每天我都要在实验室犯错,被老师批评,一切都象是在做梦。我想这类似于梦游。梦游的日子好象没有了痛苦,却又好象痛得没有了感觉,总之日子并不好过。现在我终于明白裴多菲为什么那么说,原来他说的竟是真的。
不管裴多菲说的是不是真的,我都还没有想自杀,所以我终于下定了志在必得的决心。关于女人,根据我的观察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具有虐待狂倾向,另一类具有受虐狂倾向。第一类大多是些女权主义者,第二类则多为传统女性。当然也有第三类的女人,这些女人是些有脑子的女人。但是现在有乳房的女人越来越多,有脑子的女人却越来越少,其数量绝对不会超过大熊猫的数目,已成为珍惜动物一类。通过我的观察我觉得现实就是这样的珍惜动物,所以放弃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
在我下定决心的那天晚上我又做了一个梦,这是第二个我醒来后依然记得的梦。这次梦见的是几个人我很难说清楚,因为在梦里出现的是一个人,但在我的感觉中,这个人时而是梦幻,时而又是现实。我并没有跟她或者说是她们说话,这个梦还是向我表明了梦幻和现实已经合而为一。这使得我坚定了我的决心。所以我决定再去找梦幻一次。
我想我终于幸运了一次,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从来都没有幸运过,但老天似乎终于开眼了。第二天晚上我经过艰苦的努力炮制了一封情书,这封情书是这样的:
现实:
你好!
我想你还记得前两天我找你谈到的关于我爱你的话题,虽然当时也许因为我为了避免我的难堪,在说到我对你的感情时显得象是在开玩笑,但如果你当时曾注意到我的表情的话,我想你应该会知道我所说的话是出自真心的。当然,我并不排除因为我相貌的缘故,使得我的表情没有如同我想象中那样正确表现出我的诚恳,因而使你更加不信任我的可能。我要说的是我所说的都是我的真心话。
关于爱情,我的看法是这样的。在人类所有的感情中,爱情无疑是最让人陶醉和渴望的一种。因为有了爱情才使得亚当和夏娃创造了人类,这无疑是我这种想法最好的注解。就因为我充分相信爱情是纯洁而高尚的,所以我既不会轻易的放弃我心中的爱,也不会轻易的付出我这最可宝贵的感情。因为轻易的放弃或者轻易的付出这种珍贵的感情,都是对她的最最无耻的亵渎。你应该明白我是决不会轻易说出爱字的。现在我已经说出来,那也就是说明我认为我找到了我心中的真爱。
当然你会说我们还没有什么了解,或者别的什么借口来说明我的说法的不对的,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那我希望你能继续看完这封信,下面我就会说我为什么要这样说了。
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那个梦留给我的是一个我所爱的人的幻影。这些年来,这个幻影一直在我的脑中盘旋。但是在我看见你的时候,我觉得那个幻影走进了你的身体。你也许觉得这太过于玄幻了,但这是我确实的感觉。我想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缘分,如果世上真的有缘分的话。其实,如果这件事如果不是真的发生了,我自己也是不敢相信的,然而现在我不能不信。也许这竟真的是老天的安排。
我清楚的知道我和你在相貌上并不般配。如果你认为这是很重要的,那只能说明老天又睡着了(我妈生我的时候他就睡着过一次,那一次的结果是把我造成了现在这样一副丑陋的模样)。因为我相信你不会这样浅薄的。我虽然丑陋,但我相信我是值得你爱的人。也许我现在甚至将来都不能给你什么现实的财富,但我可以给你一个世界,因为我能给你最最真实的爱。
好了,不再多说了。在最后抄几句徐敬亚的诗吧,这是我非常喜欢的,希望你也喜欢。
既然
前 不是岸
后 也远离岸
……
那么
就把一生交给海吧
交给前方没有标出的航线
你的朋友:寒鸦
即日
我在信中说到我对爱情的看法,跟我前面所说的并不一致,这并不说明我犯了一个逻辑错误。我是学理科的,一个学理科的人说话犯逻辑错误是个很尖锐的讽刺,我是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的。关于这件事的合理的解释是,当我无可避免的真正的而且深深的爱上现实后,我的想法改变了。到现在为止,我还无法确定这样的改变是否具有合理性。
我一向喜欢在晚上写东西,我写得很差,很没有李敖那样的自信,但我还是常常写,想象自己哪一天可以成为一个文化人。这就是说现在我并不认为自己是文化人。原因是我虽然上到了大学,相当于以前国子监的太学生,但我并没有那些太学生们那样有文化,我只是个知识人,更或者连知识人也不是。
那天晚上我写完情书从教室出来,一边走一边在想如何将这个东西交给现实。我想的很投入,所以现实叫我的时候我丝毫没有感觉到,直到她在我的耳边大声地说,寒鸦,你聋了啊?我的心才从想象中的现实回到现实中的现实身上来。我懵懂的说,啊,没有。等我真正看清在我身旁的是现实的时候,我就非常的高兴起来。我前面所说的幸运就是这么一回事。
虽然碰到现实我很高兴,但我还没有忘乎所以,所以在我们即将说再见的那一刻我还是把那封信叫给了她。
“这是什么?”她说。
“看起来这应该是一封信,如果你肯赏光看看的话,我会感到很荣幸。”
“但愿你不要让我失望。”
“我想很可能我会让你失望。”
“为什么?”
“感觉而已。”
“那我倒要看看你的是不是准确了。”
“这正是我想的。”
“好了,再见!”
“再见!”
于是我很愉快的回到了宿舍。
在这以后,我们都没有在提过这封信,提到它已经是多年以后的事了,我不想说的那么远,所以我不说了。
我无法准确的知道是那封信起了我所没有想到的作用,还是我们真的有缘,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的感情发展的很快。我很不想说到我毕业以后的事,因为那些事实在很没有现在的这些事这么好玩,所以我准备结尾了。我想要结尾的另一个原因是,我有这样的习惯。养成这样的习惯的原因是我的懒惰。从小学起我的作文就大多是这样有个很突兀的结局,因为写到结尾的时候我就实在再懒的写下去,但我要写完整老师讲的六个要素才行,要不然我就不能拿到高分。所以现在我要写结局了。
在我毕业后的第五年,也就是现实读博士的第一年,我们终于决定要走进围城了。结婚是件很辛苦的事,有很多的事要做,还有好多的酒要喝,于是我很后悔做出结婚这样愚蠢的决定。结婚后的第二天早晨,我的头疼得象是烧红了放在砧子上被打的铁,于是我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醒来。我发现竟然有个人睡在我的床上,就觉得很奇怪。当我终于想起这个人是现实,而且是将要和我生活在一起的我的妻子的时候,我就忽然的开心起来。我一开心,头就不疼了,我静静地看了一会我的妻子,觉得很幸福,就想起来。
就在我刚要起来的时候,我看见从现实的眉间有一个女人风姿绰约的走出来,我仔细一看原来是梦幻。她脸上带着愤愤然的神色,毫不犹豫的又走到我的脑子里去。我很想不通这中间的诀窍,但我脖子上的那块烧红的铁又疼了起来,我就不想再去想它。于是我又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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