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床】
橄榄树文学月刊◎ 二零零零年十一、十二月合刊
编辑:王青松

·王传宏·
谁是我们爱的人



  金宝是十七岁那年开始长青春痘的。金宝还记得那天他刚吃完外婆给他下的寿面,隔壁的李勇就过来找他。李勇告诉他体育场又在开宣判大会,听说有一批罪犯要枪毙,还有做那种事的女的。金宝一听这话就来了精神,把碗一推,问有几个要枪毙的。李勇摇了摇头,说你还记得高三(4)班的那个秃瓢么?就是复习好几年老是考不上大学的那个。金宝说他怎么了?李勇的眼睛顿时一亮,说你还不知道呀?他犯了强奸幼女罪,这次也是要毙的。金宝说走,看看去!金宝拉着李勇朝外跑的时候还能听到外婆在身后喊,别去!杀人有什么好看的?你不想考大学了?外婆还说了一些别的什么,但是金宝一句也没有听清楚。
  金宝到体育场的时候,里面已经席地坐满了黑压压一片人。正对着大门的地方临时搭起了一个审判台,上面摆了四五张桌子,面对观众坐着些什么人,还有一些穿警服的人荷枪实弹地站在一边。等到那些犯人从大卡车上押下来的时候,人群忽拉拉都站了起来。和秃瓢站在一起的还有几个卖淫女,那是金宝第一次听到卖淫这个词,也是第一次见到卖淫女。那些卖淫女看起来和大街上的女人没什么区别,并没有多少人们想象中的那种妖艳。其中一个卖淫女穿一件半旧的黄大衣,长头发盖住半边脸,一直很冷淡地昂着头。金宝听到有人悄声议论,别看现在很普通,晚上在灯光下就不一样了,那些卖淫女里面都是不穿内裤的,要想知道谁是不是卖淫女,一掀裙子就知道了。人群中传出有节制的压低的笑声。金宝很想知道她们现在穿没穿内裤,冬天天冷,就是不穿内裤外面肯定也是要穿衣服的,那么不穿内裤又有什么意义呢?金宝一点也弄不明白这些卖淫女到底是怎么回事。因为人多,又都没有固定的位置,人群便象水似的,一会儿涌到这儿,一会儿涌到那儿。金宝和李勇靠在一截枯死的树干上,这会儿什么也看不见了。李勇的身材比金宝高出一个头来,金宝看见李勇激动地伸出手,说金宝你快看,秃瓢在台上乱挣,挨了一枪拐。金宝伸长了脖子,还是什么也看不见。一会儿,李勇又激动起来,说秃瓢不服气呢,又从地上爬起来了。这鸟人有什么不服气的?死到临头还横什么?秃瓢那时候是从外地转学过来的,比他们县中的应届生都大,已经快二十岁了。因为总是剃一个光头,这才得了这个外号。秃瓢平常看起来阴沉沉的,成绩不好,又不怎么爱说话,打起架来却是不要命的,没几个人愿意搭理他。后来,秃瓢很长时间没有来上课,大家都以为他又转学了,没想到竟然出了这事。
  好不容易等到宣判结束了,定了罪的犯人分两车被押走。有犯人家属哭哭泣泣地跟在车后追,朝车里扔东西,又被扔了出来。妓女们的身后没有人追,却粘着无数男人的目光。那个穿黄大衣的卖淫女把大衣的前扣解开,很轻捷地跳上了车,然后转过脸来对着人群很空旷地笑了笑。金宝终于看见了秃瓢。秃瓢在一群犯人中间,被两个法警架着,已经站不起来了,一副目光散乱似笑非笑的样子。金宝说吴建国,你怎么回事呀?秃瓢的名字叫吴建国,金宝又喊了一声。秃瓢依然充耳不闻的样子,依旧似笑非笑的,很快便不见了。金宝后来才觉得自己的问话有点蠢,什么叫怎么回事?他是想问秃瓢为什么被枪毙还是问为什么犯罪?不管是问哪一个问题,总归是一句蠢话。对于马上要死的人来说,为什么死显然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金宝后来才知道,那正是在严打的时候,秃瓢撞到枪口上了。要是平时,是够不上枪毙的。
  金宝就是在那天晚上遗精的。金宝梦见那个穿黄大衣的女人伸手脱他的内裤,内裤上的松紧带很紧,女人朝下脱一点便停一下,然后很有耐心地用冰凉的手指抚摸金宝露在外面的那一点皮肉,再接着脱。金宝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羞耻和兴奋,终于一泻千里。金宝的粉刺也是从那天晚上开始疯长起来的,粉剌几乎在一夜间就覆盖了脸上的主要部位。新鲜的粉刺象花蕾一样盛开在金宝的脸上,因为覆着一层营养而滋润的油脂而显得鲜艳欲滴。第二天起床之后,金宝开始只是感觉脸上的皮肤有点发痒,还没有意识到这些粉刺。金宝拿着内裤偷偷摸摸地溜到院子里的公用水笼头前,打算用水洗一下内裤。外婆以为他又要用冷水冲凉,在身后叮咛他当心,别感冒了。金宝不耐烦地回过头来,说你怎么老是这么罗嗦呢,别烦了好不好?然后,金宝便看见外婆捂住了自己的嘴。
  金宝觉得厄运就是从那天早上开始的。每天清晨,金宝都会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粉刺经过一夜耐心的积蓄,白头在薄薄的皮肤下变得象变了质的乳汁似的,慢慢地发酵、迅速地沸腾,然后,终于按捺不住喷勃而出。金宝每天都有一种无脸见人的感觉。因为粉刺,金宝几乎放弃了所有的体育活动。足球和长跑本来都是他最喜欢的,也忍痛割爱了。每天午后,金宝都能感觉到粉刺在皮肤内悸动时的刺痛。金宝一动不动地蜷缩在教室的一角,象死了一样。只要发现有人注意他,马上变得心跳如鼓。脸上的粉剌死了一茬又一茬,很快又重新长了出来,层层叠叠地堆积着,象癞蛤蟆皮似地刺激着周围人的神经。金宝曾经偷偷到医院里看过医生,医生大都是说现在没有办法,长大结婚之后就自然不长了。那时候还没有现在的丹参胴、痘胶膏之类的东西,医生偶尔也会给他开一点药,金宝从来都弄不明白那到底是一些什么药。金宝吃完药躺在床上,偷偷摸摸地照镜子,然后静静地等待着自己的脸发生变化。但是吃下去的药除了会感到一点口渴之外,从来就没有任何效果,粉刺照长不误。因为长粉刺,班里的同学老是拿这件事跟他开心,说是因为性欲过旺的缘故,金宝急得几乎要跟他们动刀子。但是他们的话也启发了金宝,既然连医生都说结婚之后就不长粉刺了,那么把能量释放出来会不会有同样的效果呢?金宝开始迷恋上了自慰。手淫对于金宝来说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乐趣,而是他治病的一种手段。金宝在黑暗中揉摸着自己的身体,就象是在抚摸一只养熟了的小动物,虽然没有过多的兴奋但也不会过份地讨厌。金宝的性幻想对象总是那个穿黄大衣的卖淫女。黄衣女子温柔地用长发遮住金宝的身体,向他露出那种空旷而忧伤的微笑。黄衣女子的手指象早晨河床上新鲜的冰,放在发热的身体上,凉爽而潮湿。
  金宝的成绩一落千丈,考试连连不及格,很快便从高三(2)班被刷到了高三(4)班。中学里分班都是按照成绩排的,到了(4)班,就等于提前宣告一个人大学梦的破灭。金宝并不象学校里那些普通的差生那样破罐子破摔,依旧上课用心听课,认真做作业。但是这一切对金宝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这就象他每天到操场跑步出一身热汗一样,已经成为一种习惯,金宝从来都不知道那些干净工整的作业本上到底写了些什么。作业做完了,金宝就坐在教室的角落里,在书页的空白处随手画各种人头像。金宝用极细的铅笔一笔一笔地勾出轮廓,再一点一点地描出眼睛、嘴唇,显得耐心而温存。金宝笔下画出来的都是清一色的女人,她们虽然面目不同,神态各异,却无一例外的都是长发飞扬。等到金宝高中毕业的时候,各科课本所有的书页空白处都工整地画满了各式各样的长发女人。晚自习的时候,金宝一边哗哗地翻动书页,一边温柔地注视着这些面目冷峻的女人。
  考不上大学应该是意料之中的事情,金宝刚从考场出来时就知道了自己今后的命运。金宝并不怎么伤心,对于他来说,不上大学可能会更好些。大学里总会有漂亮女生吧?让那些漂亮女孩子看见自己的这样一张脸,这是金宝最不能忍受的事。他宁愿去死,也不愿意让她们看见的。与死相比,上不上大学又算得了什么呢?
