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殺人事件》
看來大家對這個案子都沒有什麼見解,我是主管這個案子的警官,應當給大家一個交待。案子大概大家已經都知道了,我就不多重復了。
問題在於這個化裝間,夕子是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死的,頭右太陽穴上受鈍器擊斃,頭向右也就是朝門的這個方向,在鏡子上有一個清晰的指紋,這些都是我們已經知道的,可發現案情的宮一說當時他在外面等夕子,很長時間都沒有出來,而門是反鎖的,他敲了兩三次門後沒有回答,於是叫有鑰匙的人來開門,這之間,化裝間門口沒有人,等回來開開門時發現了屍體。化裝間在劇院的二樓,當時並沒有發現有人從窗戶逃走或進來的跡象;化裝間裡腳印指紋都採了樣,除了在鏡子上的指紋外,也沒有收獲。也就是說,如果不是宮一所殺,那這個案件就是個典型的密室殺人案。
情況現在對宮一極為不利,經核對指紋,那個在鏡子上的指紋是宮一左手拇指的指紋,而又有新的線索是來開門的管理員說他把鑰匙插進鎖眼後是逆時針轉了兩圈才開開的,也就是說當時門是在裡面鎖上的,如果要在裡面反鎖門,一定會在鎖上留有指紋,而鎖上除了有清晰的夕子的指紋外,其他的指紋都是很模糊的,也就是說在夕子死的那個下午,夕子自己鎖了化裝間的門。這樣自殺的推論就被取消了,因為一個死人是不會又活過來去鎖門的,如果說是她自己鎖上門之後再自殺,那也沒有兇器可找。宮一在調查時說,他是看到夕子死後用左手去觸摸了夕子的傷口,因為悲痛沒有站住於是用手撐了一下鏡子,當發現手上有血會在鏡子上留下指紋的時候,立刻鬆開了,在發愣的時候,警察就來了,因此還來不及把鏡子上的指紋擦掉,因為宮一的嫌疑很大,這個証詞只能當作參考。
警部馬上就接管了這個案子,那是案發的第二天,整個這個時間裡化裝間被我們警署看管,劇院周圍設下了刑警戒嚴,可就在第二天,就像大家看見的,警部在化裝間的窗框處發現了被繩子磨過的痕跡,最不能讓人置信的是在化裝間窗戶下的地面上竟然有兩個明顯的足跡,很明顯是人跳下來狠狠著地時留下的,而那鞋印現在已經分析出來了,這個結論又對宮一不利,是案發當天他穿的鞋子。這一點我們可以作証,那些痕跡在案法的當天根本沒有發現。可警部裡的人對我們的偵察水平已經不信任到了一定地步,托詞說如果真是後來又新加上去的,咱們當天什麼那麼多的看護現場人員不就都是吃白飯的了嗎?
我們現在掌握的就是那天我們已經把宮一拘留,並且宮一根本沒有時間去換鞋子。宮一也是那個劇院的演員,像宮一這樣的鞋子他們男演員都經常穿的,因為個頭高矮都差不多,不能從鞋子的尺寸上這麼快的下斷言。根據鞋子的線索,以下是我的推論,希望各位參考。
這個案件很顯然是想栽贓在宮一的頭上,假設宮一真沒有在案發的時候進了女化裝間。可是犯罪的嫌疑范圍已經有所擴大,就是所有的在劇院的男演員,是男演員就有可能同時喜歡上同一個女演員,如果宮一是為了等夕子才在女化裝間外的話,那可理解為宮一和夕子之間的關系可能是情人的關系,雖然在宮一作証的時候並沒有肯定這個關系,總之他也沒有否定,可能是在男演員裡有一個人喜歡上夕子可夕子並不喜歡他,於是根據我得不到的誰也別想得到這個犯罪心理,在與夕子口角之中用鈍器殺死了夕子。
就像我開始說的,問題就在這個化裝間,夕子如果與這個假設中的另一個男人發生了口角,就肯定不會老老實實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她會站起來,可我們發現的屍體是她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有一種可能是這樣的,清木請你幫我一下,你現在就是夕子,坐在這個位子上,好,你右邊是門。我現在站在你的右邊,你扭頭看著我,同志們看見了,我要用左手拿起鈍器並有力地打她一下,一擊致命,好了清木。法醫上有第一次鈍器傷將造成內出血,於是血並不會立刻崩濺出來,如果有兩次以上的鈍器傷才會把瞬間的內出血擊打出來,可見這個一擊致命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在打第一下時夕子的頭還是面朝的著門,這個可能嗎?