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月斌⊙
|
在诗意的迷雾中踟蹰
——凌可新论
1、两个意象
我与凌可新有过一面之缘。2002年9月山东省青年作家会议期间,有人指着一个身宽体
胖的大汉说,那就是凌可新。这就是凌可新?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读过凌可新
的《老白的枪》和《从前的护林员老木》,想象中它们的作者定然是一个清新淡雅的人,
至少该是有些文人气质的。然而真正的凌可新不是这样,在会议结束前一天的晚上,我
到他的房间去,愈发感觉这个人行动笨笨的,甚至说话也不甚流利,很难找到他在小说
中显露的灵气。看来一个人的文字与外貌确乎没有什么直接关联,要说真正的关联,应
该直接指向他的内心深处。近日读过他的小说集《辟邪》(山东文艺出版社,2001年12
月版,文中小说引文皆见此书)之后,我更加相信这一点,凌可新确是一位情感细腻的
作家,这些小说几乎每一篇都温柔而抒情,充满了诗意的忧伤。
进入凌可新的小说,你不会忽略他所营造的诗性氛围,也许还会陶醉在那酥软含香的字
句中。我猜凌可新一定是喜欢雪的,在他的小说中常常会碰到纷纷扬扬的雪花,或者银
装素裹的雪景。仅在这本收录了十一篇小说的集子中,就有两篇借雪入题,是为《我在
一个雪夜走路》、《雪境》,而像《从前的护林员老木》、《毛驴与唢呐的传奇》、
《空季》这些篇目,也或多或少地与雪有关。《我在一个雪夜走路》发表于1992年,应
该是凌可新早期的小说,它作为一本集子的开篇之作,像是定下了一种基本格调:“我
在一个雪夜走路”——这句反复出现的话实际也印证了凌可新的写作姿态——在雪夜走
路是美丽的,也是危险的,凌可新和他的故事都在经历着一场优雅的考验。
凌可新无疑是在追求一种纯美的境界,即便死亡,也要“静静地死在了纯洁的雪里”。
所以,在他的小说里,雪不仅可以“营造构筑奇异的氛围”,还可以成为故事的参与者,
甚至能够改变故事的走向。在《我在一个雪夜走路》中,雪是元凶;;在《毛驴与唢呐的
传奇》中,雪是吉祥物。当然,雪还在这两篇小说中飘出了一个极其相近的情节:“我”
和心上人艾美是在“雪后的黎明”最后一次分别的,“我”祖母也是在“黎明时分的雪
里”最后一次送走了她的丈夫。这么看,白色的雪分明裹挟着一种凄绝的不祥之兆。在
凌可新笔下,雪可以是念想,也可以是哀悼,雪承载大喜也承载大悲。
在凌可新笔下,许多人物都像诗人一样没来由地宠爱着雪纵容着雪,好像雪就是一场不
着边际的憧憬,值得他们去翘首期盼。在《雪境》中,雪是“一连下了三天”,“积地
有二心深”,老人则在他的院子里堆满了雪人,让它们陪伴刚刚过世的老伴妮子。这些
雪人“形态各异,弄眼挤眉,把一个生僻的院落装点得生气勃勃、趣味盎然”,老人把
它们想象成妮子的孩子,雪这里充满了温情和眷顾,成为人间至爱的唯一见证。在《空
季》中,老天成则是在一个大雪纷纷扬扬的漫长冬夜走进火中,去陪伴死去的少女玉丫。
“满满厚厚的白雪把这个世界装点得分外纯洁,看不出任何破绽来。”这是《空季》的
最后一句话,也是这本小说集的最后一句话,凌可新以雪作为开端,又用雪作了近乎完
美的总结。雪在小说家的笔下真是美得残酷,美得让人心痛,视觉的雪和心理的雪形成
了巨大反差,难以调和,无以捉摸。
除了雪,凌可新还特别青睐月。在他的小说中,月光随处流泻,成为和雪相映生辉的一
个意象。月亮在凌可新的小说文本中承载着含混的暗示和象征,和人物的命运紧密相连。
《春心》中的李家宁“不敢看满月样照人的李珮”,更不敢正视月亮显出的一派爱情。
这情境与《诗经?月出》如出一辙:“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不过李家宁比对月伤怀的古人更惨,在“爱情”到来的时候,死亡也随之降临了。
在《黑色日子》中,月亮则给一个被拐卖的少女王妮带去些许幻想。对弱女子王妮来说,
月亮当是一种安慰和支撑。正如老舍在《月牙儿》里面所写的,一样的月牙儿,却会让
人产生不一样的感情。不是月亮变化了,而是人的处境和命运在变化。在很大程度上,
看月缺月圆不过是女主人公在顾影自怜而已。同样,凌可新也是在以月饰人,以月感人,
他想把月光直接灌注到人物的心灵之中。
雪和月,这两个诗意鲜明的古老意象,在凌可新的小说中散发着幽冷的光,与我等现代
人一起,演绎着一场场悲情往事。雪和月本属极普通的自然现象,但是因了历代诗辞歌
赋的一再吟咏,便也浸透到了我们的文化血脉中。上溯到《诗经》,既有前文所引《月
出》之诗,也可以找到“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今我来思,雨雪载涂”(《诗经?