  金宝成了落榜生。外婆并没有过多地责备他,金宝的父母在他童年时就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去世了,是外婆把他抚养大的。外婆老了,还靠他养老送终呢,并不指望他能怎么出人头地。能象现在这样整日守着她,反倒是她求之不得的事。金宝心平气和地成了机械厂的一名青工。金宝第一次站在隆隆作响的机床前,就发觉自己来对了。车间里的噪声浓稠得用棍子就能搅出一个个旋涡来,噪声象一张巨大而细密的帷幕,把金宝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在这里,金宝觉得自己很安全。



  机械厂不大,百来个人,是那种很常见的县级企业。两排简单宽大的大厂房,里面稀稀拉拉摆了几十台机器。已经是八月了,大门上欢度春节的标语牌还没有换下来,在外面风吹雨淋的,早已经不成样子了。因为设备陈旧,又没什么技术优势,要不是受到一个从这个县出去的华侨的照顾,日子肯定就过不下去了。厂里替那个华侨在深圳的一家大公司生产螺母。也不是什么了不得不常见的螺母,是那种简单而规整的形状,在机床上几乎不需要什么技巧。金宝从来都不知道那种螺母到底是做什么用的,似乎也不需要知道。金宝每天摸弄着那些规整的螺母,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平静。厂里每两个月到深圳去接一批活儿,数量不多,所以也不必赶时间争进度,有时一天只干两个小时活儿就差不多了。闲下来的时候,金宝就躺在那些码得整整齐齐的螺母上睡觉。金宝很少跟师傅们扯闲篇,自从长了满脸的粉刺,金宝便不怎么跟别人说话了。他害怕别人拿粉刺开他的玩笑,也怕别人因此瞧不起他。金宝现在几乎都不能听带粉字或者是带刺字的词,一听就感到刺心。如果有人在他旁边议论什么东西脏,他肯定是要尖起耳朵,耳热心跳的。睡觉睡醒了,金宝就开始摆弄一根竹笛。那是金宝在家里刷房子的时候偶然发现的。西屋套间没人住,一直空着,平常放一些乱七八糟的杂物,到处灰蒙蒙的。过年的时候,外婆一时高兴,让金宝把房子刷一下。后来整理东西的时候,金宝就找到了那管竹笛。金宝的父亲活着时是县里的音乐老师,那管笛子就是他留下的。笛子的笛膜早已经破了,尾巴上的彩穗也已经斑驳得不成样子。金宝找了块抹布擦了擦,放在唇边试了试,竟然吹出了一声很清亮的G音。金宝的心不由一颤。金宝根本不懂音乐,连简谱都不识,没过几天,竟然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吹笛子。没事的时候,金宝就坐在那堆螺母旁慢悠悠地吹笛子。金宝还没怎么学会运用气息,声音有一点嘶拉嘶拉的,象支气管炎发作时的喘息声。金宝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些,依旧很投入地吹着。有人听不下去了,便远远地喊一声金宝,累不累呀?歇会儿吧。金宝这才会象刚醒过来似的很敏感地停下来,脸红红地。见金宝这个样子,陈香就会走过来安慰他,你吹你的,那都是些文盲,别理他们。陈香是金宝同车间的女操作工,比金宝早两个月进的厂,平常有事没事老过来找金宝说话。金宝见到她却跟做了贼似的,恨不得钻到地底下去。其实,金宝在心里一点也不讨厌陈香,甚至还有点喜欢她。陈香长得虽然不漂亮,却是那种很耐看的女孩子。瘦长脸,五官长得很工整,眼睛不大,却总是笑盈盈地。可惜陈香留的是短发,不然金宝可能会更喜欢的。有一次,陈香又过来跟他说话时,金宝终于鼓起勇气说,你为什么不把头发留起来呢?陈香笑了笑,说长头发太费事了,干活又不方便。然后便转过脸来问金宝,你喜欢长头发么?金宝差一点就说出了那个卖淫女的事,但到底忍住了,金宝害怕陈香听了之后会不高兴。金宝低下头去,一时没了话。后来,关于留长头发的话便再没有提起过。金宝以为陈香早就把这件事情忘掉了,谁知,陈香却真的把头发留起来了。陈香的头发长到肩膀的时候,金宝晚上的性幻想对象便从那个卖淫女换成了陈香。金宝总是在黑暗中盯着陈香的那双笑盈盈的眼睛,在半空中抚摸她清瘦的脸蛋。陈香的脸在金宝的手心里象水一样,润滑得让他抓不住。
  等到陈香的头发长到腰间的时候,金宝已经在机械厂出徒了。金宝学会了机床上车铣冲刨全套手艺,金宝现在早已经不吹笛子了,整天半眯着眼笑嘻嘻地坐在一边听别人聊天。身上松松垮垮地穿一件油脂麻花的工作服,腰间挂着螺丝刀、老虎钳之类的东西,脚上那双运动鞋还是上高二时在学校运动会上得的奖品,现在早已经千疮百孔了。金宝并不在乎这些,他甚至都不象从前那样在意自己的脸。金宝现在每天都和陈香在一起,只要闲下来就去找陈香玩。他早已经不躲陈香了,和陈香说话也十分自然。两人虽然还没有正式确定恋爱关系,但这只是早晚的事,周围几乎每一个人都认为他们是一对。金宝还以借书看为由,偷偷把陈香带回家给外婆看过。外婆特别满意陈香的长相,认为陈香丰臀细腰,一看就是一副宜男之相。金宝有点不好意思,说外婆你又迷信了。
  如果不是李勇这个时候来到了机械厂,陈香可能真的会嫁给金宝也说不定。厂里也许会分给他们一小间房子做新房,也许不会。不过这没有关系,金宝可以把陈香带回家,把西屋那个套间再粉刷一遍,依旧和外婆生活在一起。做新娘时候的陈香会显得有些娇羞,又有点初做主妇时的生疏,这点不知所措会越发让她显得可爱。但是陈香没几天就会适应的,陈香是个能干的女人,在厂里那么重的活儿都不怵,这点家务算得了什么呢?陈香很快就会做上妈妈。生完孩子的陈香会象面团一样地发起福来,然后大大咧咧地跟厂里的那些男人们说笑,大声呵气地说话,声音盖得住隆隆作响的机器,一边风风火火地干活,一边飞着火辣辣的媚眼。金宝会在一边悄悄地注视着她,表面上一副不动声色的样子,心里却满是那种甜蜜蜜的安逸。这儿的人都是这么生活的,金宝也愿意和他们一样。金宝已经为自己描画好了一幅今后生活的蓝图,这幅蓝图已经变得栩栩如生,伸手可触了,但是李勇恰恰在这个时候来到了厂里。李勇连续考了两年大学都落榜了,只好极不情愿地来到机械厂上班。金宝还记得李勇来上班那天还穿着那套中学里发的蓝白相间的拼色运动校服,瘦高瘦高的身材看起来象一棵晒蔫了的豆芽菜。李勇伸出手指堵住耳朵,皱着眉头站在隆隆作响的车间门口,似乎是被意想不到的噪声吓住了。