如果夕子的脖子像清木這樣粗的話,還真有這個可能,可她的脖子並不很粗,如果在如此大的應力下,還能保持直挺挺的面朝右,那她的脖子應當是骨折了,脖子折斷了,人也就死了,怎麼還會等到兇手的第二次打擊呢?況且她的脖子沒有折斷。難不成是第一下已經俯倒在桌子上了?那麼第二下就是在她的腦袋躺在桌子上的時候補加的,從犯罪心理學上講在打死人之後由於緊張還會接二連三的去鞭屍,那麼就是說在夕子對面的化裝台上應當有血跡濺射的跡象,可惜沒有。宮一的証詞說他為了看夕子的傷勢才用手觸及了傷口傷的血,當然這個話可以不信,至少有一點可以明白,就是宮一下意識說出了當時如果用手扶在桌子上都不會沾到血,我們看到的桌子上的血跡是在我們到達現場之前從傷口淌出來的有限的血跡了。
這表明了什麼?說明夕子並不是死在自己的位子上,而是在其他地方。一個大膽的設想,可能在夕子進化裝間的時候就已經是個死人了。請注意宮一的証詞,他說他到女化裝間去等夕子,而並沒有說他陪著夕子到化裝間,夕子去卸裝,他在外面等著,也就是說,他像往常一樣演完了戲去男化裝間歇裝,然後到女化裝間等夕子然後一塊回家或者出去約會。
如果宮一殺了夕子,帶進化裝間,用自己偷著配的一把女化裝間的鑰匙鎖上了門,然後又像演戲一樣在女化裝間門外等了很長時間,又去叫管理員,此時他把鑰匙藏在只有他才知道的地方,開開門又演了一段要昏倒的戲,不小心在鏡子上留下了自己的指紋,以使大家都來懷疑自己,他多麼巧妙的設計了一個密室殺人現場來逃脫罪責,然後多麼愚蠢的明擺著告訴大家那是他幹的。可能嗎?我認為第一個應當排除的人就是宮一。
好了,現在擺在我們眼前的如果真是密室的話,我有如下推論。
那個兇手肯定想逃脫罪責才會設計誰也不知道如何出入的密室,而後當他知道也可能他早就知道宮一在外面等夕子的時候,他首先會往宮一頭上栽贓,也就是說著個人既有機會接觸夕子,又有機會知道宮一等夕子這個習慣。他可能在宮一離開的時候逃離現場,並把那把鑰匙隨便扔在什麼人們無法找到的地方,他就要等到宮一離開,於是他可能在門口聽門外面的動靜,門上沒有門鏡,他只有聽。這又涉及到宮一的鞋,為了保護經常跳舞的腳,男演員平時穿的鞋都是軟底子,並且沒有鞋跟,也就說宮一走路時不會發出很大的聲響,我們現在拘留的宮一腳上還是穿著這樣的鞋。一個不易發出聲響的動作還要隔著一個門,他怎麼會聽得真切呢?如果他真的聽見了,他會猶豫,是不是又有一個人來這裡了,如果是,他這時逃跑肯定冒很大風險。如果是可以設計死人死的動作的罪犯,在這時他是不會不小心的。也就是說,在宮一離開的那一段時間,他不會逃跑。
剛才我說了死人是不會去鎖門的,也就是說在夕子活著的時候她自己鎖的門,那麼夕子死的現場就是在女化裝室。而我們有這個常識,如果就是為了卸了裝然後馬上就跟著自己的男朋友去約會,它完全可以直接撞上門,因為她知道外面的人沒有鑰匙,撞上了就開不開也就進不來了,如果外面的人有鑰匙,即使她從裡面鎖上,外面的人也會進來的,於是撞上門既簡單又可以達到目的。撞上門,就沒有必要去觸動鎖,把門撞上就可以了,那麼為什麼門上會有夕子的指紋呢?可以的去鎖門的原因是什麼呢?我認為原因在於鑰匙在鎖裡多轉一圈可能並不是那麼容易,就可以拖延時間。她為什麼要拖延那麼幾秒鐘的時間呢?毫無意義的,並且兇手逃走若是通過鑰匙鎖的門,就根本沒有必要再讓夕子去在裡面鎖上。這一點我認為很矛盾。
解釋只有一個,那就是兇手在為自己爭取那麼幾秒鐘的時間,他認為隨時都會有人進來,做賊心虛,在那麼幾秒鐘的時間裡他可以躲起來。也就是說兇手在作案之前已經找好了絕妙的藏身之地,只需幾秒鐘就可以藏起來,不必擔心在我們勘察現場的時候會發現他。夕子有意無意的鎖上了門反倒正中兇手的下懷。可能是兇手指使夕子幹的。如果真是這樣,他也就根本沒有必要逃了。
剛才我說了夕子並不是死在自己的位子上的,很有可能就死在兇手的藏身之地。我們很仔細的找過了女化裝間裡的每一個細節,如果有,首先應當有夕子的血跡,沒有,可能不可能有什麼暗門通向男化裝間?也沒有。那麼就可以說,夕子並不是死在化裝間裡,也就是說夕子進化裝間時已經是個死人了。這就說得通了,是兇手板著夕子的手捏上門鎖從裡面鎖上了門。
