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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2001-10-15]
十点整。我睁开眼,我看见窗外的阳光似乎并不是很好。阳光也象是没睡醒的样子。
我使劲揉揉紧巴巴的脸,感觉头有点晕。昨晚上网上到很晚,直到网友们一个个都下线了,只剩下一个叫海枯石烂的还在跟我聊个没完没了。可是昨晚我是谁?是天长地久?还是从此是风?也或者是XX?123?真有点儿想不起来了。我觉得网络真是有意思,许多人在上面说些自己也不懂的话,却想着去感动别人。
十点十分。我起床,到水龙头边洗脸。水冰凉刺骨。窗玻璃上的霜花开得很浓密,象许多奇怪的花朵、树林、山川,密密麻麻、层层叠叠。我把湿漉漉的手摁上去,窗玻璃上马上就印出了我的手掌的形状,细弱的、不连接的手指,空着的掌心,很恐怖的一副样子。
洗完脸,我仔细地化妆。我不喜欢看到自己日渐苍白的脸。
我才二十五,可有时我却感觉自己已经很老很老了。
十点二十分。我用热水冲了包秦老太茶汤,放上了两小包糖。生活是那么枯燥无味,我总得自己为自己添加一点调料才行。
我一边喝茶汤一边坐到了电脑前,心里却莫明其妙地有些烦躁。
我呆呆地坐着,拿不定主意是该开机还是该干点别的。
我看看桌子上的日历,今天是大雪。我喜欢下雪的日子。去年一年都没下过一场象样的雪,我一直都在渴盼着下雪的时候能出去痛痛快快地打一场雪仗。但天空现在看上去一点要下雪的意思也没有。天空也跟我一样是一副找不到什么事可干的模样。
其实我每天都没什么事可干。自从八年前我刚一高中毕业就没什么事可干了。这八年中我也只给别人卖过两个月的衣服,开过半年花店,又在一家企业小报当过半年编辑,剩下的那些时间里,我除了整日没白没黑地睡懒觉、上网聊天和整日无所事事地东游西逛外,也想不起还干过什么了。
十点半。我给叶琳打电话,我说:“来吧来吧,我请你吃饭。”
叶琳在那端犹豫着,她说:“我跟别人约好了。”
“推掉。”我说。
叶琳还是有点犹豫,她说:“下午不行吗?下午我准时到。”
“重色轻友。”我说,“十一点怎么样?十一点我在欲望花园等你。”
“好……吧……”叶琳终于答应。
叶琳是我的高中同学加最好的朋友,在一个工作量不大管理也很宽松的单位上班。她喜欢写小说,喜欢看棉棉卫慧,喜欢她目前的这种工作状态,她一心想做个棉棉卫慧一样的美女作家,但是说实话叶琳长得并不怎么美,而且她写的小说无论从语言还是人物形象上看都很单薄,很幼稚,我觉得这跟她的心灵的纯洁和经历的太少很有关系,我建议她写散文,可她不听,她只喜欢写小说。
十点五十分。我来到欲望花园。欲望花园其实是我给它起的名字,它只不过是个普通的街心花园,在一个三叉路口的中间,小小的一块草坪,草坪中间有一座红色的亭子。红色本来是一种很热烈的颜色,它象征着喜庆、成功、顺利、热情、欲望和爱,我喜欢红色和所有红颜色的东西,但我总觉得把红色作为亭子的颜色却多少让人感到有点奇怪。特别是这种艳艳的火红。我怀疑建造亭子的那个人是不是个疯子。说得文明一点的话我怀疑他是个前卫的艺术家。刚见到这座亭子的时候我就惊异于它的样式的别致和它的颜色的张狂,我给它取名叫欲望花园。宋子平曾问我为什么不给它取名叫爱心花园或者成功花园之类的?我说我不知道,我只是顺口就把它叫成了欲望花园。宋子平就笑我,他说:“那我以后就管你叫不知道吧。”我的确什么都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每天该干些什么,不知道明天该干些什么,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爱上宋子平,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也爱我,不知道我跟他的最终结局是什么,总之,对于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我什么都不知道。
但现在是冬天我还是知道的。现在的草坪上呈现出一片萧杀的枯黄,风吹来一些碎纸片、塑料袋,它们落在草坪上,被一些草们扯住,它们挣扎着、呻吟着,极力想要挣脱草的牵绊,但一切都是徒劳的。我也一直极力想要挣脱对宋子平的爱,可最终我还是控制不了自己。
