橄榄树网站
橄榄树文学月刊现场文化网站六香村论坛
橄榄树现 场午睡夜叉
主 页|总目录|作者索引|投 稿|讨论\留言

 
 

狸猫传说

午睡夜叉

 
 
  清晨,落雨了。
  雨点从云层中落下来的时候还是垂直的,被风一吹,便呈斜45度打在家里的窗玻璃上。秋初的雨下了整整两周,像是天上的女孩儿想把一辈子的眼泪都哭完似的。塑料的窗框已经腐蚀得坑坑洼洼,一推也许就会整个儿的垮掉。该换窗框了,这个周末,换个铝合金的框子,可以多支撑一倍的时间,在这个阴雨绵绵的8月。
  我撑开伞,在楼梯走廊里一级级的向下走着。走廊的窗子已经坏掉了,雨点在楼房的肠道里四处飘荡。这座城市的雨水都是酸雨,沾到皮肤上,就会起一粒两三周才能消掉的黑斑。因此,下雨的时候街上那些闲人都消失了,我不知道他们会是在家里焦灼地走来走去,还是倒在床上无神地看着窗外细雨乱飞。
  没有那些闲人,街道上顿时空落了许多。虽然他们平时往往被视网膜过滤掉,忽略不计,但是只有当他们消失的时候,我才会感觉到他们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以前有几次我也试图像他们一样,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但是没几分钟就从心眼里觉出无聊来,其程度足以让我觉得生存比空而透明的蝉蜕更缺乏意义。于是我掉了个头向办公室走去,这时活力与生气都回到了我的身上,我考虑着自己将要做的一系列无稽之事,脸上渐渐泛出了神采。这时一个闲人大约是走累了,在车站停下来,休息一小会儿,我在等车的时候忍不住问他到底想去哪儿,虽然这答案就明摆在那里。
  “哦,我哪儿也不去,只是随便走走。”闲人若无其事地回答我。
  他把我上下打量了两眼,露出微笑说:“真累啊…”
  “走累了么?歇歇也好。”我礼貌性地回答他,但是闲人这回没有理睬我,而是仰头看着天空,吐出一口白气。我注意到他吐出的是白色的水气,而现在只是秋初,闲人随即以柔软的脖子为轴心,把脑袋转动了三圈,转动的过程中他说:“你什么也不明白呀。”
  他大约是休息够了,抬起脚向街道的一头走去。在街口他一点也没有犹豫,右转,并且很快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他没有任何的去处,他将步行直到夜晚,当夜色像水气一样降临在这座城市,他便回到家中安睡至第二天清晨。在白天,闲人就像城市的螨虫一般无处不在,沿着街道无所事事地四处晃荡,游离于我们的理解范围之外。一个医院曾经对他们进行研究,结论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病症,其名称足足有十七个字之长;另一些哲学家则认为他们在寻找着什么东西,心里所欠缺之物。这个结论和那个记不住名字的病症一样玄而又玄,也因此而让人感到不以为然,我们只称呼他们为闲人——他们什么也不做,只是行走,有时候甚至闭着眼睛行走不休,在城市的肋骨间整天地穿行。报纸上打趣说城市的任何一平方英寸街道上就有五个以上的闲人足印,没有人对这个提法表示异议。他们没有任何可以称之为目的或者索求之类的东西,如果你拦住他们的去路,闲人便停下来微笑着看着你,一言不发。   雨还在下。
  我已经坐在了办公桌旁,做一些琐碎而无趣的工作。说实话,这是份无聊透顶的营生,我时常认为我所做之事不比一只往树洞里搬运栗子的松鼠更有意义。每想起这个我就会露出自嘲的神情,并且在一瞬间产生和掐灭养一只狗的念头十余次;但相比起在街道上行走终日,我宁肯坐在深棕色的办公桌旁边剔牙微笑。哪怕空气在身旁渐渐变成一种胶质的物体,沉甸甸地落在肩头与脚背上,积起厚厚一层。