采薇》、《诗经?出车》)。这样的句子,不过这里的雪还是作为旅途磨难出现的。到
了魏晋时期,雪便完全诗化了,常有文人雅士把在雪中行走叹为“此不复似世中人”、
“此真神仙中人”(《世说新语》容止第十四、企羡第十六)。雪成了引发奇兴的催化
剂,假如没有雪,魏晋风骨也要大打折扣了。同样的,穿透时空的月亮也渐渐诗化到了
极致,特别是在王昌龄、李白、张若虚、苏轼等诗人的笔下,愈发变得气韵生动,引人
遐思了。凌可新无愧乎东方审美的传人,从而抓住了两个颇具古典内涵的意象大做文章。
读《我在一个雪夜走路》,很自然会想起《世说新语》所载“王子猷雪夜访友”的典故,
同是雪夜,同是访友,同是无功而返,不同的是“我”白走了一遭,而王子猷则已尽兴。
凌可新着意渲染了雪,无非是让人物“行走”在诗意中,刘义庆没有着意渲染雪,反而
使“行走”本身具备了诗意。两相对比之后,我不得不说,凌可新的雪还是作者自己的
雪,刘义庆则把雪还给了他笔下的人物。
雪和月所展示的皆为阴柔之美。这大概也是中国历代文人雅客们的趣味之所在,像李煜、
柳永,都酷爱拈月入词,即是豪放如李白,也曾写下《月下独酌》、《把酒问月》等大
量借月抒怀的清寒之诗。凌可新无疑秉承了这种审美遗风,在他的小说里写出了些诗情
画意。当然,有时他也会寻找一些有益的补充意象,比如,太阳。比如《老白的枪》中
的老白,就是一个热爱阳光的人。《人轿》中的阳光,则是一条光明的尾巴。至于在
《毛驴和唢呐的传奇》、《空季》一些篇什中,太阳又往往是受人咒骂的。比起雪和月
来,炙烈的太阳显然没有进入凌可新的诗意视野,成了流落在文本之外的孤魂野鬼。
2、两个道具
在凌可新塑造的人物形象中,大概多数读者都对会老白和老木印象最深。他们是独特的,
不单因为他们具有独特的性格,还在于他们都具有一件独特的“道具”。何为道具?演
戏用的器物是也。即老白和老木手里拿的家伙——钢枪和刀锯。我使用“道具”这个词
来指称它们,也许会惹得凌可新心中不快,那是武器,两种与众不同的武器,那可是他
特意为自己的主人公量身定制的啊!可我偏偏要称它们为“道具”——它们是凌可新精
心打造出来的两个生硬的“道具”。
先来看《老白的枪》。老白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这个因为牙齿“老白老白的”而得名
的人,喜欢像个大人物似的叼着一只大烟斗,还喜欢背着一支钢枪行走在秋天的果园里。
他的这种形象“是果园里的一道风景”、“成了村里的一种象征”,“而这些形象的确
立,还是得益于他良好的读书习惯。”通过这样的介绍,作者试图说明老白真的“是一
个深刻的有思想的人”,他的“内在气质和外在形象达到了完美的统一”,那种风度绝
不是装出来的。
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武器是保证国家机器有序运转的法宝。在中国,尤其是和平年
代,武器向来都是由国家控制的,只有那些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人可以合法持有武器。
这一点老白肯定是清楚的,所谓“用枪杆子保卫丰收果实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的方针和
政策”不过是他一厢情愿的夸大其辞,事实是,即便丰收果实需要国家动用武力来保
卫,也不会是他的那杆枪。自古以来,我们信奉的定理当是“无剑胜有剑,无招胜有
招”。两千多年前,孔子在子贡问政时就表示,对当权者来说,最理想的境界是“足
食、足兵、民信之”,如果三者不得已要去掉一个,首当其冲的便是“去兵(兵器)”
(《论语》颜渊篇第十二)。国家尚如是,个人更不用提了。不仅如此,老子也认为兵
器乃不祥之物,是令人怨恶的,“故有道者不处(使用)”(《老子》第三十一)。也
许正是这些观念塑造了一个崇尚中庸、无为的民族。虽然老白未必知晓孔子、老子说的
话,但他也算得上一个“有道者”,他也知道武器会给人类带来凶灾,所以他本质上是
反对武器/武力的。正如他向派出所所长说的:“我没有使用它(枪)的理由。首先,
我不能对人类开火,其次,我也不忍用它获取动物的生命。”既如此,老白为什么还要
执意拥有一支枪?应该说,老白这样的人是乡村的智者,是一个活出了觉悟的“明白
人”。可是为什么连他这样的人,还要耽于一件道具之上呢?“枪是钢枪,上了火
漆。”难道仅仅因为一篇小说中的一句话?一句话可以启发老白对枪的灵感,但不可能
扭转他的天性,我想,老白是看中了枪的形式,他找到了一个强化/确立自我的道具。