哪裡可以很快的消除血跡呢?自然是當血跡濺到周圍的時候,就可以立即消失。浴室,很好,我希望我們下次在偵查的時候看看女浴室怎麼樣。可以想象,當夕子走進女浴室的時候,連著受到兩次以上鈍器擊打,倒在地上。兇手擦幹了她的頭發,給她穿上衣服,背到了女化裝間,肯定這之間沒有人看見,因為就像宮一說的她和夕子總是最後才離開劇院的。宮一在洗澡的時候,夕子按理說應當也在洗澡,可夕子沒有洗,於是早回了女化裝間,宮一換好衣服來等夕子時,夕子她已經死了。
能進女浴室而不引人注意的人自然就是女人,於是我又有一個大膽的推論,那個兇手是個女的。也只有女人才會對女化裝間了如指掌。
好,我們換一個話題,就是警部發現的新線索。在我們如此森嚴的照看之下,能夠沖到窗邊制造新線索,然後若無其事的離開現場,可真是膽大的人呀!當時我們在女化裝間門口設了警衛,兇手為了造新線索趁著我們警衛疏忽的時候開開門進來,拿著一盤大繩子從窗口放下去,然後從窗口爬下來,竟然時機抓得那麼準,落地時在腳下還留了深深的腳印,然後溜之大吉。了不起。可能嗎?可能。只有一種可能,就是他根本就沒離開現場,這又一次証明了兇手沒有離開現場,也就是說,那個假線索並不是刻意陷害宮一的,是他迫不得已,他辦完今天的事情要回家了。看來線索越多,對兇手就越不利。他想到過一舉兩得,抽掉繩子之後,發現腳印已經印在泥土上了,這可是對他最不利的地方,查一查鞋號的大小問題就解決了,於是她脫掉自己的鞋套在手上,又在地上摁了摁,為什麼不能直接用腳踩呢?他是女的,腳小,用腳踩就不是一對鞋印了。注意,女演員也同樣穿軟底兒沒跟兒的鞋。
他既然在現場,搜查時又沒有發現,當宮一和管理員打開門時也沒有覺得多了一個人,而說實話在化裝間裡除了那一大堆戲裝可以作掩蔽之外,無處可藏,我們檢查戲裝時,沒有人,那他會藏在哪兒呢?宮一進門時可能他還沒有藏好,他要做好這個心理準備,他既然把門從裡面鎖上了,他就已經做好了在這幾秒鐘內他不可能藏好的心理準備,也就是說他要宮一看到她覺得他就應當在現場一樣,只是從一個不可能看到所有事實的地方出現罷了。事實上,他的事情做得很快,然後就躲起來,宮一開門之後根本就沒看見他。如果有這種便利條件的人出現在女化裝間,另外對宮一的鞋的尺寸了如指掌的人,除了化裝師他在等最後一個卸裝的人走了之後整理化裝間關燈鎖門,平時呆在化裝室的小屋子裡看書,給別人化化裝,他對小屋子之外的事情可以根本就不知道,還有什麼可以說的通呢?我們檢查過他的小屋子,沒有人,當時到的人手不多,兩個守住門口,我和清木檢查現場,我尋找痕跡,清木尋找是否有其他通道,並沒有查人,為什麼?因為宮一說裡面沒有人了,他忽略了化裝師,他只知道自己演戲時化裝師管化裝,不清楚化裝間的衛生還歸化裝師管。當清木去查小屋的時候,兇手在戲裝堆裡,清木去查戲裝堆的時候,兇手又回到了小屋。我只管查痕跡,而那時的化裝室明面上就只有我們兩個人。
“報告,宮一說是他殺的夕子,他自首了。”
哦?那倒是出乎我的預料,你叫他把他藏門鑰匙的地方交待出來吧!
這正証明了我對犯罪動機的一個猜想,是的這是一起情殺,但不是因為兩個男人為了爭奪一個女人,而是兩個女人為爭奪一個男人之間的較量。而宮一到底喜歡哪個女人呢?他等夕子,當然就更喜歡夕子了,夕子死了,他也只能喜歡那個化裝師了,他可能從一開始就喜歡那個化裝師,而等夕子只是讓夕子來最後一個走提供一個理由,然後殺人的事當然一開始就已經定好了,剩下的只要演戲就可以了。並且讓那個化裝師想法往宮一頭上栽贓,可是更多的証據表明宮一不可能是殺人犯,於是在法庭上宮一是可以逃脫罪責的,這也算是個如意算盤了。他現在自首更說明了這是起算計已久的謀殺。
好了,看來大家都認為我是在說瘋話,實在對不起耽誤大家時間了。那麼,大家還有什麼更妙的高見呢?不妨說說。我們要想法把這個案子從警部手裡再要回來,它關系到我們警署的飯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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