  仿佛是为了搅动这种胶质的空气,让它恢复流动,有人贴着落地窗喊了一声什么,办公室里的人纷纷冲向落地窗并贴在上面,其密集程度就像章鱼触须上的若干吸盘。坐我对面的女孩儿抢先过去贴着窗子,又扭头叫我快点来看,但我走过去的时候,玻璃上已经没有容得下一个身子的空隙了。从别人的肩头上望下去,我首先看见落地窗的框子是那种最昂贵的材料,酸雨无法腐蚀的金属结构。我在心底骂了一声他妈的,并且悲哀地意识到如果家里也要装这种窗框,我就得把无聊透顶进行到底,直到它成为再正常不过、非如此不可为止。
  这时我看见了他们注视的东西,是一个人。我直盯了他约20秒钟,才认定他是一个闲人。他在酸雨里默默行走,没有撑伞,脸上已经被雨水烧灼出了大片的黑斑,但他把手揣在兜里沉着地迈动着步子,步履相当稳健,仿佛察觉不到丝毫的痛楚。
  “傻了吧?”有人这么说,但没有人应声,没有人知道闲人在想些什么,他们只是城市中自行其是的螨虫。有人打开窗子的一角扔了一把伞下去,正跌在闲人的前面五米处。闲人抬头向上看去,大楼的每一扇玻璃后面都有人注视他,从闲人的角度望上去,这座大厦好似一块巨大的珊瑚礁也说不定。
  “伞!”一只珊瑚虫喊了一嗓子,又有两三把伞跌在他的面前,从别的楼层扔下来。我看见在闲人仰视的眼睛里,有一种嘲讽般的东西在流动,这让我想起另外一个闲人对我说过的:“你什么都不明白呀”,一时间竟有些晕头涨脑。我左右张望着身边挨挨挤挤的同事,忽然觉得就算说我们全都是珊瑚虫也无不可,就在我神思恍惚的时候,闲人甩了甩头发上的水,径自向前走开了。经过伞的时候他不屑一顾,以着无视的姿态跨了过去,当他消失在街道的拐角,身后的珊瑚虫依然在礁石上探头探脑。
  “就像狼一样”,一个同事首先发表意见,“他甩水的姿式就像狼一样。”对此有人赞同,有人反对,我倒觉得这个观点很有些牵强附会。说这话的同事多半没见过几次狼,狼群出没的时候,他多半还在沉睡。   讲一个关于狼的故事。
  只在深夜,灰色的狼群出没。它们的来处和去处只是一团若隐若现的雾气,它们在城市中什么也不做,只是行走。
  有时候,我会失眠,在深夜醒来,被沉重的钟摆压迫着脑子。我爬起床,为自己倒一杯冰镇的可乐,厨房的窗户刚好可以望见对面的街道,狼群往往从那里经过。它们的步调优雅而端庄,喘息轻微,蓬松的尾巴耷拉在胯下有节奏地摇摆着,如同在矜持地巡游着自己的领地。
  它们统治了城市的夜色。狼群所经之处街灯熄灭,只看见无数绿色的萤火涌动,月光明亮的时候,还可以看清楚它们庄重的神态。大多数狼是高傲的,高傲得忘乎所以;也有一些友善的狼,它们投向人的眼神多了几分淡淡的温和。整个狼群的数目据有关方面统计,大约有八百只左右,数量既不因为繁殖而增多,也不因为生老病死而减少。深夜巡游的狼群已经成为这座城市的肾脏——之所以用这么奇怪的比喻,来源于一个牢骚诗人的古怪诗句。诗发表在一份濒临倒闭的文学刊物上,很长,但流传开来的就只有这么一句,诗人对此发了海量的牢骚。不久后该刊物倒闭了,诗人便又作了一首长诗来哀悼文学的衰竭,这次就完全没有引起任何反响,像将石子掷入沼泽之中。
  “深夜巡游的狼群是城市的肾脏”,这句流行语甚至作为一道填空题被编入了中考语文试卷。人们无法解释狼的存在及其行为,当遇上这种极其困难的命题,大多数研究者很快便会进入昏睡状态。对于未知的事物人总是抱着相当的敬畏感,于是当权者默许了狼的存在,但从某种意味上来说,也许同时可以解释为狼默许了人的存在。人类耻于承认这一点,这并不妨碍此种想法根植于部分悲观主义者的头脑里面,他们认为城市自有其生命,而狼是缔造与守护者。总之,在种种的悬疑和困扰中,在乐观的居高临下和悲观的自惭形秽中,在无解中,狼依然我行我素,巡游于深夜的城市,脚掌在石板上踩出沙沙的声音,诗人形容这种声音为一种无可名状的温柔。
  诗人在一个诗兴大发的凌晨,从六楼上向狼群一跃而下,扑向他描绘的“城市的肾脏”。他大约是认为狼群会接住他,让他为它们朗诵那些兀长拗口的诗句。
  诗人摔死了,狼群漠然地从他尸体旁经过,并灵巧地绕过血流。