枪的象征色彩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对一个身处最底层而又有着强烈自尊的草头百姓。
老白既不愿做一个没有头脑的顺民,也不愿做一个不要脸皮的刁民,他只能做一个中立
的平民,把枪作为一种高贵的符号。“枪在的时候老白充实着一种梦幻。”这样,平民
老白也就可以不平常了,可以不把村长放在眼里了,可以把不该交纳的钱粮“抗”过去
了,甚至还可以蔑视穿着警服戴着大盖帽的“黑黄牙”。老白说他的果园是为枪而存在
的,他在果园里全靠一杆枪“壮行色”,枪是苹果园的“保护神”,我却认为枪是为老
白而存在的,枪是老白最为得心应手的“道具”。所以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枪
被国家(村长和派出所代表的)收缴之后,老白要请求所长批准他“放一枪”。老白说
要告慰这支枪的在天之灵,其实还是要成全他自己,他要通过这声枪响,维护自己的形
象,他要把这件道具的功用发挥得淋漓尽致。最后,老白“表情庄重地举起枪,松口指
向青白天空的那一轮太阳。接着老白慢慢压下了枪的扳机。”老白向太阳开枪肯定是有
用意的,即使是徒劳,他也要摆出一种顽强的姿势。枪响了,却炸膛了,老白说“它死
在了它的辉煌中”;所长把这支“不再对人类构成威胁”的枪还给他,老白又认为“它
还活着,它还在呼吸,它还在思想。”这就是他关于枪的“辩证法”?我却认为,枪,
不过是老白的精神胜利法。
再来看《从前的护林员老木》。老木与老白不同,老木是一个木头脑袋,不开窍,所以
他不会背着一支长长的土火药枪,他的武器是一件“别致有趣”的刀锯。护林员老木一
边行走,一边用砂轮打磨锯的牙齿,发出“凶凶巴巴”的声音,远远地就会让人“头皮
发麻,心惊肉跳”。在十二年的护林员生涯中,老木的刀锯仅在一个偷树人的腿上用过
一次,正是靠着刀锯的威慑,十二年中没丢过一棵树,老木也因此人物起来。可是当护
林员的职务被解除后,老木的刀锯却失灵了,蔫了,成了无用的“道具”,老木本人亦
随之“什么也不是了”。他不仅丢失了护林员的名分,更丢失了“从前”的自己。所
以,后来老木“拎了刀锯”或 “抱了刀锯”一遍遍去找村长、找派出所所长,与其说
他想保护可怜的林子,还不如说是想恢复刀锯的钢性、找回自己的血性,为此,他甚至
不惜以身试法打了所长,直到又“从容不迫地锯了一次偷树人的腿”。具有讽刺意味的
是,老木靠自己的违法促成了村里人的“守法”,再没人敢去偷树了。他们是怕老木的
刀锯吗?当然不是,他们怕的只是老木记下的黑名单。由此看来,老木用血浇灌的“道
具”并未复活,只能“双手抱了空无一物的怀”——他也只剩下一个姿势。
还可以把《从前的护林员老木》看成《老白的枪》的延伸,把老木看成老白的延续。不
妨这样设想:如果苹果园被收归集体,又遭到哄抢,老白就会和老木面临同样的尴尬,
他会和老木一样痛心,就算他有枪,就算他有思想,他的结局也不会比老木好到哪儿
去。说到底,他们的武器/道具都是苍白无力的,他们的姿势只会引人发笑。不管凌可
新怎么拔高他们,反正我是这样看的,当他们把自己毫无保留地押给区区道具的时候,
就已注定了最终的失败。在雪和月的柔婉背景中,两件武器的出现确是刚健了,这无疑
会使平淡单薄的小说文本变得峥嵘奇崛,然而可惜的是,凌可新好像过分看重道具的观
赏性了,以至原本的主角显得有点儿虚张声势,露出了表演的痕迹。
3、两个生灵
谈论凌可新的小说,必须注意两个最容易被忽略而又最不可忽略的生灵:一头小毛驴和
一匹枣红马。说实话,如果单纯从小说的角度出发,我更倾向于称它们为“人物”,我
认为它们是凌可新塑造得最为成功的“人物”了。难道不是吗,比起那些概念化的人物
形象来说,小毛驴和枣红马倒显得煞是可爱,有些地方甚或远远超过了它的主人,表现
得沉着而理智,像精灵,又像先知。
在《毛驴与唢呐的传奇》这个中篇小说里,小毛驴似乎比人头脑更清醒,比人的目标更
明确,也比人的意志更坚定。可以这么说,这头小毛驴简直主宰了人物的命运:它不但
帮“我”祖母摆脱了可怕的婚姻,而且把她驮到了一个健壮豪气的男人那里;它不但帮
“我”祖母找到了一个可心丈夫,而且促使他们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它不但帮
“我”祖父维护了作为男人的血性,而且用自己的生命保全了他的生命。在凌可新的小
说里还能找到比这小头毛驴更果敢更觉悟的人吗?没有。那些没有缰绳的人反比一头小
毛驴羁绊更多,反比一头小毛驴更迟钝,不知他们感到惭愧否?
