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人,朋友和其他(节选)
吴(1)
吴先生对江小姐说:“江小姐,你不知道,一成家一有孩子马上感到了生活的压力。看见你,觉得年轻真好。”江小姐没说话,心里寻思,吴先生不是当真的吧。如果要吴先生扔掉车子房子票子孩子妻子,过江小姐一无所有飘飘荡荡的日子,吴先生是过不舒服的。由此,有“五子”的吴先生比没有五子的吴先生好过一些,但从有了五子的吴先生的角度想,确实也没有什么大快乐。明知山上什么也没有,却还是认真地爬上了山。明知沉重了吴先生,认真成就了吴先生。
……<《吴先生》>
吴(2)
刚来波特兰,我的朋友W告诉我读法学博士(JD)就象坐牢一样。他北大法律系毕业,工作了几年,在波特兰读书3年,以第一名的成绩从西北法学院毕业,回到成都,沉沉浮浮,现在自己开所。
W刚来的时候瘦瘦的有着动人的笑容,毕业的时候胖胖的无精打采的。他在这儿十分想念在国内的妻子,尽管他一直要离婚。妻子来了,两人在美国生了一个孩子,尽管W还是要离婚,不要孩子。W有两方治百病的药--结婚,离婚。我脸上长青春痘,W说“结婚。”H与妻子吵架,W说“离婚。”
W除了学习外没什么事做。他把〈担保法>翻译成英文,他把什么都翻译成英文。他来借磁带,还的时候告诉我他把〈有没有这种说法>这首歌也翻译成了英文:
"Is there such a thing我以为是大寂寞。<《吴先生》>
frequent fliers are closer to the heaven, closer to the heaven
Is there such a thing
More coffee produces better writing, better writing
Yesterday I attempted to make a deal with the god
asking him to change my destiny"
吴(3)
吴还在波特兰的时候,吴,刘,邓和我去俄勒岗海滨玩,玩着玩着就开始讨论该为吴新生的女儿起个什么名字。
吴是北大才子,上高中就偷偷写了几本诗集,是性情中人。吴有个理论:无论是人还是社会,能够简单些就会更快乐满足。他自己活得太累是因为他太复杂,看到和享用的幸福和痛苦都比别人多。所以“吴简”这头两个字就先定下来了。怕重名,还得想一个尾字。
邓是电影出身,当时的理想是拍最好的三级片搞有品味的黄色杂志并挣大钱。(现在当然是在NYU拿电脑硕士文凭)。他一下就说出了“简云”等典型的玉女名。我建议叫吴简笺,看着听着意思都不差。大家七嘴八舌又说了好几个,但都不是太满意。
最后刘,当时在加州大学柏克利分校读书,说:“就叫吴简多好啊。以后男孩子写情书,开头就是‘亲爱的简’,多好听!”
四个法学博士立马被“亲爱的简”折服了。于是女孩叫吴简。<《我的留学生涯》>
何 显
何显是高中同学。高中是一所农村中学,招收的都是聪明、朴实又勤奋的农村学生。所以理论上来讲何显是聪明朴实又勤奋的。
高中班主任皮塔娶的是大学女同学,深知男女生坐得太近的便利性,所以把理科班本来就不多的女生揉成一团排在讲台底下,就象本网页的那只手似的,周围是无边无际的篮。何显在那堆蓝里,一直没有机会学习如何跟女生说话。
何显高中三年一直考不过我,最后一年末,生了一场病(或是家里出了事),休假几周。回来就考过我了,高考也考得比我好,象我们班其他最聪明的男生一样,最后都进了“老猪婆变凤凰”的学校。何显在那里,一待就待了七年。所以,从理论上来讲,还是没有很多机会学习如何跟女生说话。