  金宝一点也没有意识到陈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李勇的。陈香几乎和李勇来上班之前一样,依旧每天过来找金宝说话,只不过现在总是把李勇一起拉上。李勇人长得帅,又会开玩笑,常把陈香逗得一阵阵咯咯咯地笑。陈香笑起来的声音很脆很响,象是在地上撒了一大把带壳的花生,然后用脚踏在上面,咯吱咯吱地。陈香一边笑一边求饶,哎呀,真的要笑死了,别再说了,你怎么不向金宝学学,怎么这么贫呢?李勇却越发来了劲,笑着说我贫么?你别看金宝不说话,心里恨不得要做的事只是没有说出来罢了。你看看他那一脸的粉刺,小心他吃了你。陈香这次倒是慢慢收住了笑,看看金宝的一脸大疙瘩,又看看李勇的那张溜光水滑的脸,没说话。
  已经很久没有人跟金宝开这种玩笑了,金宝听到李勇跟他提粉刺的事,心里还是忍不住一悸。到机械厂两年多了,金宝脸上的粉刺几乎变成了一种标志,厂里的人早已经看惯了这张疙疙瘩瘩的脸。在轰隆轰隆的车间里,所有的东西都在颤抖,连人们相互之间的目光都变成了虚虚的一团,金宝脸上的粉刺几乎和空气中飞扬的金属碎片一样,成了车间里的一部分,谁也不会特别在意的。金宝虽然每晚还要温过去做熟了的功课,但那几乎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现在李勇又让他想起了脸上这些曾经让他痛不欲生的粉刺,金宝几乎是下意识地转过脸,那些红疙瘩因为害羞而变得格外鲜艳。金宝并不生李勇的气,自从长了满脸的粉刺之后,金宝便学会了宽容。金宝只是觉得有点对不起人,因为粉刺而对不起所有人。
  李勇一点也不象金宝那样胸无大志的样子,李勇有各式各样数不清的抱负。李勇最无法忍受的就是他们生活的这座小县城和这爿小厂,所以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早晚是要走的,离开这儿。说这话的时候,李勇显得十分地冷峻,似乎是站在一个遥远而神秘的地方,正因为这儿的灰败与龌龊而不敢正眼相看。每当这时,陈香总是一句话也不说,眼睛里蓄满了敬佩。但是李勇在离开之前,显然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李勇有许多奇怪的举动,在周围人的眼里显得十分的怪异。比如,李勇每天都要熬夜,李勇熬夜的目的不是为了看书考大学,而是因为一些谁也不知道的事情。厂里给金宝和李勇两人分了一间集体宿舍,有一次,金宝曾经在宿舍里看见他整夜坐在那张到处都有裂缝的书桌前,反反复复地削一枝铅笔。削好了折断,然后再接着削。金宝问他要干什么?李勇说我在思考,思考一个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事关重大,十分重要。金宝不耐烦了,说明天还要上班呢,你他妈的发什么疯?李勇抬起头,很淡漠地笑了笑,并不介意金宝的态度。李勇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之中,对周围人的反应一点也不放在心上。李勇曾经站在陈香家的院子外面,一站就是半个多小时。陈香的奶奶不认识他,还以为遇见小偷了。李勇后来说他是在看陈香晾在窗户外面的那块粉红色花手帕,那块在阳光下的花手帕,让他想到了生命。在这样一个沉闷而闭塞的地方,生命兀自灿烂地盛开着,又将无声无息孤独地凋谢消失掉,这让李勇感到了无与伦比的悲哀。李勇说他本来是想进去看的,但是老太太死活不让他进门,所以只能站在外面看。李勇不光是看陈香的手帕,还看别的东西。树上成群结队的蚂蚁、地上的蟑螂、仓库里的老鼠,李勇喜欢它们,盯着它们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李勇说他思考的问题无所不包,要是把这些东西都想通了,他思考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金宝觉得李勇做这些事简直是发疯,要不然就是脑子出了问题。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陈香却十分喜欢。陈香一见到李勇那副如入无人之境的专注神情就受不了。陈香叹息般地说,李勇真象个诗人。虽然陈香从来就没有见到过一个与文学有关联的人,但是却一口咬定李勇就是一个诗人。等到诗人李勇深更半夜再次站在陈香的窗前看她晾在外面的三角内裤时,陈香终于把李勇请进了门。于是,李勇便顺理成章地留了下来。过去金宝与陈香在一起,只限于聊聊天,开开玩笑,金宝连陈香的手都没有拉过。对陈香,金宝多少有点把她当作是自己囊中之物的感觉。既然是自己的东西,早一天取还是晚一天取又有什么关系呢?金宝只是没有想到陈香比自己还性急。



  等到陈香和李勇公开双出双入如胶似漆的时候,金宝这才意识到自己彻底输掉了。但是,金宝有时又觉得好象不是这样。从一开始的时候,李勇和他就从来没有竞争过,所以说输给他了似乎也不怎么合适。他只是不明白事情怎么一下子变成了这个样子呢?金宝并没有象原来想象的那样伤心,看到陈香挽着李勇的手,把全身的重量靠在李勇的身上,脸贴在他肩膀上,金宝显得十分平静。金宝现在忽然发现陈香长得一点也不好看,脸太长,眼睛却太小,还没结婚脸上已经有了中年女人那种意识到自己什么都见过的满不在乎,无遮无拦肆无忌惮地看人。金宝盯着陈香肥硕的屁股,那屁股象一大摊刚出笼的热豆腐,因为无拘无束而恣肆地伸展着,随着身体的动作而扭曲成各种奇怪的形状。金宝忽然从心底里涌出一阵厌恶。他以前怎么就从来没有意识到这些呢?怎么就从来没有发现陈香长得这么难看呢?他一点也弄不明白自己以前怎么会喜欢上这么一个女人。等到金宝发现自己从来就没有喜欢过陈香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对陈香的厌恶有多深。陈香的头发长得越来越长了,只是时常能在发丝间发现许多金属屑儿,肮脏的长发时常在风中飞成一只毛绒绒的蒲扇。陈香的笑声现在在金宝听来也有点象隔日的油炸花生米,散发着一股让人反胃的气息。陈香扭着腰肢从金宝身边走过的时候,把眼睛朝金宝这边转了转,又不动声色地移开了。金宝不禁有几分感慨,原来世界上的喜欢和爱是多么地靠不住,倒是厌恶和仇恨要持久得多。倒是李勇在金宝面前总有几分尴尬,不时拍拍他的肩,一副欲言又止底气不足的样子。金宝在食堂买了几个囟菜,在宿舍里喝起了酒。等到李勇和陈香从外面回来的时候,金宝差不多已经喝醉了。金宝把酒盅举起来,对李勇说,这酒不错,要不要来点?见李勇不吭声,又想了想,恍然说,你是在外面刚办完事吧?不喝也罢,喝了是要伤身体的。陈香见金宝说的有点不堪,要过来论理,被李勇一把扒拉到了一边,说你回去吧,这儿没你的事。等到陈香悻悻离开之后,李勇这才坐下来,一副推心置腹的样子。