初读《城市的马》,以为作者要写人跟动物的亲和关系,表现人跟自然的疏离,然而看
到后来才发现并非如此,原来凌可新还是把马成了人,写成了比人更高大的一匹“超
马”。你看这匹马,自打从屠夫的刀下死里逃生,便忽地通了“人性”,得了一个“皮
特”的人名,跟着个体摄影者孙美运去“闯荡世界”了。说“闯荡世界”好听些,实际
就是跟着她去“打工”,做“道具”。他们的搭配“真是和谐完美极了”,“出场的第
一天就击败了所有的对手”,引得他们争相效仿,共同开发出一个“照相特色市场”。
在这个过程中,枣红马皮特像一个自尊自强的小男人,他为自己赎了身,和肉食店“人
帐两清”,从而在孙美运心中确立了自己的“人格”。他“又敏感又聪明,又英俊又勇
敢”,当生意受到影响时,他会比孙美运还“焦灼”,当一匹“狗日的骆驼”威胁到大
多数人/马的利益后,他更是“沮丧”、“伤心”,最终做出了惊世骇俗的选择:把骆
驼撞进大海,和它同归于尽。壮哉壮哉,枣红马皮特成了“英雄”。
在中外文学作品中,类似动物通灵、舍身救主的故事屡见不鲜。至于出现在童话中的各
种动物,更是完全拟人化了。但是小说毕竟和童话不同,动物文学中的动物应该完全符
合它们本来的生存方式。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父的汤普森?西顿,本身就是一位杰出的动
物学家,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加拿大的林莽和大草原中跋涉奔走,正是怀着动物/
生命的敬畏之情,他才写出了一系列出色的动物小说。然而,在我见到的许多小说中,
动物的价值往往是被忽略的,它们常常只是人类的陪衬,只是人类的牺牲品。凌可新的
小说并没有超越这样的局限,他笔下的小毛驴、枣红马少有动物的天性,只有作者一厢
情愿强加的“灵性”,它们不讲条件地充当了人的替身。可是我要问:人类的功利性为
什么要让动物承担?我不相信一头驴会那么出神入化,更不相信一匹马会主动对一头骆
驼发动自杀性袭击。所以我只能理解为它们是凌可新用激素饲养出来的非驴非马,也许
他以为是在赞美它们,我却认为是对它们的歪曲。动物和人类一样,有着尊贵的生命,
它们的生命和尊严都值得我们由衷敬畏。只有让动物更像动物,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它
们,才是对它们最朴实的尊重和最真诚的赞美,正视它们就是正视人类自身。
当然,正如我在前面所说,如果把小毛驴和枣红马看成彻头彻尾的“人物”,对他们的
评价可能要便当得多,我们完全可以套用一些时鲜语汇,将其称为凌氏笔下最先进的代
表。
4、两个人物
在凌可新的小说中,可以看见两个人物,一个是小写的人,另一个还是小写的人。恕我
眼拙,翻遍十一篇小说,真的没找到一个大写的人。但愿凌可新不会骂我刻薄,因为我
发现:他一边把动物写成了“人”,一边又把人写成了“非人”——至少不是现代文化
意义上的“人”。尽管他笔下的人物时有壮举豪行,有时还会慷慨赴死,我还是认定他
们大都是渺小的、羸弱的、残缺的、无能的,即便有的人有着哈姆雷特的行动,也没有
哈姆雷特的灵魂。为了更直观地进行分析,不妨列出一个表格:
反 方
正 方
面临危难/困境
保 护 人
反应或行动
结 局
1
大队书记
艾美
不幸婚姻
“我”
“想”-“去”
木已成舟
2
坏人黑蛋
李珮
贞洁威胁
李家宁
欲望-仇恨
同归于尽
3
村长
老白
保卫丰收果实
枪
交出枪-“打败”村长
枪死/活?
4
村里人
老木
保护树林
刀锯
求人-打人-锯人
树保住了,老木毁了
5
祖母之父
祖母
不幸婚姻
小毛驴
“由它去吧”
驴死。“守寡”
6
?
妮子
生老病死
老人
“妮子走了”
“雪境”
7
后娘
青
不幸婚姻
金、良
放弃、逃避
青外嫁。守寡
8
人贩/巩三
王妮
不幸“婚姻”
巩向阳
认命、报复
逃离虎口
9
“骆驼”
孙美运
“坎坷”人生
马(皮特)
“末日来临”
同归于尽
10
?
乡里人
“这世道不安宁”
“辟邪”
请神符
王茂出事
11
?