我把自行车停在花园边上,然后倚在花园的栏杆上。栏杆是用铁管焊的,涂着一层与亭子同一色调的红,但现在它上面的颜色已大部分被游人的衣服蹭掉了,露出了里面锈迹斑斑的黑来。亭子的红色也早已旧了,无精打采地立在荒凉的草坪中间,象个落魄的诗人。诗人大都是落魄的。安利是诗人,安利放着每月七八百元工资的机关工作不去干,辞职下了海,开画廊、开书店,呛了几口水后,就只好做了专职自由撰稿人,可惜现如今报刊杂志上的稿费都太低,安利的日子就过得很潦倒。想到安利,我就拿出手机给安利打传呼,安利过了五分钟才给我回电话,他没电话,他是从他租居的那套位于六层高的楼上的二居室里跑下来,到楼下的小卖部里给我回的电话。
“你在干什么?”我问他。
“睡觉。”安利的声音听上去鼻音很重。
“来吧来吧,闷在家里干什么?”我说,“带上小琪。”我又说。我不喜欢小琪,但起码的礼貌我还是懂的。
小琪是安利同居的女友,在一家化妆品店站柜台。安利是在陪他的上一任女友去小琪的店里买东西时认识她的,安利一看见她就首先诧异于她的惊艳。安利于是背着女友又去了一次小琪的店里,这次的见面更使安利对小琪有了一个飞跃式的认识。安利发现小琪竟也是个诗歌爱好者,而且小琪一听安利说自己是个诗人,两眼就刷地放出了热辣辣的光来。安利当机立断,跟女友分了手,把小琪领回了家。不过我见过一次小琪,觉得她好象并不象安利说得那么漂亮,嗲得也有点过份。叶琳也同意我的观点,叶琳说:“象什么呀?瘦得木棍似的。声音还那么难听。”
十点五十八分。一个骑摩托车的小伙子风驰电掣地从我身边过去了,又折回来,歪着头看我。见我直盯着他,竟突然有些犹豫地不知该不该下车。
我说:“你好。”
他的脸红了。我感到可笑。
他下了摩托,犹豫了一会儿,然后走过来,站到离我一米远的地方。
“你在等人?”他问。
我笑笑,不回答。
“你是不是叫Lonely?我见过一本杂志上有你的照片,也是穿着这身衣服。”
我写小说的时候叫Lonely。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我的这个名字。人们都觉得我这个不喜欢工作的,喜欢写小说的女孩子是不可救药的,连父母也一看见我写小说就笑话我,他们说:“有本事你就写出本书来。”我没本事,我写不出书来,我只会用自己写的一些连自己也看着无聊的小说,来打发自己的更为无聊的日子。但我喜欢这个冒失的但知道我叫Lonely的男孩子。我又冲他笑笑。
“抽烟吗?”他从口袋里拿出烟递给我一支。
我摇摇头。
“我以为你会抽烟。”他不无遗憾地把烟放在自己的嘴上。
在我的小说里,“我”是一个会抽烟会喝酒会骂人会打架很疯狂也很没心没肺的古惑妹,可事实上,事实上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善良的、软弱的、爱幻想的、乖巧的好女孩。只是大部分人都喜欢把小说里的“我”和现实中的我对号入座,我觉得我的美好的形象已被我的小说严重地毁坏了。
十一点零一分。叶琳还没来,我猜她大概十一点零五分至十分才能准时来。她就这样,每次都拖那么几分钟,我说过她几次,但她改不了。
安利也没来。
我回头望望那个男孩子,他正悠闲地倚在花园的栏杆上吸烟。他吸烟的姿势看上去很做作,一副故作深沉的模样。他脸上的粉刺也太多,一个个就象饱满的红小豆。我想从现在开始我大概得有半年的时间吃不下红小豆饭了。
我站得有点累了,我的高跟鞋足有八公分高,站久了脚疼。我立直身子来回挪动了几步,我的宽大的长裙又引来好几个路人的注目。在这样冷的天气里,穿裙子的女人本来就少,而且别人大多都会在裙子的外面再套上一件及膝的或包臀的长外套,可我仅仅在黑呢的长裙上面穿了件大红的绣花缎面小便袄,我的长头发也被我辫成了平肩的麻花辫,绝对的古典,绝对的醒目。
宋子平就很喜欢我的这身打扮,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却从不穿它们。它们太醒目。而我跟宋子平在一起时,却要尽量地隐蔽自己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我甚至恨我们不能变成隐形人。
“你叫什么?”我问那个小伙子。
“雷磊。”他说。
“那么好吧,雷磊,”我说,“等一会儿我请你吃饭。”