  我有否说过,我喜欢狼。
  有时候,我从梦中醒来,却无心睡眠,那时我会下去寻找狼群,小心翼翼地跟随在它们的身旁。我无法解释自己这样做的理由,狼的身体内大约有一种蛊惑我的东西,却不可言说。而大多数狼对我不屑一顾,它们的视线哪怕碰触到我,也会穿透我的身体投向远方,那时我便会感到被穿透之处有一孔轻微的尖锐的疼痛。
  但这并不能阻止我继续跟在它们身边,像是被催眠般固执。我们默默地前行,拐弯,如此反复,在整个城市中折回蜿蜒。和狼走在一道有一种奇妙的安全感,让我很是陶醉,我可以在这种陶醉中什么也不想的走上一两个小时,大脑如同一面刚刷过石灰的白墙,不曾描下任何的点与线。有时候我想,也许正是这种“什么也不想”才带来奇妙的安全感,当我这样猜测时,顿时感到惶然不安。这种惶然在我的思考和拒绝思考中反复震荡,渐渐震耳欲聋,有如在耳边猛敲巨钟。每逢此时,我渴望和狼一起行走的心情真是迫切之极,渴望温柔的沙沙声如清水,洗涤去脑子里一切念头。
  “你不会是在做梦吧?”办公室里坐我对面的女孩儿狐疑地这样问我,她死活不相信有人会深更半夜和狼在一起,认定了这只是我一系列的梦魇。“我也有一段时间每天晚上做被人追杀的梦,有规律的很,醒过来半天都不知道自己是死是活!”她神秘地冲我眨了眨右眼。
  我注视自己的右手食指半响,叹了口气说:“也许吧。”
  我继续在无眠的深夜与狼同行。我从床上跃起,睡意如同阳光下的美人鱼化作泡沫,随即精神抖擞地走下楼去,四处寻觅着狼群。我总能够在城市的某处找到它们,并无声无息地融入其中。狼从不拒绝我,但也绝不会表示欢迎,总的来说它们基本上视我为不存在,仿佛丝毫没有察觉到身边无端地多出一个人来。它们只是一丝不苟地完成自己的巡游,我则目不转睛地亦步亦趋,偶尔也有友善的狼盯我一两眼,绿色的笑意沿着视线不徐不急地爬行。
  有时候,我的精神特别好,会陪它们一起走完整个夜晚。黎明时分,雾气随机性地出现在城市的一角,狼群默契地走向它,井然有序地一只只投入其中。当最后一只狼的灰色长尾在雾气中消隐,我感到怅然若失,胸腔里像是被叼走了什么般略显空洞,沮丧感便自那残缺之处浸出。我茫然四顾,随之四顾茫然。
  更多的时候,跟着狼走上一两个小时就会感到疲惫,我便走回家睡觉,转身的刹那背心会感到一点冰凉。我知道有一只狼在注视着我的离开,我知道它是谁,无须回头,我在它的注视下没入城市的黑色脏腑之中。