何显毕业后找工作,选择了美女如云的上海。虽然工资不高,但是工作气氛好,上班下班都可以学习如何跟女同志说话,所以,从理论上来讲,何显不用说也是很高兴的。
我知道何显一定说不过我,因为他缺乏与女生耍赖的经验。所以乱写一篇,以考验他学习与女生说话的成就。<《XX乱说何显》>
小 兔
九三国际经济法班男生大分为两派:学院派和“关起门来自己玩”派。前一派的特征是使劲学习,发表论文,考研考博;后一派的特征是躲在宿舍里自己乐,并且给几乎每个人起个绰号,尤其是女生。比如我被封为“压寨夫人”,原因是314是著名的鸳鸯蝴蝶派,每到周末七个女生便各自到厦大海边与人窃窃私语,我自告奋勇看守寨门。学院派的人自然不会在WC乱逛,只有聂卫来过一次,马上又走了;GLOTTIS是“关起门来自己玩”的代表人物,而小兔是“自己玩”的树上开出的异花,皆有两派的特点。
小兔与GLOTTIS同一宿舍,与大头隔一宿舍。他逢有自己玩的节目都参加得很高兴,嘎嘎地笑着,比较容易满足。但小兔学习成绩好,也想写写论文发发,所以得到学院派人的默认。小兔一直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零零碎碎的事情特别多,老是腿脚勤快地在各个宿舍跑来跑去,往女生这边走动也多,所以人缘特别好。全班人都亲切地叫他“小兔”。
小兔的兔劲从他给我写的毕业纪念册上就可看出一斑。他画了一只鬼头鬼脑的兔子,然后写道“你一定说这只兔子画得难看死了,我举双手双脚赞成。毕竟酒精不饶人。”他在所有的纪念册上留下的生日是“要要发”(118),得意得不得了。我看见一本就改为“要要饭,与小兔共勉。”
本来就是,93级的大学生一毕业就好象失业,哪有那么多人发财呢?大家也就是到处找工作要饭而已。所以下次见到小兔,第一句就是“小兔,在哪里要饭呢?”<《小兔与要饭》>
黎 黎
黎黎,四川泸州人,系花,漂亮是没得说。大一进校军训,同系大三一男生抢在所有人前头天天去上弦场送雪碧。大四毕业没多久,黎黎便与雪碧结了婚。雪碧曾以唱黑豹闻名于厦大,自从与黎黎结婚,黑豹自然成了花豹。
黎黎性子出奇地好,当初与雪碧谈恋爱经常晚归被舍人锁在门外,她轻轻呼唤轻轻哀求,并不对舍人怒目相向。她还写些诗歌什么的。美丽,温柔,灵秀集于一身,让人很担心有人会“一见黎黎误终身”了。
2000年初我回厦门聚会,黎黎到场时大家鼓掌欢呼,如众星捧月。
黎黎何尝只有美丽呢?可是我一想起黎黎,首先想到的也是她的美丽。这就象克林顿,如今这个名字总让人联想起我的校友莱文斯基(目下又与希拉里联在一起),而莱文斯基本只是克林顿生活中的一个事故,因为大家老说,克林顿便只好生活在这个事故的阴影下,天天对付着。<《写在纪念册边上》>
小 回
我一直想知道小回是怎样成为小回的。
小回安排自己的生活象电影导演安排主人公的生活那样认真。她欣赏的东西比别人多,说话做事的方式又和人不同,所以也特别来事儿。她蹬蹬蹬地捧着书去教室学习,好象电影中五四女青年投奔革命似的热忱;她赖在宿舍里废寝忘食地看武打言情小说,象电影中那些对未来没什么想法又出身良好的社会青年;她扬起绝代的眉毛开始绘声绘色地讲某个男人--“我有一个小秘密”,好象电影中刚刚被诱惑的少女却没有少女的羞涩,或者象经常在外偷情的少妇又多了少女的兴高采烈。有一回我听到小回在313号淘大哭,然后是蹬蹬蹬的急促的脚步声,带着哭腔大喊“你们都欺负我”,把门狠狠一摔,恩断义绝地哭着冲出门去……我坐在隔壁呆住了,喃喃地说 “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样,小回你怎么可以活得这样认真彻底!”把真实的生活活成一部大悲大喜的电影,而人们也许会为电影哭泣和欢笑,却对生活无动于衷。这样的年代,大家靠无动于衷或贫嘴巧言来保护自己,好象谁先表露内心谁就先受伤,你却怀着一腔的勇气,上进心,热情,感悟,伤心,等等等等,不设防地显露出了内心的高潮与低谷。这是我记忆中的大学时代的小回,联同她的“回眸一笑百媚生”。