玉丫
寒冷、饥饿
老天成
迟疑、凝滞
双方死亡
十一篇小说,十一“个”人物(正方),他们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弱者,并且以女性居
多,并且几乎无一例外地无以自主/自立。《我在一个雪夜走路》。上了大学的艾美认
为自己“不过是一个弱女子”,“苦命”,“不敢有奢望”,只能“流着泪与大队书记
的傻儿子成亲”;而她所深爱的“我”,却只是在梦里“把艾美的命运的结局改了过
来”,真正付诸行动时,却“去迟了”。
《春心》。少女李珮再次受到流氓黑蛋的威胁后,想的是“找一个保护人”;而她的救
命恩人李家宁正受着“春心”的煎熬,他爱李珮,却不敢承认不敢表白,为了保护李
珮,也为了逃避自己,便“和那坏蛋一块儿跳水死了”。
《毛驴与唢呐的传奇》。“我”祖母虽然讨厌朱大少爷,也只能听从父亲安排的婚姻,
然而不期却因小毛驴改变了命运,便决定“死心蹋地”跟定了意外碰到的男人,对她来
说,小毛驴就是命运的象征,是保护神,正因毛驴死了,她才相信丈夫还活着,于是一
盼五十年。
《人轿》。青的后娘让她嫁给有钱的,她便允了;而那两个都想娶的男人,一个“叫了
三天,门也没开。一气之下,出去当兵去了”,复员后知道青已嫁人,“骂就了声他妈
的”,另外结了婚;另一个“想了三天三夜”,去了城里“不回来了”,在城里成了
亲,当了官。
《黑色日子》。高中生王妮被人贩子孙国礼“日弄破了”,被巩三买了,“撕碎”了,
就一心想“杀了”巩三,可是后来又认了,便想“给他巩三当媳妇好了”,而且是“当
个像样儿一点的媳妇儿”,当她对巩三失望后,立刻投进了想帮他逃跑的男人巩向阳的
怀抱,要人家“睡”她,“下死力气睡”她,她把巩向阳当成了救星,当成了“爱
情”,可是巩向阳也像巩三一样看不起她,甚至污辱她为“厕所”。
《城市的马》。孙美运呢?她被男人抛弃了,便“要死要活憔悴万端”,便“不惜破罐
子破摔”,而枣红马皮特不过是她找到了一点与亲人“久别重逢”的感觉,借以填补她
内心的空虚,实际上,“骆驼”早已潜伏在她的意念中了,她需要一匹马前来无偿支
援。
《空季》。十七八岁的玉丫在村里人眼里是个“傻丫头”,在寒冷的冬天,她走进了老
男人天成的小屋,去找寻“温暖”,老天成可以为她点燃火堆,为她猎取野兔,却不敢
把她留下来,或者带着她远走高飞,结果这个“苦苦的女孩儿”死了,他也悲痛欲绝,
“走进火里去了”。
——她们哪一个拥有独立的人格?哪一个拥有积极主动的自我?就算有点文化的王妮,
有点自主意识的王妮,她的“反抗”又是什么?不过是自己受了凌虐,便去凌虐别人,
让一个无辜女子重复她的遭遇。即使像《毛驴与唢呐的传奇》中颇具主体意识的祖母,
也是在丢失丈夫之后,便进了静止状态。无论是艾美还是玉丫,无论青还是李珮,在命
运面前,她们莫不自甘软弱,听从摆布,莫不把卑微的希望寄托到另外的男人身上。从
这种意义上讲,《雪境》中的妮子可以作为她们具体的象征:在相当程度上,她们都是
瘫子,只能依附于男人,靠男人讨生活。
女人把自己交给男人,那些男人却不比她们强多少,也是一个个的缩头缩脑,阉割了欲
望、掏空了心灵。面对命运,他们什么时候争取过?什么时候威猛过?不要说精神的暴
发,就连本能的冲动也没有,有的只是压抑、逃避、无奈、仇恨、延误或绝望。就如
《人轿》里那两个男人,他们对青的感情说得上是爱吗?年轻时,他们怪母夜叉把美好
的爱情搅了;年老了,他们又以“在党”为理由,连“帮衬”青一把都做不到。你说他
们还能做什么?他们能做的只是放弃,他们连“做秀”的可能也放弃了。要我说,即使
《黑色日子》里那个大好人巩向阳,也并非出于正义和爱,只是因为王妮与他从前的恋
人长得相象而已,他的出手援助不过是想让自私的心灵和肉体都沾一点小便宜而已。那
么,男人又能给女人什么呢?哪一个能给予她们安全、自尊和真正的爱?要我说,最多
也不过是堆起几个脆弱的雪人,营造一场虚幻的“雪境”。
说到这儿,也许会有两个人提醒我,就是老白和老木,也许他俩会认为自己是凌可新刻
意塑造的两个例外。我看未必。爱读书有思想的老白算得上一个大写的人吗?诚如前文
所述,一个人的自信和尊严靠一杆枪是扛不起来的,这一点在小说中已稍现端倪,所以
我们不妨这样问:假如真的没有了枪,老白该怎么办?假如枪起不到预期的(保卫果园
/自尊)作用,老白又该怎么办?因此,背了枪的老白充其量只能是“方圆几十里的上
百座果园里”一道“唯一的风景”。风景也者,中看不中用也,更损一点说,仍是十足
的“做秀”。与智者老白相比,木着的老木倒显实在,那个虚张声势的刀锯之于他,倒