  我给它取名叫兰,顺口取的,无意义的名字。
  我在寻找狼群的时候有可能遇上它,它时常跟掉了队,无精打采地在城市中独自游荡。我曾经怀疑过它还算是一只狼吗?掉队时蔫巴巴的眼神、有气无力的步伐、尤其是掉队这件荒谬的事情本身,无一不证实了我的怀疑。但是当它回到狼群后很快便恢复了神采,看上去和别的狼没有什么差别,它们一齐从雾中跃出,又一齐投入雾中。
  我于是无可奈何。如果狼对于它是否同类都作出了自己的判断,我这个人类又有什么资格在旁边说三道四?每次遇到它的时候,我们安安静静地对望半响,一种类似于惯性的力量随即缠绕在我们的六腿之间。我和它以大约两米的间距并排前进,一同行走的步调甚是错落有致。有时候我转头看它一眼,又迅速收回目光;有时候我感到脸上有一点冰凉,那是它注视着我,我保持着目不斜视的表情,脸上的冰凉旋即消失。
  不久后我们找到狼群,它抖抖脖子上的毛,快步加入狼群的队列,我则一声不吭地跟在一旁。我很快便淡忘了它的存在,只顾专心行走,但当我每次转身离开时,背心的冰凉总是如影随形。这是狼群中我唯一熟识的一只,想必也是最笨的一只,对此我略有些遗憾;但若非如此,想必它便不会和我熟识。
  可惜这种熟识并非我所祈愿,事实恰恰相反。每次遇到它的时候,我总会比平时多花一倍以上的时间来找到狼群,就我不无懊恼的归咎而言——狼的迷失带有不可思议的传染性。于是我开始在每次出门寻找狼群前祈祷着不要遇上兰,瞧,名字的作用就体现在这里。一个名字可以直观便捷的将我的心意指向某处,堪称精确制导。人类自来就嗜好给其他生物强加以各种自以为是的称谓,在心里将这二者沾合在一起,如同镍币的两面,正面是兰,反面是狼。
  “今晚不要遇上兰。”我在心里默念两遍,穿鞋出门。
  有时候果然就没有遇上,我感到庆幸;有时候还是与它狭路相逢,只得叹息一声便结伴而行。这就意味着我得多花至少半个小时才能找到狼群,有可能找到狼群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喘息。我当然也想过各行各路便是,但当我这样做时,兰就会快跑两步跟上我,然后照旧并肩前行,默契得就像已经这样走过了千万里路,默契到不这样做就完全没有选择一般。一旦进入这种顽固的默契,我就会觉得和它像这样走下去也不坏,抱怨或者懊恼什么的从肚脐里咝咝排出,便无所谓远,也无所谓近。
  罢了,同路便是。

  她赤裸而美丽。
  我凝视着兰的鼻尖,长达十五分钟之久,随后躺回外屋的钢丝床上,钢丝在我的碾压下尖声嘶叫。我始终无法接受一只狼睡在自己家中这种无稽之谈,深感荒唐无比,然而兰就安睡在我的隔壁,近在咫尺,任凭我如何自我欺骗或是故作漠然,也不能将其不动声色地抹杀。我于是被逼入死角,惶惶然,无法逃避。我被迫再次搅动记忆,企图在其中滤出一些合乎情理的缘由。
  在这个秋初的8月,我忽然感到特别的疲惫,我每天回到家中倒头便睡,睁开眼睛时,天已微明。整个8月的前三周我都没有与狼同行,这令我焦躁并加剧了我的倦意——我于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上往复运动,疲劳像2万米海底的锰结核,无法将其打捞。某天我在屋子里咻咻地喘着粗气,愤然如沸腾的开水壶,我想念狼,这种想念之情恨不能突破胸壁飞溅而出。最后我把闹钟调到凌晨三点正,城市在此刻寂寥如同蜗牛的空壳。
  我在此刻困乏如同褐色的懒熊。大街异常空旷,我不住地将呵欠从肺腑深处抽出,两侧的楼房间或有灯亮起,婴孩啼哭。在徒劳地穿越了七条街道之后,我发觉自己困得随时可能一头栽倒在地上,我将右手抬到眼前注视,看见六七根手指。远处,兰正向我走来,它的出现浇灭了我找到狼群的信心。
  得,得,我迷迷糊糊地掉头往家里走,眼睛里全是虚像。进门的时候仿佛看见兰在楼梯上,把爪子犹豫不决地悬在半空。我深信这是幻觉,拼出残余的力气往床上一扑,手肘恍惚间碰到了毛茸茸的东西,侧头看时,兰正惬意地躺在身旁。这时倦意压断了苦苦支撑的神经,如山洪般汹涌扑来,在我脑子里泛滥成灾。
  她赤裸而美丽。
  天已放晴,阳光决堤而下,漫过天蓝色的床单;兰还惬意地躺在身旁,而她的同伴此刻已回到雾中。兰侧身睡着,腰肢柔软,及肩的黑发微微闪亮。我看着她修长如翎的睫毛,湿润的嘴唇,粉红色的乳头,纤细的手指,不禁目瞪口呆,心落入不见底的洞穴里去。用指尖在记忆中细细梳理一遍,兰在终点沉睡;再次细细梳理一遍,兰依旧屈膝睡在我的身旁。
  狼不再醒来。女孩儿的皮肤在阳光下闪烁着缎子般的光泽,女孩儿没日没夜地沉睡,呼吸声细微而均匀。有时候她会翻个身,换另一种伸展的睡姿;每天中午12点到1点,她会打一个小时的呼噜,呼噜声如同小猪的哼哼。