毕业三四年小回已是出落得很有风格了。金丝边的眼镜,光滑细好的皮肤,紫色的西装套裙,新颖又端庄的高跟鞋,很精神的短头发,活脱是干练迷人的白领。然后小回在一群人中开始 “讲述”。她微微侧着身子,一腿闲闲地搭在另一条腿上,一手轻轻地盖住另一手,眼睛眯眯地笑着,开始讲述。然而完全没有闲闲微微的意思,她用有着鼻音的夸张撩人的声音,晃着头,舞着手,小菜一碟地把一屋子人笑得前俯后仰。明明是完全愚蠢的语言和方式,听者却不得不承认讲述者绝对聪明。
小回啊小回,你用绝对有趣的方式讲别人的故事,用全不可信的方式讲自己的故事。那么那个在讲述者背后的小回又是谁?我也一直很想知道你十年二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写在纪念册边上》>
黄 X
黄七长得很有味道。有时候我醒来,睁开眼睛,静静地看着对面下铺的黄七坐在桌子前看书。阳光从她右侧的窗户射进来,亲吻着她明亮的眼睛,长长的眼睫毛,很好看的鼻子和性感的嘴唇。这使我想起陈染的小说标题《嘴唇里的阳光》。
与黄七朝夕相处了四年,她的事我是多少知道一些的。说到黄七,就不能不提“蜘蛛事件。”如果真写蜘蛛事件,黄七肯定要找个机会砸扁我的狗头。黄七是爱把自己藏起来的人,不和她走近,不知道她的美丽,幽默和灵气。有一点“SAVE HERSELF FOR SOMEONE SPECIAL”的意思。
事实上我决定对314所有的故事保持沉默。当初沈从文充满爱意地给丁玲写了一篇传记,把当时一心只想做革命女性的丁玲写成一小资产阶级女性,被丁玲记了一辈子的仇。兔子不吃窝边草,意思是说,否则死得很难看。<《314的妹妹们》>
江 虹
拉着黑色的小行李箱,一直拉到门口,铁门开着,纱窗门关着,我在门外亮处,他在门内暗处。贴着纱门往里看,江虹正系着围裙,哼着小曲,叮叮当当地炒菜。
“两年不见,果真成了家庭妇男了。家庭妇男,开门。”
江虹这才看见我,咧开嘴笑得象情人重逢似的。他擦擦手,斜过身子把纱门的保险打开,一转身跑到里屋不见了。
我只好自己把门拉开,行李拖进去,换拖鞋……冷不丁江虹走出来,把个什么东西往我手里一塞,说“抱抱你的小侄子。”然后嘿嘿地兀自笑着。
我象双手夹着只十几斤重的大田鸡似地举着骢骢,不知道怎么办好。孩子看着我,似乎还没回过神来,将哭未哭的样子。我赶紧举着他塞到里屋嫂子的手里,自己跑出来了。江虹还在那里嘿嘿地笑着,手里拿着把铲子。
我跑过去,踮起脚,把手插进他的头发里乱搅一气,搅到不能再乱为止。手一松,头发又恢复成了原来的样子。“终于有人管你了,头发也干净了。”
他说:“说真的,我还是喜欢有人管管我。”
我很满意地看着他:脖子上拴着根红绳,挂着我花两块钱人民币从地摊上买来的小佛像;腰里系着我二十几美元买的Kevin Cline的皮带;手腕上戴着G送给我的对表中的男表。
“哥,你比以前胖了些,帅多了。没想到你还戴着那两块钱的玩意儿。你可是两年没给我写一封信。”
“你知道我不爱写信。丫头骗子,你用两块钱从我这儿骗走了八千美元,我当然得天天戴着这玩意儿。对了,想吃什么,咱们去买。”
“螃蟹,青蛙,鸡毛菜。”<《亲爱的哥哥》>
曾 X