没有那么多的玄妙,“武器”也好,道具也好,必要的时候就让它活一下,同时也让自
己活一下,老木之于刀锯,便有了惺惺相惜的互动性。我相信护林员老木对树林产生的
是朴素本真的感情,他不会像老白那样,一旦丢了枪就要把需要“保卫”的果园丢掉不
管了。所以我对拼力救护树林的老木还是深含敬意的,老木在护住树林的同时,也护住
了做人的底线。不过遗憾的是,老木对树林的赤子之爱尚是自发的,并没有达到自觉的
高度,在他身上,时时存在另一种可能,即:也和村里人一样,变成一个疯狂的偷树分
子。历史上,现实中,这样的人不胜枚举,刚才提到的王妮就是一例。当保护者转化为
破坏者,受害者转化为施害者,就会变本加厉地制造罪恶。
由此可见,即便像老白、老木这样带着亮色的人物,还是摆脱不了明显的局限性,他们
连自己都保卫不了救不了,难道还能指望他们保卫什么救什么?反正我不希望他们也像
李家宁、皮特、老天成那样以死作为了结,更不希望他们像《辟邪》里的王茂那样在愚
弄别人时也愚弄了自己。
我不清楚凌可新选《辟邪》作书名有何用意,不过我发现用它作为十一篇小说的样本还
是很有概括性的,它的大致情节是:乡里人为了追求美好的生活,便向王茂寻求“神
符”,企图靠它“消灾避邪”,永保吉祥,然而事实是:“神符”只是一个虚妄的假
象,就连它的供应者自身难保,遇祸遭殃。在这里,我们完全可以把“乡里人”分别换
为艾美/李珮/老白/老木/祖母/妮子/青/王妮/孙美运/玉丫,把“王茂”依次换为“我”
/李家宁/枪/刀锯/小毛驴/老人/金和良/巩向阳/马(皮特)/老天成,而“神符”对他
们来说,则是一个不确定的象征,是他们求之不得的护佑、尊严、温暖或爱情。
一目了然,可以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凌可新的小说只写了两个人物,一个是“乡里
人”,另一个是“王茂”。
5、两个凌可新
很明显,单就《辟邪》所收十一篇小说来看,凌可新陷入了一种可怕的轮转中,透过漩
涡中的小说文本,我看到了两个凌可新,他们相互叠加又相互抵消,使得作品的分量大
大减弱了。下面,我就不惴浅陋,提几点看法。
(1)、主题沉溺和叙事模式的雷同。简单说来,凌可新主要在他的小说里表现了两个
主题,一个是爱,一个是尊严。这样的选择应该说还是值得推重的,爱和尊严都是人类
永恒的主题嘛,可以说世界上许多经典之作都是在探讨这两个关键词,凌可新不厌其烦
地去演绎它们,说明他确是涉入了人类共通的河流。问题是方舟在哪儿?航向在哪儿?
彼岸在哪儿?凌可新像个迟疑的诗人,只把爱写在了水面上,把尊严写在了迷雾中,写
完也就飘逝了。
毋庸多说,像《我在一个雪夜走路》、《春心》、《人轿》、《空季》都是写遇到阻力
的爱情,都是写男性主人公在爱面前的犹疑和乏力,都是以失败告终。而《毛驴与唢呐
的传奇》、《雪境》中出场的爱,看似感人,实际掩藏了太多辛酸,要知道,一个女人
守了五十年的活寡,另一个女人在瘫痪之前常挨丈夫的打。《黑色日子》里的爱更是畸
形的,所谓爱仅是一点感动一点泪滴。这样的爱情有何裨益?除了让人惋惜叹气外即别
无可观,人死了,爱也死了,“爱情”成为一片废墟。依我看,这样的爱不要也罢!
至于对“尊严”的诉求,以《老白的枪》表现得最为突出,《城市的马》也庶几近之,
老白和皮特(马)都在通过一种极端的方式模仿尊严,却都把真实面目模仿丢了,以至
弄得人不人马不马。如此“尊严”不要也罢!
我看到,凌可新一以贯之地沉溺在这样的主题中,一以贯之地持着欣赏的态度,全不知
它已淹没了自己的心胸,感受不到更远处的惊涛骇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十一篇小说
的叙事模式也几近雷同,几乎每一篇都在运用“阻滞策略”:树起一个对立面,让“正
面人物”去面对它,要么受阻,要么打通,要么失败,而且结局以死亡(或同归于尽,
再不就是受伤或衰老)告终。这种单一的叙事模式很自然让人想起《西游记》:凌氏
“孙悟空”也是常遇“妖怪”,也是常求“菩萨”,不同的是他的“孙悟空”总是软
弱,“菩萨”总是无能,甚至常常把性命也搭进去了。中国有《西游记》,西方有《唐
?吉诃德》,采用这种古老的叙事模式的小说一直长盛不衰,当前某些“戏说”、“瞎
掰”的肥皂剧更是精于此道,只要坏人不断使坏,好人不断取胜,只要好人坏人都死不
了,这个故事就能没完没了地讲下去。凌可新当然谙熟了这个基本原则,写起小说便乐
此不疲,好像有正面必有反面,有起伏必有苦难。拿这样的定理去套生活,岂不变形、
失真?这种模式偶尔为之可以,讲讲故事可以,若禁锢于斯,岂不成了戴着镣铐跳舞?