  谁还记得睡美人的故事吗?
  提示几个关键词:王子、公主、魔法、吻。
  王子吻了公主,将她从魔力的睡眠中唤醒;我则买了一架钢丝床搬到外屋去住,卧室便让给兰,留给她无穷无尽的睡眠。面对兰我不知如何是好,无法理喻,更不敢触碰,想远远逃开,又舍不得就这样将家丢弃。我每天都会凝视兰至少一小时,幻想她会变回狼,将错乱的时针拨回原处,否则我的精神家园必将慢慢倾斜,直至危楼般摇摇欲坠飞砖溅瓦。这时幻境与我的生活已经开始相互侵蚀,彼此洇入对方的体内,我时常觉得所见之物如水般波动,桌子、大厦、街道、天空,无不如此。哪怕我屏息闭眼,它们还在我脑海里晃动个不停,仿佛生来便是如此这般。整个城市便如浸泡在水中,又或者整个城市便是由近乎于液态的物质所构成,细碎的涟漪无处不在;而目光所及之处,便有波纹袅袅婷婷地荡漾开来。
  或许只是我的目光荡漾开来也未可知。
  我只得苦苦支撑一切,挥舞钉锤,将被幻化的世界强加固定。这可不是件容易的活计,我在精疲力竭之余还要在脸上常挂微笑,以免被别人看出我神思恍惚。万物亦幻亦真,皆令我将信将疑,唯有凝神着兰时,才能感到前所未有的真实存在,虽然我比谁都明白,或许她恰恰最是虚幻不过。然而无须螺丝,钉子等固定物,兰真实得毫无半点瑕疵,真实得令这座城市的一切自惭形秽,便波动得愈发厉害。有时候我只能以兰为参照物来将它们一一敲定,世界便在这空洞的敲击声中一寸寸的倾斜。我怀疑像这样下去,世界总有一天会倒过个儿来,这种怀疑滋生在肥沃的土壤里,长势甚是喜人。而不论如何天翻地覆,斗转星移,始终不能掀动兰的睡眠。一百万只蚂蚁衔着天幕的一角,也无法掀动它分毫。
  我当然对此感到懊丧。兰的掉队、兰的幻化、兰在我隔壁沉睡,这些事情无一不匪夷所思。我长久地凝视着兰,猜度自己是否在无意间跌入了一个看不见的洞穴里去,落在一出荒诞派戏剧的舞台上。兰若不醒来,戏剧便迟迟不肯落下帏幕。我想找个人申诉这件事,周围却全是观众,昏暗的光线中,隐约可见他们的眼球高速转动。我在苦恼中用力敲击着自己的头壳,感到了分明的疼痛。妈的,这不是梦魇,和兰一样,我也无法从梦中醒来。我比任何时候更靠近狼,我比任何时候更远离狼。
  狼群依然在这座城市的深夜出没,没有人察觉它们的数量减少了一只。一天晚上,我听见沙沙声像风一般刮起,从厨房的窗户望下去,狼群正从对面的街道上经过。我绝望地望着它们,觉得自己离它们足有一千颗恒星之遥。狼群没有发现窗户后面一个男人正在哭泣,它们优雅而端庄地行经杂货铺的门前,社区医院的门前,水果摊的门前,在十字路口折向左侧,消失在我视野的边缘。这几天我的幻视已经日趋严重,我看见狼群在水面上行走。
  真正的水流正沿着我的鼻梁一个劲儿地往下淌着,我难过得像个孩子。我流着眼泪走到兰的身边,用潮湿的视线注视着她,她的鼻翼在轻微地扇动,嘴唇微微开启。这时我听见欢呼声从四面八方涌来,兴高采烈的、无比欢愉的叫喊声在耳蜗里回荡,这种声音就发始于耳朵的内壁,在耳蜗中聚会和狂欢。我知道,戏剧的高潮即将到来。我在一片嘈杂之中俯下身子,将嘴唇印在兰的嘴唇上温柔地吮吸。耳蜗里的喧闹声开始变得狂野而迷乱,仿佛有几千万观众在一齐尖叫,这声音是如此锐利,令我在亲吻中失去了知觉。   清晨,床上已空空如是。