曾,爱吹牛,法律系吹没了市场,就吹到外系去。人缘极差,被302赶到了二号楼114,又被二号楼赶到了三号楼301。(说“赶”有些不负责任,或曰“呆不下去”) “邮票事件”使其成为过街老鼠。
我个人认为此人有可取之处,比如他热情地邀请同学去桂林玩,比如看见我会把手里的西瓜掰一半给我。(半片西瓜就打击了我打落水狗的决心。)<《写在纪念册边上》>
蛋 筒
……
有一次我对蛋筒说:“要我是男的,就娶你做老婆。丁一虹是古典美人型,象珍贵的花瓶只适合放在家中看看,易碎又不实用;而你是现代美人,既适合放在家里欣赏又可以带出去做夫人外交。你骄傲吧!”斜眼看到那人已喜不自胜,卖个关子,继续说道:“也就是说你是那种厅堂上的贵妇,厨房里的主妇,卧室里的荡妇。”
“嗯?! 大胆 。”她伸出爪子,咧开嘴露出尖利的牙齿,双眼斗鸡向我扑来,我“啊”地尖叫一声,晕倒在床上。<《花间集:第一朵花,唐丹》>
……
羚 羊
至于羚羊,还是让她自己说她自己。以下文字摘自Huah高中毕业留言册:
很小的时候爸妈下乡插队去了,我哭着要跟去但还是被爸妈甩下了。从此后我和哥哥就留在了爷爷奶奶身边。长大后,不知不觉中就和爸妈疏远了,现在爸妈要我跟随他们,但我是决意不肯的了。
童年是在爷爷奶奶身边度过的,所以对他们我总有很深的眷恋。我发誓不管我今后生活如何都将好好对待他们。但是,天总不如人意。爷爷过早得走了。他的去世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难过,还有失落。爷爷是我最爱最崇敬的人。小时候我是爷爷的“跟屁虫”,无论他听评书还是在忙碌,我总是跟随在他左右。最难忘的是和他一起摆弄那几棵既有名种又有杂种的花,其乐无穷。但是好景总是不长,随着爷爷的辞世,这一切就烟消云散,那几棵在洪水中硕果仅存的花现在已杂草丛生了。转眼间花神的祭日又要来临,以往,爷爷总是虔诚地朝拜花神,我也在一旁叩头膜拜,但是今年的花神看来要少受许多香烟了。
现在想来,我欠爷爷的实在是太多了。他一生辛勤地栽培我们,但却养了我这么一个没用的混蛋。我曾想过要好好报答他,但是临死连最后一面都未见着,这将使我愧疚一生。
我的家庭正如大多数平凡的家庭一样,平静,平淡,无光也无热。所不同的是家里出了老哥这一个骄子,但同时也出了我这么一个浪子。从小爸妈就不怎么喜欢我,因为那时的我是一个贪吃懒做,不理世事的小毛丫头。记得爷爷为此给我一个美名“三好生”。这“三好”当然非德智体,而是懒馋散。长大以后虽然三好逐年下降,但我仍然成不了爸妈心中的骄子。无奈我也不愿费力去刻意追求那不属于我的优秀。我坚信属于你的终究属于你,不属于你的在追求也无用。
从小我就不喜欢和女孩子呆在一块儿。我喜欢男孩的洒脱豪放。所以小的时候我是村中的孩子王,打起架来还颇有点美猴王的气派。玩橡皮弓,哔啪管,爬树,偷玉米,掏鸟巢等等玩意儿无一不会。所以到了初中我也无几个女性死党。进了高中,和男孩接触不多,自然就和他们疏远了。但我并不以为憾事,因为我有几位真挚的女友。说真的这三年是我头一遭和女性朋友接触这么深。以前我总觉得和女孩子没什么玩头,因为我觉得女孩子比较心胸狭窄,并且胆小怕事譬如女孩子连小蛇都不敢玩。初三的时候我还把小蛇放在口袋里带到学校,结果吓得她们哇哇叫。但是现在看来似乎女孩子也不尽然,你说呢?
很奇怪你怎么……(省赞美我懒散馋,全无所谓,胆大包天的话一段)我相信自己总是一个凡人,凡人就有一颗凡心,平平凡凡,踏踏实实地走过平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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