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想过,把所有片段的事件连结成一个故事,其实有多困难,尤其是出自一个完全没有写作基础的笔下,倒不如称它是一连串的心情札记吧!
该从那儿开始呢?好吧!!就从“离婚”这件事说起吧!在结束了八年的婚姻生活之后,才突然意识到“独立”这个通俗的名词,在一个失婚女子的身上,是多么不简单的一条路。“失婚女子”或“重新恢复单身”的这个身份,在现今的台湾社会,所遭受到“好奇”或“关怀”的眼神,反而会令人感到不自在。在一个封闭又八卦的工作职场,“离婚”这件事,常常令许多妇女不得不辞掉现有的工作,它往往是已经拥有多年“年资”,薪水及稳定的一份赖以为生的饭碗,但因为逃避别人的窃窃私语,不想当“最佳女主角”,于是只好逼得自己去找一份让别人重新认识自己的新工作、新职场、新头衔,重新让人称呼自己“XX小姐”,鸵鸟心态的以为只要别人不知道自己的历史,日子可能就会好过一点。
失婚者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当认识新朋友、新同事,被问到“你结婚了没有?”时,在那一刹那,该说“有”或“没有”的尴尬。在我往后偶有遇到这类“新同学”时,谈到此事,几乎都一致的认同曾有同样的心结。所以在当时我选择了业务工作,我想逃避“封闭又八卦”的办公室,应该是很好的安排。但是,你知道社会中真的很容易把离婚女子贴上标签,相信你一定听说过以下的说法:“很多离婚后的女人,都是做保险、做直销、做房屋仲介、做上班小姐……等等”,有时,我实在不了解,是行业的因素亦或是特殊身份的因素,不知不觉的也同时贬抑了这些其实是要付出高度努力的行业,使得我们这些所谓“单身公害”,在面对众人时,格外地不自在。如果“离婚”这件事,对女人及男人是一样的公平,那么失婚妇女们在社会上讨生活,会不会轻松自在一些呢?!
中国人一向是父权社会,自然养成了男人们在社会中比较有多一些的资源。他们的权利似乎是理所当得的,但相对的却抑杀了我们女性的种种权益与权利,好比说女人一旦离婚,往往是失去了一切,包括财产、亲情……等等。更甚者,少部分的男人以孩子做为要胁的条件与筹码:
“如果你要离婚,就休想再见到孩子……”
“如果你要离婚,我一毛钱都不会留给你……”
“如果你要离婚……”
种种加诸于女人身心的痛苦与煎熬,终于迫使女人为了孩子们,粉饰太平地待在这块伤心而又无力逃脱的牢笼内,直到她自以为可以放手的时候,而年华早已老去……。
在台湾现今教育、科技、经济、政治、文化一切均高度发展,一切均朝向国际化的社会中,很可惜、也很可悲的是,对女性的尊重却是这么地不国际化,期盼能在未来的21世纪,女性的自主权能够愈来愈与男性同步化。最后,女性朋友们可以一起大喊加油,我们一同呼喊,“姐姐、妹妹站起来!!”
(1999.12)■〔寄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