  阳光弥漫,兰已不复存在。她的出现和消失都是如此突兀,整个过程犹如一次拙劣的注射,拔出针头时,我感到了比刺入更加尖锐的疼痛。我搬回了自己的卧室,床上没有丝毫兰留下的气息。我不曾得到什么,但是我感到自己丢失了什么。我曾经与它一齐行走,我曾经期待着别再与它相遇,我曾经在她熟睡时惊慌失措,我曾经吻她;如今戏已落幕,观众席上只影也无。作为狼的迷失者和作为赤裸女孩儿的熟睡者,被用锤子巧妙地钉入我的生活并融为一体,如今却又从我的生活中撬去,空缺处立刻以白色橡胶填上,好使它完整无缺,使我就如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般。
  我仇视这个剧本。真实与荒诞早已被我混淆在一起搅拌均匀,根本无法分割,当生活以本来面目还原于我的面前,我却不耐烦地将它一把推开。整个儿的生活已经被颠覆,我无法再回到从前那些平静的日子,而剧场内人去台空,任凭哪一种生活都距离我极其遥远,中间并且有厚达一米的玻璃相隔。这就好似一个立方体的玻璃盒子,我在其中悬浮,什么也无法把握。寂寞从褐色的天花板上滴落下来,当我走在街道上,寂寞便从天空滴落。有时候风吹过,寂寞像雨点一般迎面袭来,打在脸上一颗颗地凝结,于是我时常在路人惊讶的注视中发觉自己泪流满面。每逢这时,孤独感排山倒海而来,我恨不得抱住谁痛哭一场。
  没有人可拥抱,我想拥抱的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人。我辞了职,买了轻便的鞋子,在口袋里装满干粮,开始寻觅的行程。我寻找的可能是一个女孩儿,也可能是一只狼,又或者二者都不是,我只是在寻找我所不知的我所失落的我所困惑的令我神魂颠倒之物。我曾经不知不觉地拥有过它,又被粗暴地将其取走,除了寻找,我委实手足无措。我在白天和黑夜里,在人群和狼群中,在城市的每一条街道上行走张望。
  我时常和闲人们擦肩而过。据媒体报道,这座城市的闲人有所增多,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把我也算作了闲人里去,从远处看来倒也毫无二致。我什么也不做,只是行走。我很少和任何人交谈,只在城市的肋骨之间反复穿行。但如果走近了观察,就会发现我的眼眶里盛满了渴求,我的表情永远是饥饿的、迫切的模样,眼光游弋不定。虽然有着这么明显的区分,但有时候我也怀疑自己是否变成了一个闲人,瞧,我和他们同样在这个城市中漫无目的地行走。我曾经拦下一个闲人问他:“真累啊…”
  闲人略感吃惊,将我上下打量一番,然后以怜悯的口吻说:“是你哪里也去不了吧。”
  闲人不再理睬我,任凭我委顿原地,莫大的悲哀从地底拱出,疯长,密密麻麻的藤蔓一般将我包裹其中。
  与此同时,我也在黑夜里跟随着狼群的巡游。醺醺然的陶醉感已荡然无存,唯有心里巨大的空洞开启,吞噬一切。我机械地跟着它们终夜行走,直到最后一只狼投入雾气,有几次我甚至想和它们一道投入雾气之中,但刚这样想时,就有莫名的恐惧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与狼同行再也无法带来奇妙的安全感,我已经彻头彻尾的麻木,如果要解释还这样做的理由,那只是出于也许能寻觅到什么的预感——事实上这预感无处不在,又无一灵验。
  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无论是人群还是狼群,无论是兰还是别的什么答案,我都一无所获。
  我到底在寻找什么?