李勇说金宝,你喜欢陈香么?金宝不吭声,连头都不抬,继续专心致志地喝酒。李勇把金宝手中的酒杯一把夺下来,说那个女人有什么好的,值得你这样?金宝睁开泛红的眼睛,说不,不是因为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喝酒。李勇站起来,象一个在地图前运筹帷幄的将军,在屋子里转了两圈,说那个女人真让人受不了,每天象蛇似地缠着你,凭什么就要我对她的终身负责呢?凭什么?我有这个义务么?她以为自己已经爱上谁了,可她根本不懂什么是爱。啊,痛苦啊,痛苦!这种令人窒息的空气,这种没有爱情的平庸……李勇的脸在灯光下渐渐变成了一团冷峻的青色。李勇象一个真正的诗人那样,痛苦地挠着自己的头发,有一瞬间,金宝几乎要被他的痛苦感动了。忽然,李勇停了停,走上前来,拍拍金宝的肩膀,拍完肩膀再拍胸脯,咱哥们儿没说的,陈香还是你的。金宝不高兴了,说你他妈这话是什么意思?那女人又不是我老婆,再说我他妈就是愿意一个人,这关你什么屁事?李勇盯着金宝的眼睛,说是么?那你脸上这些红疙瘩是怎么回事?金宝跳起来,当胸给了李勇一拳。
  金宝并没有想到自己会自杀。金宝与李勇打完架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一点多钟了,李勇捂住血污的脸踉踉跄跄地朝外走,金宝忽然觉得没劲透了。为什么要打架呢?为什么?放在腰间的拳头还在扑簌簌乱跳,无法控制地一阵阵发抖,金宝便后悔了。他真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和李勇打架。是因为陈香么?可是他和陈香之间其实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陈香对厂里的每一个男人几乎都平分秋色,怎么就能确定她一定是对自己好呢?金宝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脸上的粉刺几乎连成了一片,因为喝酒和打架,已经变成了鲜艳的褐红色,象是在脸上覆了一层脓血做成的面具,一碰就会流出一大摊肮脏的东西来。这样的一张脸,连金宝自己看着都觉得恶心,怎么会有女孩子喜欢呢?金宝发觉,自己过去一直生活在梦中。他在梦里和那个喜欢他的女人低声交谈,喁喁情话,彻夜做爱。那个女人看不见他的脸,他却可以触摸她的每一寸肌肤。那些因为夜色而变得格外生动明朗的姣好的身体,其实不属于任何人,不管是那个卖淫女还是陈香,她们怎么会有资格拥有那样的美丽?金宝发觉,他爱上了那个女人。可是,当金宝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那个几年来与他寸步不离,在黑暗中与他朝夕相伴的女人便消失了。那个温婉忧伤象梦一般的女人随着那个黄衣女子,随着陈香彻底消失了。金宝象疯子一样折磨自己的身体,终于还是一无所获。金宝发觉他找不到她了,再也找不到了。
  已经是黎明了,大街上隐约传来早起晨练人的脚步声。金宝的额头上流着冷汗,侧着耳朵倾听着外面的动静。李勇还没有回来,屋子里除了偶尔传出几声老鼠打架的声音,一片寂静。金宝在黑暗中坐了起来。因为折腾了一夜,衣服早掉到地上了,金宝伸手拾衣服的时候,手触到了一个纸包。那个纸包是金宝昨天放在地上的,纸包里的药是用来灭老鼠的。这间集体宿舍以前做过厂里的仓库,一大间厂房用三合板隔出一小块地方给金宝他们做宿舍,另外的一大半还放着一些淘汰下来的旧机床、不合格的螺母之类的破烂,里面还堆着车间主任家里的半囤子稻谷。因此,很快便成了老鼠们肆虐的天下,并且很快把地盘扩大到了他们的集体宿舍。李勇对身边的事从来是不屑于管的,晚上睡觉连袜子都不脱,弄得满屋子脚臭都不在乎,但是却偏偏对这些老鼠有兴趣,常常蹲在墙角喂它们吃的东西。那些老鼠见了李勇就跟见了亲人似的,一阵阵吱吱乱叫,李勇便饶有兴趣地盯着它们一看就是大半天。
  金宝的手在那个纸包上停了停。包药的纸稀脏,摸上去却有一种奇怪的柔软,手指一使劲便捅出一个洞来。金宝把手指在里面点了点,再拿出来的时候发现上面已经沾了一层淡黄色的粉末。金宝把手指放在鼻子上闻了闻,然后便把舌头凑了上去。这一系列动作金宝做得十分自然,等到他意识到危险的时候,那一层淡黄色粉末在舌尖上早已经变成了一滴口水。金宝把那滴口水咽了下去。既然已经走出了第一步,接下来的事情便没有什么阻碍了。金宝把那包药倒在碗里,用开水调好。老鼠药并不算苦,却有一点点奇怪的酸。这酸,金宝不怎么喜欢,金宝便把外婆给他买的白糖找了出来。金宝发觉老鼠药加了白糖之后,味道简直好极了。几乎还没怎么意识到,半碗药已经下肚了。这时候,金宝的心里依然十分平静。死亡,这个以前看起来十分遥远的事情如今这么近地站在自己面前,金宝忽然觉得有点可笑。这简直有点象个玩笑,几乎不象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他真的要自杀么?在这之前,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死。为什么要死呢?金宝觉得倒不是自己怕死,而是害怕死之前的那些烦琐的程序。现在,死忽然变成了这么一件容易的事,倒是让金宝感到有点不知所措。金宝咋了咋嘴,象一个高明的品酒师,细细鉴定着口中的余味。这就是死亡的味道么?似乎并没有多少想象中的恐怖。金宝现在觉得唯一对不住的人就是外婆,要是他死了,最伤心的人应该就是外婆了,外婆把他抚养这么大不容易,吃了不少的辛苦。但是,金宝忽然又有点不确定起来。因为,就连外婆平常也不是怎么稀罕他的样子。外婆当然是疼爱他的,可是这爱就象是喜欢自己的一件东西,一件珍贵的具有升值潜力的东西一样。只要知道他在那儿,是安全的,便可以了,没有必要在意他心里想什么。对于外婆来说,金宝的快乐和烦恼并不重要,一点也不重要。金宝从小就不记得对谁撒过娇,只要他一撒娇,外婆肯定把他推开,让他到一边去,别挡了道儿。而且外婆现在还不算老,每顿饭的饭量几乎跟金宝不相上下。金宝知道外婆有一笔不小的私房钱,他虽然不知道具体数目,但是可以肯定那笔钱一定不会少。就因为这笔钱,外婆有时候防他就跟防贼似的。金宝忽然一下子变得心灰意懒起来。