他不相信似的看了我一会儿,见我是认真的,就有点受宠若惊地说道:“我请你。”
我发现他竟有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我喜欢牙齿好看的人,我觉得只有绅士一样的人物才能有一口好牙。
宋子平的牙齿也非常好。两年前,我在安利的介绍下去他朋友当主编的一家企业内部小报做编辑,安利的那个主编朋友把我带到分管宣传的副厂长的办公室,一进门我就看见坐在黑色的老板桌后面的那个人在笑,但不是跟我笑,他在跟电话那端的人笑。我看见他露着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他冲我们点点头,然后跟电话那端的人说:“我还有事,晚上见。”
但是那天晚上他却请我和主编吃饭,饭后又亲自开车送我回家。第二天主编就拐弯抹角地告诉了我一些有关宋副厂长的风流韵事,我才知道原来昨天请我们吃饭的那个人叫宋子平。那时候我不认为我将来会跟宋子平发生一些什么,我对主编的警告很不以为然,甚至觉得他有点小看我了。但从此后我却对宋子平格外在意,我发现他其实是个非常正直的人,有工作能力,有思想内涵,长得其实也挺不错,一举手一投足无不透出一种成熟男子的气度。
说实话我其实是个非常单纯的女孩子,除了喜欢写写小说喜欢做做白日梦以外,别的其实什么也不懂。我开始固执地认为宋子平就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并竭力在宋子平面前表现自己,我每期都让他在我编辑的那个版面上露面,并妙笔生花地给他写一篇人物专访发表在市报的头版头条上,我以为他会感激我,可他却跟我说我把他推到了出头鸟的位置。那已是我认识他的两个月以后了,他单独请我到一家很僻静的小酒店吃饭,并且那次他还告诉我,他爱我。他说他从看见我的第一眼起就喜欢上了我。我没问他那次他是在跟谁打电话,也没向他证实主编说的是不是真的,我只说,你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牙齿很好。
十一点零五分。安利一个人来了。他从公交车上下来,缩着头,很怕冷的样子。他的棕色的皮大衣有点旧了,但看得出质地依然很好。那是他的上上上任女友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的上上上任女友是个开皮衣店的,她跟安利谈了三个月的恋爱,先后送给了安利一条皮裤、一个皮夹克、一个皮马夹、加上这件皮大衣,当然还包括三付皮手套、三条皮腰带,我和叶琳就一人分享了他的一付皮手套和一条皮腰带。那手套的确漂亮,乳白色的,手背上用电脑刺绣着一枝同色调的小花,手腕处还有一簇长长的兔毛,我喜欢把手反过来用兔毛轻轻地在脸上来回蹭,毛绒绒的,感觉很温暖,很舒服。可惜它后来被我戴破了。破了的手套被我扔在了抽屉底层,后来手套发了霉,长出了许多墨绿色的小点点,我就把它扔进了垃圾箱。
“小琪呢?”安利一走到跟前,我就问。
“分手了。”安利说。
“又看上谁了?”我问。
“谁也没看上。”安利说。
我不相信,可我也不再问,我相信过不了两天安利一定会再领个女友来给我们瞧的。安利喜欢漂亮的女孩子。却没有哪个漂亮的女孩子能够拴住他半年以上。安利说,只有不断地打破才有不断的建立。可是打破什么?建立什么?诗人的语言总是难懂的。
安利看见雷磊了,表情有点怪异,我说:“我的男朋友。”
我看见安利和雷磊同时张大了嘴巴,傻瓜一样看着我。
我想笑。
十一点零八分。叶琳来了,她的那辆破自行车哐啷哐啷地响着,离很远就能听见。叶琳从没有打算换一辆车的意思,哪怕是一丁点儿这样的想法也没有。叶琳说她长得不是很出众,需要有个什么东西把她衬托出来才行,所以她就选择了这辆破自行车。她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骑着这辆破自行车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哐啷哐啷地走。叶琳一直觉得这辆破自行车就是她的水晶鞋,只可惜舞会都快结束了,王子却还没出现。
叶琳停下车子,把它歪在台阶上,她的破自行车没有车撑子,停下时必须有个东西倚靠才行。
叶琳看见雷磊,很礼貌地笑笑,问:“这位是?”