  狼的故事已经结束,狸猫的故事还在继续。
  找到兰已经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那是一个与狼同行的深夜。兰从街道的拐角处走向狼群,瘦得可怜,一副疲惫不堪的模样。我吃惊地注视着她,一时间浑然不知这是否自己寻求之物,心颤抖个不停,有如三伏天的蝉一齐鸣叫。兰走回狼群,抖抖脖子上的毛,很快便回复了神采,但自始至终都不曾看我一眼。千头万绪织成灰朦朦的蛹,我不住地偷眼望兰,心中忽然一动,双臂便不知不觉地撑在了地上。当我意识到自己以四肢行走的时候,我已经是一只狼了,和别的狼毫无二致,灰色的长尾耷拉在胯下。
  嗯,变成狼也不赖?这样想时,奇妙的安全感便从天幕中纷纷扬扬地降临。我开始心无旁骛,忘却一切专心行走,时间就在温柔的沙沙声中渗入土里,片刻后只剩潮湿的水印,片刻后就连水印也无。当我看到若隐若现的雾气漂浮在前面不远处,黎明已在身后追逐着我们,狼群依次投入雾气,阳光在500米之后亦步亦趋。我打了个喷嚏,小心翼翼地将前爪探入雾中,它踩在湿润而松软的土壤上,感觉甚是惬意。这时我嗅到了青草的气味,树叶腐烂的气味,动物粪便的气味,昆虫的气味,泥土的淡淡腥味,奇异的花香,这种种的遥远气息掺合了充足的水气,直扑进我的鼻孔。
  我却感到惶恐。我惊惶失措地打算离开这团雾气,但一点冰凉忽然如箭矢般刺入我的瞳孔里去。兰在雾气后看着我,凝视着我的眼睛,如我曾经无数次地凝视着她。
  就在不知所措之间,阳光印上了我的尾尖,接着是后腿、臀部,行经之处异常舒适,仿佛泡在了大盆的温泉中,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分子踊跃着分解的欢腾。但当阳光照耀在雾气上,我留在其中的前腿便如同放进了绞肉机里一般。我忍不住厉声地嘶叫了出来,瞳孔里的凉意猛的一锥便似水无痕,在死命的大喊大叫中,我变成了一只狸猫。
  后来的狸猫告诉我,我是这座城市里的第一只狸猫。我们在白天和黑夜出没,在楼顶和窗台上跳跃,嬉戏着顶落那些摇摇欲坠的塑料窗框,在广场的草坪上肆无忌惮地交媾。人类讨厌我们,但无法捕捉到狸猫中的任何一只,春天来临时我们纵声欢叫,狼已不复存在,狸猫是这座城市的主人。

 
     
 
主 页|总目录|作者索引|投 稿|讨论\留言

橄榄树文学发行。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印。
(C)Copyright by Olive Tree LiteratureSociety. All rights reserved. This web site is maintained bywebmaster@wenxu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