  窗外的天又慢慢地变黑了。金宝在床上坐了一会儿,觉得有点困,便躺下了。金宝打算再睡一觉,睡完这一觉之后,他可能就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了。金宝忽然觉得微微的有些不安,但是金宝把这种情绪克制住了。金宝在睡着之前,又见到了那个女人,那个躲藏在他的身体里的女人,那个风情万种柔若无骨的女人。女人在黑暗中轻轻地笑了起来,声音轻得几乎难以确定那会是笑。女人的笑声在金宝的血管里象梦一般轻飘飘地游走着,令金宝昏昏欲睡。金宝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然后,金宝便松开手轻声地打起了呼噜。



  金宝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外面的阳光很灿烂,阳光从窗户里射进来,照在金宝的脸上,把金宝照醒了。金宝睁开眼睛,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是迟到了,怎么会睡得这么死,下午二点钟还要上班呢。金宝揉了揉眼睛,把手伸到被子外面摸衣服,手指便触到了枕头边那块肮脏的纸头,金宝这才猛然想起了昨晚发生的事。怎么?他竟然没有死?金宝楞了楞,掐了掐手臂上的肉,很疼。又摸了摸脸,脸上的粉刺经过一夜的休整,刚活过来一般,齐刷刷地立着,颗颗精壮。金宝吓了一跳,腾地坐了起来。李勇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回来了,这会儿还没有睡醒,正轻轻地打着鼾。昨晚被打碎的热水瓶只剩下了一个红色的塑料壳子,碎玻璃碴子糊了一地,在阳光下象死鱼眼似地闪着光。白球鞋一只在墙根,一只被踢到了李勇的床底下,被打翻的脸盆也依然倒扣在地上。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和昨晚没有什么区别。看来这是真的了,他吃了老鼠药,没有死,竟然又活过来了。金宝从床上跳下来,慢慢地穿衣服,心里说不清是喜悦还是悲伤。
  在这以后的很多天里,金宝每天都沉浸在这种似喜似悲的境界中。现在,金宝看自己的身体都有一种陌生感,裹在蓝色劳动布工作服中的身体很粗壮,一动便隆出一块块肉疙瘩,只是这些肉疙瘩现在看上去几乎不象是活肉,直僵僵地发硬。挽起的袖管里露出两截黑黄的胳膊,象是刚出锅的油条,看起来简直不象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金宝伸出手,在阳光下细细察看手指上肌肉的纹路。金宝的手指修长,虽然做惯了体力活儿,但依旧十分灵活,只是指关节微微的有些变形,象有一个个蚕茧卧在上面。金宝不禁有些吃惊,怎么?他竟然长了这样一双手,这样一双秀气灵活的手。金宝抬起手掴了自己一巴掌,掌声在寂静中发出吱地一声,象是刚刚挤破了一颗粉刺。金宝又掴了一掌,声音这才变得响亮起来。这声音显然让金宝感到了乐趣,不到二分钟,金宝的脸便慢慢地红了起来。
  已经是隆冬了,再过半个月就该过春节了。今年那个华侨的大公司不知什么原因忽然更换产品了,新产品的配件少,要求也高,不怎么放心这个镇办企业。因为没有活干,厂里一个月前就停产放假了。这会儿,除了留下一个保安,偌大的院子里就只有金宝一个人了。李勇自从跟金宝打架之后就搬出去住了,金宝本来也想搬回家的,但既然李勇走了,少了两个人面面相觑的尴尬,金宝就不想回了,反正回家和住在厂里没什么两样。金宝只跟外婆说厂里有点事要忙,外婆很少出门,还以为他天天在厂里上班呢。金宝现在的睡眠时间每天都超过十个小时,常常从晚上八点睡到第二天上午十点。有时被饿醒了,就随便煮一点挂面,也不放油盐之类的,倒一点酱油在里头,呼噜呼噜吃完了再继续睡。金宝已经很多天不洗澡不换衣服了。金宝每天都能感觉到身体上的污垢与衣服摩擦时发出的嘶拉嘶拉的声音,这声音,让金宝有一种温暖的感觉。金宝坐在床沿上,温柔地倾听着这声音,觉得自己正在变成一只虫子,或者是一只有体味的飞蛾。金宝歪着脑袋嗅自己的身体,动作几乎象一只真正的虫子。有时连金宝自己都有点怀疑,他现在是不是还活着?也许,从他吃老鼠药的那天晚上起,他就已经死掉了,活着的只是一个躯壳而已,一个谁也不希罕的东西。金宝甚至在黑暗中闻到了自己的身体散发出来的死亡的气息。金宝觉得死亡就象一块恶性肿瘤,潜藏在他身体的某个隐秘的角落里,与他朝夕相伴,在黑暗中阴冷而忧郁地看着他,幽幽地散发着冰冷的类似铁锈的气息。金宝禁不住打了个冷战。外面的月亮很圆、很亮,走在清冷的月光里,金宝慢慢地伸开手臂,就象挥动着两只真正的翅膀,这让金宝有一种梦游的感觉。金宝发现,现在自己特别容易感伤,无缘无故地感伤。李勇以前就说过,普通人和诗人之间的区别就是诗人能看见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会感动。那么,按照这个标准,金宝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个诗人了。
  金宝决定爬到院子里的那座水塔上的时候,只是为了看月亮。水塔大约有四层楼的高度,用红砖砌成,大半个塔体掩藏在树丛中。因为日子久了,颜色早已经斑驳脱落,满面灰尘的。脚手架锈得不成样子,沾了金宝满手的铁锈,金宝一边往上爬一边朝裤子上面抹。水塔看上去不高,但是爬起来却很费力气。等到爬到塔顶的时候,金宝已经开始喘粗气了。金宝有点不满意自己,在狭窄的塔顶做了两个侧转体动作。塔顶的空间不大,只有一平米不到,上面还有一只不知谁忘了留下来的铁皮桶。铁皮桶已经斑驳得不成样子,但是还可以看出原来应该是一只很精致漂亮的桶,只是在外面放久了,才因为风吹雨淋锈空了。金宝的转体动作碰到了它,铁皮桶发出一阵空洞而陈旧的嗡嗡音。金宝有些奇怪,在水塔上怎么会有一只桶呢?这真有些不可思议。金宝不禁产生几分怜惜,就象怜惜一个落难的风尘女子。金宝在那个风尘女子疲惫沧桑的脸上看到了她昔日在自家茅屋前打水时羞怯的笑容,显然,这笑容感动了金宝,金宝便象几百年前的书生一样,负起了挽救那个风尘女子的责任。于是,金宝伸出手去,想扶住那只桶,让它不至从水塔上滚下去。就在这时,金宝的身体失去了平衡。金宝后来还能回忆起自己从水塔上落下时的感觉,眩晕里夹杂着深深的绝望,象是凭空忽然长出了两只坚硬的蟹夹,紧紧攫住了心脏。金宝觉得整个人一下子变得柔软起来,象一根新鲜的羽毛,轻得几乎感觉不到身体的重量。然后,这根轻柔的羽毛被什么东西挂了一下,便慢慢地落下了。