“雷磊。”我说,我不想再开玩笑。我说什么叶琳都会相信,我不想让她误认为是真的。
但叶琳还是不怀好意地用眼角斜了我一下。
“你好,我叫叶琳。”叶琳又冲雷磊点点头。
十一点十五分。我、叶琳、安利、雷磊,我们四个人一起走进一家名叫“创世纪”的小饭馆。我不明白这个仅有上下两层楼面,雅座不超过五间的小饭馆为什么会叫这么一个大得吓人的名字。但这里的菜的味道的确不错,而且价格便宜,一般情况下三四十元钱就能吃一顿不错的饭菜,我和叶琳、安利三个人经常来。
雷磊殷勤地给安利递烟,给我和叶琳拉椅子,倒茶水,他又坚持说他做东,所以我们就让他自己去点菜。
安利问我:“什么时候认识的?”
我笑而不答。
叶琳一边喝茶一边说:“比宋子平强。起码比宋子平可靠。”
“你懂什么?”我说。
我觉得叶琳枉为我的好朋友,她一点儿也不理解我。
十一点三十九分。菜上齐了,八菜一汤,大部分都是十元以上的菜,酒要的是二锅头和暖啤,他们三个人喝二锅头,我自己喝暖啤。我在心里偷偷地笑,雷磊可能真的以为他遇上了三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可他不知道我们只不过是一堆生活的垃圾而已。当然,叶琳该算是质地还好一点儿的垃圾。
雷磊一个劲儿地给我们敬酒,他说他能够认识我们非常非常地荣幸,他说他上学时作文就很好,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在课堂上读,可上大学时却阴差阳错地读了个计算机系,毕业后被分配到了一个乡镇的计生委,整天跟大着肚子的女人们打交道,没几天他就够了,只好辞职自己开了一家网吧。
“唉,现在生意不好干啊。”雷磊说。
雷磊说他的网吧开业一年多了,一年以前我们这个小县城里仅有两家网吧,可谁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网吧就如雨后春笋般一下子又添了二十多家,几乎所有的学校和居民小区的周围都有几家正规不正规的网吧,而且现在有许多家庭里也都买了电脑上了网,他的网吧近来营业额直线下降,他正想拉几个哥们再开一家电脑软件专卖店。
“做生意其实是挺无聊的。”雷磊又说。
雷磊说他现在还是经常翻阅文学读物的,他非常观注当今的文坛动态,他喜欢跟文人交朋友。
“你的网名叫什么?”趁他停下来给我们倒酒的时候我问。
“我上网不聊天。那都很无聊。”他说。
“你知道现在上网聊天的都是些什么人吗?”他说,“十五六岁的中学生,还有一些精神空虚症患者。”
我有点不高兴,我不喜欢话太多的男孩子。可叶琳看上去对他很感兴趣,现在已经把胳膊支在桌子上,手托香腮,聚精会神地听着了。安利也好象对雷磊很感兴趣,他们频频地举杯,从做生意,谈到足球,又谈到诗歌,谈到申奥,谈到尼泊尔的宫廷血案,他们已成了一副酒逢知己的模样。
坐在他们中间,我觉得自己象个外人。
雷磊又端起酒来,他说:“从今后我们就是朋友了,要是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来,咱们干了这一杯。”
叶琳立即响应,一仰头,一杯酒就进了肚子里去了。安利喝了半下,他说:“不行了,不行了。”
我不喝,我的酒量不大,半瓶啤酒就能让我头晕脑胀,口齿不清。我拿着一块鸡翅膀,低着头,专心致志地啃。
雷磊把我的酒端起来说:“姐,这杯酒你一定要喝。”
他竟然叫我姐?当然,按年龄他也得叫我姐。可是被他这么一叫,我竟觉得自己好象一下子真的老了不少。
我接过酒,一饮而尽。
十一点五十九分。我的手机响了,我知道是谁打来的,但我不去接。
十二点整。我的手机又响了,我还不去接。
十二点零一分。我的手机又响了。
十二点零二分。我的手机又响了。叶琳、安利、雷磊一齐放下筷子,不说话,都不转眼珠地盯着我。我只好摁开接通键,我对里面说:“你烦不烦呀?”