我想不出,像“填词”一样往某种模式里填句子,不可能填出什么好小说。
(2)、人物形象的单一及人格障碍。这一点前面已有陈述,不过我还要多说几句。凌
可新笔下的人物大都被掌握、被束缚、被损害、被压抑、被扼杀的,就这一点而论,作
家的出发点还是值得钦佩的,一个人只要来到世间注定是被给定的,根本无法避开外界
的干扰和影响,关键是怎样去面对它,怎样成为“自己”。然而可惜的是,凌可新只看
到了人的外部特征,没去关注人的内在独立性,所以他的人物只能是取消自我,扫除个
性,成为“非人”。凌可新的许多人物都好像有点哈姆雷特的影子,在此我们无妨稍作
比较。哈姆雷特被视为“延宕”性格的典型,他的悲剧性在于无力去做他显然想去做的
事,这种无力感在相当程度上并非来自外界的障碍,而是来自他自身。他既要为一个美
好而高贵的理想而战斗,又被“To be or not to be(生存还是毁灭)”这一命题困
扰,在他身上始终对峙着善与恶、对与错、精神和肉体、有限与无限、短暂和永恒这些
悲剧性的矛盾冲突。那么,凌可新笔下的“哈姆雷特”们,是否也看到了“强大的对立
面”,是否也意识到自己“明明有理由,有决心,有力量,有方法”,是否在“荣誉遭
遇危险的时候,即使为了一根稻秆之微,也要慷慨相争”(《哈姆雷特》第四幕第四
场)?否。在他们的词典里,没有“to be”,只有“not to be”;没有生存,只有毁
灭;没有悲剧,只有悲哀。让我们来看这样几句台词:
艾美:谁也救不了我。/我不属于我自己。/我没有办法了。/她别无选择。/她静静地死
在了纯洁的雪里。
李家宁:他解脱不了。他想:除非他死了。
李珮:……我死了……那样多好。
老白:它死在了它的辉煌中……
妮子:我死了算了,省得拖累你。
青:反正就那么回事。人么。
王妮:我不喊了。我想死。
……
这些话不是一个人说的,这些话不是一个人说的?对他们来说,“not to be”是开
始,也是结束……
(3)、礼制秩序的阴魂及法的缺失。生存环境是人的“前定”,集体无意识也是人的
“前定”。在凌可新的小说中,可以依稀看到家族制度、村落共同体、大一统官僚体制
等历史遗存,可以看到阴魂不散的封建礼制秩序和“道德极权主义”(政权、族权、亲
权)对人造成的侵害。那些几乎全都没有正式出场的“反方(对立面)”,不是大队书
记(村长)就是父亲(母亲),不是笼统的“世道”就是具体的“年代”,要不就是无
所不在的“道德”之矢,它们是立法者也是司法者同时又是监察者,它们的标准不是正
义,不是人性,只是服从。它们的道德理想国是政治伦理的魔域,是政治权力和亲权
(父母官)掌管的蝼蚁之窟。或许有人会说,早在上个世纪初中华民族就砸烂旧世界走
向新时代了,哪里还有什么礼制秩序?的确,随着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我们是离传统越
来越远了,却并不意味着完全洗清了它的流毒,因为惰性依旧根深蒂固,仍会在我们心
灵深处泛起沉渣。难能可贵的是,凌可新揭示出来的正是这样一种残酷现实:我们仍活
在传统中。
既然这样,扬弃是必须的,从“人治”走向“法治”是必须的,只有通过“法”的约
束,才能保障人的尊严,才能匡扶正义,真正实现平等、自由和民主。但是在凌可新的
笔下,法常常是不在场的,人们只是活动在一片没有边界的图景中,很少进行理性的
“思”。
有的人找不到“法”。《从前的护林员老木》颇具象征意味:我愿意把老木看作一个找
不到“法”的人。在被村民以“合法”的程序(村民大会)罢免后,为了制止村民偷
树,他先找村长,但村长说他不是“法律”,再去找派出所,却拿不出所长索要的“证
据”,于是他只好去触怒“法”,他用的是引蛇(法)出洞的招数:砍了树不成,打了
所长也不成,直到锯了偷树人的腿,真正的“法”才找上门来,把他带到县公安局去
了。一个维护法律的人,却找不到“法”,“法”降临后,又成了违法者,原来的违法
者则成了“遵纪守法的典范”。这就是“法”的妙处。老木自然是参不透的。(也许该
找林业局?)
有的人想不到“法”。在《我在一个雪夜走路》中,面对大队书记(土皇帝)的欺压,
两个大学生竟幻想当“皇帝”,难道除了当皇帝,就没有一条合法的途径了?他们根本
没去设想,他们只是想成为比拥有强权者更强的人。看来“皇权意识”真是害人不浅
啊。还有《春心》,难道流氓黑蛋“真他娘的该死”?难道除了杀掉他就没有其他合法
手段了?问题是李家宁根本未加考虑,他只是想做一个 “为民除害”的英雄。“英雄
意识”挤掉了法的位置。再如《黑色日子》里的王妮,也没有相到用法律手段解救自
己。他们好像都忽略了“法”的存在。
还有的人消解“法”。比如在《老白的枪》中,“法”倒是冠冕堂皇地出场了,一开始
它借着“大盖帽”形式出现,谁知最后又被另一个更大的“大盖帽”消解:所长的一句
话,就把国家出台的法“变通”了。
所以,“法”在凌可新的世界里几乎没有正面出现,它像《辟邪》里面那个村长一样,
不肯轻易露面,即使露面了,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让小老百姓们疑虑重重,琢磨不
透。
(4)、男权话语黑洞和性道德陷阱。在凌可新的文字间,我常常感觉到一种以男性为
中心的话语霸权倾向,作者凭借自己的性别优势,用男人的权威统治着笔下的人物,剥
夺了他们应有的需求和尊严。
一曰“男尊女卑”——男人乃绝对权威,女人总处于被歧视被奴役的“第二性”状态。
举几个例子:
艾美:“等你毕业的时候,我把我……全给你……”
李珮:“你有什么要我做,我不会不尽心。……就算你大我十几岁,让我点点头,我也
应……”
祖母:“从此我死心塌地跟定了你!”
王妮:“反正我是你的人了。”
玉丫:没有挣扎没有反抗,任由着他抱。
——看看看看,言行何其相似乃尔,对自己的附属地位,她们似乎丝毫不曾怀疑过:女
人是男人的,这是天经地义的?