  金宝是被厂里的保安叫醒的。穿黄大衣的保安用手中的警棍扒拉金宝的脸,喂醒醒,你怎么睡在这儿?出什么事了?昨晚是不是又跟谁打架了?金宝闭着眼不吭声,保安便把金宝扶了起来。金宝站起来,甚至没有什么异常的感觉。等到他发现地上的一大摊鲜血的时候,才感到右腿的大腿根有什么东西一挂一挂的,金宝能感觉到断开的骨头上粗糙的刺头,象破鱼网似的刺挠着腿上的皮肉,奇怪的是却没有一点疼痛的感觉。金宝摸了摸腿,又伸手摸了摸脸。额角上破了一块,地上的鲜血大概就是从那儿流出来的。不过现在额角已经止了血,结了一个硬硬的疳。他依旧活着,从四层楼高的水塔上掉下来,却依旧活着,好象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金宝知道,没有人会相信这件事。金宝转身去看保安,刚从乡下招上来的保安很年轻,却足有一米八的高度,粗壮结实,脸上挂着一副什么都明白的笑容。不,他不会相信的。换了金宝,金宝也不会信的。可是,这是真的,他掉下来了,没有死,竟然还活着。金宝不禁笑了起来,笑声开始时是轻轻的,有点象耳语,等到金宝意识到自己在笑的时候,笑声才一下子变得响亮起来。金宝听到了自己的笑声,生涩嘶哑,象高烧后的呓语。金宝侧着耳朵听了听自己的笑声,便前仰后合哈哈哈地笑了起来。笑了一会儿,金宝推开保安,然后便回到房间里睡下了。
  金宝躺在床上,身体依旧一阵阵簌簌发抖。金宝忽然发现,死,原来是这样一件富有乐趣的事情。那么,杀人呢?他要是杀了人会怎么样?杀人是要偿命的,要是他杀了人,就会象秃瓢那样被毙掉。既然他死不了,为什么不杀个人呢?对,杀一个人,通过别人的手,让自己去死。只是,这样他就能死掉吗?真的能死掉吗?金宝有点不敢相信。然而,杀人的念头却象一杯毒酒一样,几乎一下子就让金宝兴奋了起来。金宝甚至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象融化了的巧克力汁,从散发着汗酸味的热哄哄的棉被上顺着嘴唇慢慢地流到喉咙里。甜腻而温暖的血腥味,让金宝感到了一种晕眩的甜蜜。



  春天的时候,厂里终于又开工了。李勇也是在这个季节里宣布要结婚了,新娘当然还是陈香。金宝并没有感到太大的意外,是陈香或者是别的什么人又有什么区别呢?金宝发觉自己现在对这件事一点也不关心,他几乎是用一种欣赏的目光注视着李勇的忙碌和满身的喜气。李勇现在似乎整个变了一个人,身上那套破校服早就不见踪影了,干活的时候连工作服都不穿,而是穿一套质地不错的西服。要是衣服不小心碰到了什么脏东西,还会爱惜地伸出手掸一掸。李勇早就不写诗了,那些曾经困扰他的数不清的问题现在也早已经不算什么了。李勇很满意现在的生活,陈香很崇拜他,对李勇几乎是言听计从。开始的时候,李勇觉得陈香简直象个负担,拚命地想逃。可是他越想摆脱她,陈香就越是死心塌地地跟着他,打都打不走。李勇说陈香,你怎么这么贱呢?你真的发现我与别人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陈香说是的,你不知道自己是一个天才么?那些人都是白痴,所以才会说你怪,只有我才真正知道你是怎么样一个人。为了表达自己的情意,陈香每天都要给李勇送早饭。早饭是陈香亲手做的,陈香的拿手好戏是做煎饼果子,陈香做出的煎饼果子皮薄馅嫩,喷香的麻油味老远便能勾起人的食欲。但是李勇似乎对陈香的这套一点也不感兴趣,李勇嗅了嗅鼻子,看了陈香一眼,说这是什么?这种东西我最不喜欢吃了。陈香说是吗?那你喜欢吃什么?李勇又皱了皱眉头,说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但是我知道自己不喜欢什么。陈香一句话也没说,把手中的煎饼呼地一声扔到了窗户外面。只说一声你等着,便出去了。不到十分钟,又给李勇带来了馄饨和豆浆油条。陈香说这些你喜欢吗?不喜欢的话我再扔。李勇不说话,点点头让陈香过来。李勇慢慢地伸出手去,陈香的皮肤光滑柔软,除了手掌上有几块老茧,被衣服盖住的地方都象水磨年糕似的,有一种腻搭搭的滑润,摸上去几乎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李勇的手触到了陈香后背上的一块青伤,那是有一次陈香死皮赖脸非要把他带回家,李勇给她留下的。那块瘀青差不多已经被吸收了,巴掌大一块皮肤呈暗淡的褐黄色。李勇不记得自己怎么用力气打过陈香,没想到竟然也留下了这样一大块伤疤,看来女人真的打不得。李勇有些奇怪,他当时怎么下得去手的呢?李勇觉得自己对陈香的爱情就是从这些琐碎无聊的细处开始的,这些细枝末节就象手指间突然长出来的一根尖锐而柔软的骈指,虽然突兀,却并没有多少异类的感觉。因为那是自己朝夕相伴的身体的一部分,连疼痛都是一样的钻心。要是没有这些,他还有什么呢?李勇觉得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正从陈香那块暗褐色的皮肤上顺着手指慢慢地爬了上来。
  金宝的杀人念头是与李勇的爱情一起长大的。金宝一点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呢?他一点也不喜欢陈香,可是看到李勇喜气洋洋的样子,金宝便有点受不了,金宝觉得自己无论如何得做点什么,要不然他一定会疯掉的。晚上十点的时候,金宝终于打定了主意。金宝找到一把杀猪刀,朝牛仔裤的后袋里一插便出去了。杀猪刀是金宝几天前买的,当时只觉得刀口雪亮,快得吹一口气就能从刀口传出一阵轻微的沙沙声,就掏钱买下了。金宝买杀猪刀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过要派什么用场,直到这一刻,金宝才猛然发现,原来自己想杀人的念头早就有了。金宝几乎被吓了一跳,一边朝外走,两条腿一边不住地打哆嗦。杀猪刀在裤子后袋里轻轻地跳着,隔着一层口袋布贴在屁股上,很凉爽,活物似的。杀猪刀的刀刃很锋利,金宝伸一根手指进去,再抽出来的时候,手指上已经凝了一团血迹。金宝把手指举到眼睛上,一点也不觉得痛。等到血流到指根的时候,金宝便把手指伸到嘴巴里,慢慢地吮吸着。金宝这才觉得心中稍稍平静了些。