那端沉默 了一会儿,说:“你在哪儿?”
“你管不着。”我说。
那端又是沉默。
我等了会儿,刚想挂断,却听那端传来一个低沉的却非常清淅的声音:“我爱你。”
十二点十分。我终于把眼泪止住了。
我发现我整整浪费了两包餐巾纸。
十二点二十五分。我可能有点醉了。头晕。安利不许我再喝酒,他象一个大哥哥,拍拍我的肩,哄我喝掉那杯茶水。对我,他一直象一个宽厚的大哥哥。我想扑到他的怀里哭。
雷磊一直拿眼盯着我,管他在想什么呢,我会在乎他?
叶琳却一直在大吃特吃。怎么不把她撑死!
十二点四十分。我们吃饱喝足了,雷磊去结了账,又邀我们去他的网吧玩。
“我们去吧,反正我也不想去上班了。”叶琳说。
“我要回去了。”我说。
“我喝多了,也得回去了。”安利说。
安利拍拍雷磊的肩。安利喜欢拍任何人的肩。安利说:“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我们以后会去找你的。”
雷磊只好走了。踩开摩托车发动杆的时候,我看见雷磊还回了一下头。
“雷磊是个天真的孩子。”我说。
“走吧。”安利说。
“我喝多了。”我说。
“一点也不多。”叶琳说。
“可我醉了。”我说。
“你没醉,你只是心情不好。”叶琳说。
可心情不好与醉没醉有什么关系?叶琳真是会牵强附会。
“我们推着车子走吧。”叶琳又说。
十二点五十分。路过欲望花园的时候,我们看见一对年轻的恋人正坐在亭子里面的石凳上。
安利跳上了一辆公交车,他说他想回去睡觉。
“我有男朋友了。”叶琳一脸幸福地说。
“是个警察。”叶琳又说。
“他很喜欢我。”叶琳又说。
我停住,我看见那两个坐在深冬的街心花园里的年轻的恋人靠得是那么近,那女孩子的手就放在那个男孩子的掌心里,他们一点也不在乎有没有人看他们。我看着他们,我多么羡慕那个女孩子,我猜想那个男孩子的掌心一定很温暖,要不,那女孩子为什么一点也不怕冷呢?
我也不感到冷。酒让我热。
十二点五十五分。我的手机又响了。叶琳盯着我,她的眼神让我很不自在。我就转头去看坐在亭子里的那对恋人,我看见那个女孩子已经把头埋进男孩子的怀里去了。
铃声断了的时候,叶琳说:“宋子平跟你说过他会离婚吗?”
我摇摇头。
我知道他不会离婚。他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和一个贤惠的妻子,他说过:“男人一过四十,换份婚姻就不会象换件衣服那么容易了。”
“他是不是又有别的女朋友了?”叶琳问。
“不知道。”我说。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生活在我自己的幻想世界里,宋子平是把我从沉睡中唤醒的王子,也是把我带入十八层地狱的魔鬼。
“你完全可以不需要他,你完全可以自食其力。”叶琳说。
在别人的眼里,我跟宋子平在一起就是为了他的钱。是的,宋子平是经常给我钱,我需要钱交上网费、交手机费、买漂亮的衣服、买高级化妆品,我还需要钱跟安利和叶琳一起出来吃饭,需要钱的地方多得是,我又没工作,所以我必须依靠宋子平的钱来维持我的日常生活。可是,这跟我与他的爱情有什么关系?
“离开他吧,早晚的事。长痛不如短痛。”叶琳说。
我想,离开他吗?可是……
宋子平也一个劲地劝我离开他,他会一连两个星期不给我一个电话,我打去的电话他也不接,可当我真的觉得很绝望,真的想要离开他的时候,他却又给我打来电话,又跟我说,他爱我。
我宁愿相信他只爱我一个人。
我打了一个喷嚏,我说:“我感冒了。”
我骑上自行车走了,忘了跟叶琳说再见。我听见叶琳在后面大声地喊:“又怎么啦?又怎么啦?我说错什么了?”
其实我知道叶琳并没说错什么。叶琳是正确的。是我错了。从一开始我就错了。
我骑着自行车在马路上慢慢走,我看见阳光还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我想,我还是回家去上网去吧……
■(寄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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