二曰“生死事小,失节事大”——那种庸俗的贞操观念,也时时令人齿寒。难道一旦贞
操受到威胁或创伤,女人只能选择死亡?艾美是这样想的,她认为如果不死,就“脏
了”。被人强奸的王妮也是这样想的,她感到“无地自容”,认为自己“完了”。女人
这样想,男人当更甚之。在《我在一个雪夜走路》中有一个细节:“我”从艾美那儿无
功而返,父亲便问艾美是“喝了药了还是怎么了”,“我”的回答是“她没死成”。从
这儿,可以体察两个男人的微妙心理,说“没死成”而不说“她没死”,流露的是一种
失望,他们关心的不是艾美的生死,而是她的贞操,比起失去贞操来,他们情愿艾美失
去生命。这样的观念在《黑色日子》里表现得更为露骨,包括那个好心人巩向阳,也是
视王妮为“厕所”。
三曰“存天理,灭人欲”——凌可新还为他的人物规定了一整套近乎完美的性道德,
“我”父亲、李家宁、祖母、青、老天成堪称遵守性道德的典范。他们斩断自己的欲
望,恪守着妇道男道,要么终生不娶,要么从一而终,要么鳏寡一生,谱写了一曲灵与
肉的哀歌。
“男尊女卑”、“生死事小,失节事大”、“存天理,灭人欲”、“从一而终”……我
不明白凌可新何以要祭起这些发霉的词汇,我不知他的文本中有没有纸糊的牌坊,反正
我总觉得他的小说里散发着一股陈腐之气。
(5)、英雄神话的覆灭及弱者心理。记得在《我在一个雪夜走路》结尾,作者曾留下
一个悬念:父亲鼓励儿子去做“一件惊世骇俗的大事”,父亲没说这大事是什么,儿子
也没挑明他要做什么“大事”,但是我们可以猜想他去做什么,因为这个悬念其实是整
部书的引子,我们可以在其他篇章中看到儿子的影子:他可能要去虎口拔牙,也可能要
去杀人。凌可新笔下有许多与女人相对应的男人,他们该是女人/弱者心目中的“英
雄”。像那李家宁,无论用官方标准还是民间标准衡量,无疑都应谥为“烈士”的。可
是我偏要说句大不敬的话:他只是一位懦弱的英雄,一个不敢正视自我的逃兵。如果说
第一次救李珮称得上见勇为,那么第二次自蹈死地则有点“做秀”的味道了。在由暴力
和死亡营造的英雄神话中,“正义”不是靠“法”维护的,而是靠“义士”(英雄)维
护的,实际上这不过是人治体制的世俗化而已,除暴安良的英雄在民间起到了青天大老
爷的作用。从某意义讲,英雄神话反映的还是一种弱者心理。强者有强者的逻辑,弱者
有弱者的逻辑。当游戏的双方的实力过分悬殊时,弱者便会大义凛然地破坏游戏规则,
他们自己会觉得顺理成章,旁观者也会觉得情有可原,并以“英雄/义士”目之。城市
的马皮特就是这样成为英雄的。这匹来自农村马如同进城的民工,叫社会学家看是该属
于弱势群体的,那“庞然大物”骆驼当属优势群体,或说“成功人士”。二者互为商业
对手,竞争关系是显而易见的,当骆驼占据上风,触犯了多数马的利益时,皮特便摈弃
了公平原则,采取了谋杀的方式,在肉体上摧毁对手,从而赢得“大多数”的敬意。在
凌可新的小说中,弱者就是以“大多数”的姿态出现的,我也明白他是跟“大多数”保
持一致的,我也赞赏他为弱者鼓与呼,但是我愿意对他的价值取向持保留态度。也许弱
者的真正的对手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靠“取消”是行不能通的,无论是取消己身,
还是取消他人。
(6)、文人趣味和人文精神的匮乏。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凌可新的文人气还是非
常浓重的,他不仅在文字上披挂了人造的伪诗意,而且骨子里还糜集着传统的迷雾,他
踟蹰在一种优雅的趣味中,制造出一篇篇优雅的故事,让许多人沉醉其中,陶然忘归。
可是我却深感忧虑,总觉得有一层伪诗意掩盖了内涵中可怕的无意识,也许凌可新对此
浑然不觉,也许许多读者对此浑然不觉,他们骄傲地融于“大多数”之中,岂不知却离
彼岸越来越远了。
或者可以说,正如老白选中小织做老婆,只是因为小织这个“富有诗意”的名儿使他怦
然心动,凌可新的小说的也一样多的是文人的矫情,少的是人文精神。何为人文精神?
它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是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对
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精神文化现象的高度珍视,对一种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
造。用这个标准来考量凌可新,考量他所塑造的人物,差距显而易见。如何面对传统?
如何走向现代?关键还是人的问题。凌可新小说中的皮特和王茂就是两个反例。从农村
来到城市(应该象征现代文明吧)的皮特,根本不适应新的生存法则;而从城市回到农
村的王茂,带来的是愚弄乡亲的“辟邪”。由此可见,我们首先要面对的还是“现代
化”问题——尤其是人的现代化。对凌可新及许多当代作家来说,也许当务之急不是匆
匆前行,而是回归自身,刷新心灵。
|
<责编:马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