  小县城不大,沿着主干道走上一个来回也用不了半个小时。金宝放慢脚步,在路边的林荫道上细细地打量着路上的行人。虽然还没到深夜,路上却几乎见不到什么人了,除了偶尔会有几个骑自行车的人经过,马路上静悄悄的。金宝等了半天,只有两对恋人推着自行车走过来,偶尔遇到几个单身步行匆匆赶路的,也都是身强力壮的男人。金宝估摸了一下对方的身高,又看了看自己,到底没有敢下手。金宝有点泄气,骂了一句,转身朝湖边走。县城的西边有一个依湖而建的公园,金宝打算到那儿碰碰运气。金宝到湖滨公园的时候已经是下半夜了,公园里静悄悄的,金宝转悠了大半天也没有找到一个人。金宝几乎有些绝望了,就在金宝打算回去睡觉的时候,金宝听到在湖边的草丛里传来哗哗的声音。然后,金宝便看到了月光下一个白亮的屁股和一个黑乎乎的身影。金宝的心咚咚地跳了起来。金宝悄悄靠了过去,谁知那个黑影却一下子跳了起来。金宝先是看到一把雪亮的水果刀,然后便看到了一张苍老松弛的老妪的脸。老妪一声不吭地盯着金宝,一只手拿着水果刀,腾出另一只手麻利地穿裤子。金宝一时竟愣在了那里。金宝闻到了大便的恶臭和老年人身上特有的那种阴森腐败的气息,这气息让金宝想到了外婆。这感觉显然把金宝吓住了,金宝猛然调转身,沿着湖边坑坑洼洼的石子路狂奔起来。杀猪刀在裤子后袋里咯噔咯噔乱跳,金宝能听到脚底下的碎石子在磨薄了的运动鞋下发出刺耳的尖叫声,有点象老妪抑制不住的笑声,咯吱咯吱的。



  李勇的新房就在金宝他们那间集体宿舍的隔壁。李勇自从打算与陈香结婚之后,便与金宝冰释前嫌了。李勇搬回集体宿舍那天,还特意把金宝拉出去喝了一顿。李勇拍着金宝的肩膀说,过去的事就不提了,咱兄弟还是哥们儿。金宝坐在小饭馆肮脏的长椅上,隔着酒杯看李勇的脸。李勇的脸在浑浊的液体中显得很红很大,额角上的伤疤因为酒精的作用而显得格外醒目。金宝斜着眼睛晃一晃酒杯,李勇的那张脸便象电影里的特技镜头似的,碎成了一个个暗淡细碎的光点。他们以前真的有过冲突吗?这真是一件难以确定的事情,金宝几乎不记得了。要不是李勇额角上的那块伤疤,金宝就对一年前与李勇打架的事没有一点印象了。可是,那块伤疤真的是他留下的吗?李勇的脸上有许多伤疤,据李勇自己说,有的是他小时候跟人打架打的,有的是他自己摔跤摔的。那么,怎么就能肯定一定是金宝动手打的呢?不曾察觉或者是忘记了的事就等于从来没有发生过。再说,金宝长得瘦弱矮小,怎么看都不可能是人高马大的李勇的对手。所以说,他金宝那天是不是动了手,是不是真的把李勇打伤了,这仍然是一件不确定的事。而且,李勇与谁结婚,跟他金宝又有什么关系呢?金宝不在乎,金宝发觉自己现在对什么都不在乎。为什么要在乎呢?金宝举起酒杯,对着李勇醉意朦胧的脸笑了笑。
  李勇因为准备婚事,几乎每天都泡在厂里,一会儿布置新房想出了个什么绝妙的主意,一会儿又为结婚那天的请客名单跟陈香争论不休。金宝见李勇忙得一头雾水,还时不时地调侃几句。金宝说李勇,结婚到底是为了什么呀,别忙得到时候都硬不起来了。李勇并不生气,拍拍金宝的肩,说咱哥们儿谁跟谁呀,到时候还要请你帮忙呢。金宝说帮什么忙呀?总不会让我在床上帮忙吧。
  金宝发现自己现在几乎变成了两个人。在白天里,金宝只是他自己的一个影子,羞怯、内向,眼睑低垂,敏感地对周围人的行为做出反应,在意别人的每一个眼神。金宝偶尔也会开开玩笑,可这玩笑总是因为笨拙和生硬而显得有几分突兀。只有金宝自己才能体会出玩笑中蕴含着的机智和耐人寻味的幽默,金宝独自微笑着,因为欣赏自己的机敏而微笑。然后,便象一只在水中张开嘴呼吸的河蚌,因为警觉又很快把粉红色的肉团缩了回去,只留下一个冰冷而坚硬的外壳。只有到了夜晚,金宝才会重新变得活力四射,激情澎湃。金宝在那张吱嘎乱叫的床上辗转反侧,那个曾经让他彻夜疯狂的女人早已离他而去,金宝现在只在黑暗中寻找那个假想中的替死鬼。金宝闭着眼睛一遍遍地用杀猪刀捅死他,鲜血从那个人的身体中涌出来,生命随着那些暗淡的鲜血一点点地流失,象一条活泼而新鲜的河,把他们慢慢地淹没掉。金宝睁开眼睛,他觉得他必须亲手杀掉一个人,不然非憋死不可。只有杀人才可以证明自己,才能证明他还活着。
  金宝等到十一点的时候,李勇还没有回来。平常李勇总是十点不到就回来睡觉的,今天不知什么原因却一直没有回来。要是李勇按时回来的话,金宝可能早就出门找别人了,可李勇迟迟不回来,金宝便走不了了。李勇下午刚把宿舍门上的钥匙丢了,特意打电话来让金宝给他留门。金宝骂了一句,躺到床上。不到二分钟,又腾地一声跳了起来。金宝感到这间狭小的房子里简直处处暗含着杀机,他的身体则变成了一个初临人世的婴儿,敏感而娇弱,周围的一切都在挤压着他,让他感到一种抽搐般的疼痛。他必须时不时地浮出水面换一口气,才不至将手中的杀猪刀捅出去。金宝把闹钟拨到了凌晨二点,然后又重新睡到床上。金宝喘着气安慰自己,夜里二点的时候李勇总该回来了吧。
  金宝是和衣而睡的,等到被闹钟吵醒的时候,金宝发现月光正从窗玻璃上照进来,落在李勇的那条红白相间的大花被上。李勇在被子里蜷缩着,把大花被弄出稀奇古怪的形状。刚才闹钟的声音很响,金宝不知道李勇现在是不是已经醒了。金宝轻轻咳嗽了一声,又起来方便了一下。等到他重新回到宿舍的时候,李勇已经鼾声如雷了。金宝在李勇的床前站了一会儿,李勇的嘴半张着,脸皱成一团,平日里还算得上清秀的一张脸,这会儿看起来却显得出奇的丑陋。喉咙象被谁凭空卡住了似的,发出一阵阵没有规律的咯咯声。这是一张痛苦无比的脸,似乎每一刻都在忍受着无形的煎熬,又因为无处诉说而显得格外触目惊心。金宝几乎被李勇的这副模样吓住了。金宝伸手在李勇的脸前晃了晃,李勇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金宝推了推他,李勇翻了个身,又重新睡了过去。金宝觉得有点累了,便在李勇的床前坐了下来。然后,金宝便把杀猪刀抽了出来。杀猪刀在大花被上停了停,象是为了试一试杀猪刀的锋利程度,金宝犹犹豫豫地对着突起的那团类似动物肋骨的奇形怪状的东西扎了下去。
  金宝记得李勇当时几乎没有挣扎,只是哼了一声,很快又变得悄无声息了。血,并没有金宝原来想象的那么多。倒是李勇的脸一下子变得十分安祥,不再象几分钟前那么狰狞恐怖,一直张开的嘴巴这会儿也意外地合上了。有一瞬间,金宝甚至怀疑他是不是真的睡着了。金宝愣了愣,事情做完了。杀人真的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从开始到结束还不到二十分钟。金宝有点奇怪,为什么别人没有去做这种事呢?金宝并不觉得害怕,只是有一点想撒尿的感觉。金宝站起身,把杀猪刀擦干净,用报纸裹好塞在床底下。然后锁上门,转身朝外面走。



  已经是清晨了。很平常的一个清晨,路上的行人不多也不算少,早起进城卖菜的农民已经在桥头摆起了蔬菜摊子。站在桥上,可以看到初升的太阳,新鲜而慵懒的那种。其实,金宝并没有意识到这些,这些每日里雷同的风景金宝早已经熟视无睹了。金宝不停地向前走,象是有什么急事,也有点象是急匆匆赶着钟点的上班族。但是,金宝忽然发现,这天早晨的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气息,一种特殊的腐败而感伤的气息,这气息让金宝感到有些不知所措。金宝并不觉得害怕,而是感到了一种虚弱,一种忽然被掏空了的虚弱,这种虚空感迫切需要什么东西来填补。于是金宝便一刻不停地向前走。嗒嗒的脚步声很清晰地从柏油路面上传过来,象夏夜草丛中成团的蚁子的叫声,疙疙瘩瘩的挥之不去,让人胸口发闷,浑身躁热。
  金宝坐到去市里的中巴车上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中巴车主大声地向他吆喝,金宝就上来了。车主问他要到哪儿去,金宝愣了半天也没有想起该怎么回答,只是直愣愣地看着他。金宝忽然发现中巴车主戴了一顶帽子,在夏天里戴帽子,而且戴的是一顶应该在冬天里戴的帽子,这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于是,金宝低下头轻声笑了起来。
  金宝赶到月城的时候还没到中午。白花花的太阳照在月城宽阔的大街上,让金宝感到有点眼花缭乱的。金宝在树荫下站了一会儿,盘算着下一步该干什么。出门的时候,金宝什么也没有带,兜里的五百块钱还是昨天厂里刚发的工资,金宝觉得首先应该把兜里的钱花掉。金宝在大街上转悠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想出该怎么用这笔钱。直到他经过一家小饭店的门口时,闻到店堂里飘出来的韭菜肉饼的香味,才决定了下一步该怎么做。这是一家很普通的小饭店,在一条偏僻小巷的最里头,肮脏而油腻。来吃饭的人也都显得灰扑扑的,多数是些在建筑工地上打工的民工,也有偶尔路过这里的外地人。端盘子的女服务员显然刚从乡下进城不久,腮帮子上的红润还没有完全褪净,人长得也不好看,正抄着手笑嘻嘻地站在门口看风景,显得有点傻里傻气的。韭菜、猪肉与新鲜的植物油的香味从小饭店黑乎乎的店堂里飘出来,金宝觉得几乎把他的肠子都薰香了。金宝停下脚步,隔着一条窄窄的马路,绕有兴趣地盯着女服务员围裙上的一圈肮脏的污垢。
  金宝离开小饭馆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金宝几乎把小饭馆里所有的菜都点了一遍,又喝下了整整二十瓶啤酒。喝酒的时候,金宝摸过女服务员的手,后来又趁着上菜的时候,摸了一次她的胸。因此,这会儿金宝虽然感到头晕眼花的,脚底下有点发虚,但是感觉很快乐。金宝摇摇晃晃地走在大街上,对着面前走过的每一个人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容。路过集庆路建材市场的时候,一个穿黑衣的女人站在发廊门口向金宝招手。女人身后的玻璃门里射出暖昧朦胧的粉红色灯光,这灯光虽然在傍晚的暮色中有点突兀,照在女人的脸上,却显得十分娇艳。金宝并不知道这里是月城的红灯区,但是女人身后的粉色灯光还是吸引了他。这灯光让金宝想到了某种东西,想到了颓废的享受,糜烂的肉欲,堕落时的呻吟。金宝在简陋的发廊门口站住了,黑衣女人的目光定定地看着他,脸上几乎没有一丝笑容,眼睛里甚至没有做这种生意的女人惯有的火辣辣的勾引。那是一种冰冷的能剥人衣服的目光,见惯了赤裸的肉体之后的那种公允而充满恶意的目光。在这样的目光面前,每一个人都是相同的,褪去了各式各样的外壳,剩下的是同样的灰白而模糊的肉体。女人伸出手做了一个暧昧不清的手势,金宝一时没有明白过来。女人忽然一下子不耐烦走来,眉头微微地蹙着,手指向有着粉色灯光的屋内点了一下,说,进来呀。金宝便身不由己地跟了进去,象被施了定身术一般。金宝在柔软舒适的转椅上闭上了眼睛,女人的手指便开始在金宝的发丝间游走,就象穿行在广袤的森林里,熟稔、厌倦,又有一点不容置疑的愤恨。手上的动作便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有些粗暴,这让金宝感到了疼痛,可这疼痛又是那么地让他喜欢,金宝不由轻声叫了起来。
  金宝这一觉睡得十分香甜,醒酒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十二点多了。金宝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屋子里的一张小床上,墙面上象得了什么癣症似的,到处披披挂挂地悬着干裂的墙皮。屋子里除了这张小床之外,什么也没有。黑衣女人早已经不见了,金宝闭着眼睛躺了一会儿,在肮脏的几乎分辨不出颜色的被褥下活动了一下手脚。没问题,他还活着。那个黑衣女人在走之前显然把他的口袋都翻了一遍,金宝记得他吃完饭的时候口袋里还有二百多块钱,这会儿除了一张皱皱巴巴的十元钞票,什么也没有留下。虽然事先讲好的价钱,黑衣女人还是多拿了一百。金宝并不生气,他本来就是要把这些钱花出去的。钱对于一个要死的人来说算得了什么呢?
  外面的风有点硬,把金宝的身上激出一大片鸡皮疙瘩。金宝一边向前走,一边不住地打着嗝。黑衣女人的体味似乎还留在金宝的腋窝里,劣质香水、睫毛膏和冷霜的味道混杂在一起,象清晨吐出来的隔夜的臭气。这是金宝第一次与女人在一起,虽然他早已经无数次地演练过这个过程,面对黑衣女人苍黄的裸体,金宝还是紧张得象个手足无措的孩子。金宝能感觉到女人目光中的鄙视和不耐烦。金宝一点也没有想到,怎么会是这样呢?从十七岁生日的那天晚上,那个卖淫的黄衣女子便开始陪伴他了。金宝在黑暗中倾听她的笑声,注视着她灼灼逼人的双眸,感觉她若有若无的体香。金宝一直以为,她是属于他的,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她。但是,金宝现在却忽然发现,原来他们相距竟然如此遥远。从黑衣女人的手触到他的皮肤的那一刻起,金宝便知道,这么多年来,他谁也不爱。那个躲藏在他的身体里的黄衣女子谁也不是,而是他自己,她只是他自己的一个影子。黑衣女人的手在他的身体上游走的时候,金宝就知道他爱的不是她了。金宝在黑暗中轻轻地吐了一口气。
  金宝慢慢地朝前走,风顺着后颈上的领口吹进来,沿着后背一路顺下去,金宝并没有感觉到冷。已经出月城了,回县城的路是从高速公路上分出来的一条岔道,金宝把手插在裤袋里,估摸着路程。天亮之前总该能到吧。
  现在,一切都该结束了。金宝点点头,对着月光下空荡荡的路面笑了笑。


(2000年11月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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