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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走

吳虹飛

我要從南走到北
我還要從白走到黑
我要人們都看見我
卻不知道我是誰
──崔健《假行僧》
(一)
十五歲那年,我出走了一次。在往東的火車上,我沒有買票。列車員沒有為難一個高中學生,所以我一直坐到了盡頭。我到了海邊。我沒有看到想象中的海。事實上,海很臟。我肚子也很餓,到了晚上會害怕得不得了。那是一次很失敗的英雄行動。我又回到母親身邊。

我總是以為我很恨自己的母親,因為我以為她是我的假想敵,她既不理解我,也不很愛我。我和三十年代的女革命青年一樣,痛恨資產階級家庭,但實際我的家是工人階級。我總希望很多年之後回來之後,我會長得高大和美麗。我仁慈、慷慨。大度,有各種神奇的力量,寬容地原諒了當年扯我頭發的臭屁小男生。

十五歲那年,我暗戀的男生給我寫一封信,告訴我他已經設計出了永動機。從而我知道我不可能依靠設計永動機換取他的歡心。我於是總是盼望能夠來一次真正的義無返顧的私奔。十五歲那年我從來沒有想過寫作。我固執地認為文字軟弱無力。它永遠不可能幫你爭取你的愛人。就像我當年不能用出走來爭取母親的注意一樣,我知道我耍盡所有伎倆也不能夠吸引我愛的人來愛我。同樣地,設計永動機也是如出一轍的愚蠢。

十五歲的那個夏天仿佛是永恆的,就因為一盤孟庭葦的磁帶。那是那一年年我唯一能夠擁有的磁帶。我用我的單放反反復復地聽了很久。那個單放本來是用來復習英語的。可是它最後只是培養了一種精致的憂傷。我後來分析我為什麼很喜歡聽這些泡沫一樣的孟庭葦。是因為她是一個怨婦。我是一個有怨婦情結的人。總是想背叛抑或出走,離開我愛的人。我要很冷酷,要別人誤解,要別人誤解之後更加愛我。這是一個小女人的陰險之處。我現在明白我不可能只是端坐在那裡,就會有人主動向我走來,告訴我他認識我並且愛我。我也知道等到我老的時候,也不會有對我說,他依然愛我,他根本不可能不愛我。

(二)

我枯燥的青春在二十四那年時來運轉。
那一年網站有如雨後春筍在城市中遍地開花。我坐在我兼職的網絡公司的電腦前,馬不停蹄地搜索和編排謝廷鋒老爸的緋聞。正當我一如既往地坐在那裡,安靜、虔誠且惶恐,我的上司向我走來。那一次發生了意外。他居然愛上了我。我的上司是除了老總之外的男二號。高大英俊,是公司女孩子搭話的主要對象之一。所以當時我認為這是建國以來,首例天上的餡餅掉下來砸中了我。

事實証明,天上是不會掉餡餅的,我的上司男友原來也覺得我對他而言是一塊熱乎乎的餡餅。但是他發現滿不是那麼一回事。我的男友以為我很善良,其實我不善良,他以為我很美麗,其實我根本不美麗。我也決不溫柔。總而言之,我根本不具備任何擔任別人女友的素質。我平常總是對他冷嘲熱諷,惡語相加,一到他要跟我分手,我就會哭哭啼啼,尋死覓活,叫嚷著威脅他家人的人身安全,讓他悔不當初惹上一個黑社會女魔頭。所以我的朋友一致認為,如果最後我眾叛親離,被男友無情拋棄,那一定是罪有應得,咎由自取。

在此之前,我一直以為我的男友是這樣的:英俊、他善良,頭腦簡單,愛喝當地盛產的蓮藕粉、冰糖綠豆。他有點懶惰,有點賴皮,胸無大志,他不會注意女友嘴上的口紅,也常常忽視我新做的發型。他也許不是很愛我,但是他又沒有勇氣更換。更何況,單位裡已經沒有更加像樣的女孩。到了晚上,我們要到城裡的電影院去看電影,在馬路上拖手走路,讓晚風輕輕地拂過新洗的頭發。情人節到來之前,我要為他織出像樣的毛衣。在戀愛幾年之後,我們只好有結婚的嫌疑。但是他的剛過更年期的母親可能並不喜歡我,她可能會很兇地用掃帚把我們趕出去,所以,在嫁過去之前,我首先要學會的是跑步。飛快地跑開。

可是三個月後我們決定結婚了。我去見他的父母。
他母親問:你是哪裡畢業的
我說:T大。
讀什麼專業?
環境工程。
家裡還有姊妹嗎?
只有我和母親。
我穿的是白色的襯衣和深藍的背帶裙,並腿坐在沙發上,兩手規規矩矩地放在膝蓋上。
他們對阿良的選擇沒有任何疑義。
阿良,就是他了,我高大的男友和未來的夫婿。

(三)
也許預感到了青春的即將消逝和衰老的蒞臨,這個春天我忽然對愛情充滿了無休無止、幽怨綿長的祈望。我停止了寫詩,停止了唱歌,只是大量地閱讀廉價的傷感故事,反復揣摩其中的關於愛情的章節。它們或是節制或是輕浮,但所有的激情都容易千篇一律。我花了一些時間讀馬爾克斯的《霍亂時期的愛情》,我深深記住了淫亂也記住了愛情的自尊。我喜歡易朽的,卻不相信和時光的抗衡。所以我認為那本書的結局只是想象的一種安慰,而並非愛情的真正可能的結果。我中止了對《追憶逝水年華》的閱讀,而轉向大量的無名作者的愛情小說。那些普通人懇切的敘述於我有更多的切膚之痛。我喜歡在深夜看她們咬文嚼字地、矯情無比地敘述她們內心的欲望,隱秘而苦澀。過後我又深深鄙視她們,因為她們根本不是在寫作,而只是在宣泄。於是我恢復了我的驕傲和堅強,恢復沉默的生活。當一名年輕的男子向我傾訴他的憂傷,我想伸出手撫摸他的頭發,但我卻輕蔑地對他說:你太看得起自己。我痛恨憂傷是因為這個城市的每個人都濫用憂傷,以至於它永遠地失去了真實的可能。只是在某些晚上在屋裡女孩全部熟睡時,我忽然發現自己多麼渴望著描寫不可預知的欲望,描寫每一寸肌膚和每一次的呼吸。我知道所有的痛楚並非無端。它來自細節。我容易磕磕碰碰。我熱愛電影的光和顏色,卻斷然不敢一個人看電影。我只是滿足於廉價愛情故事、電視裡的肥皂劇、和小女生們的閑聊以及一次對打折裙子的購買。我的生活瑣屑而庸俗,沒有人會想到這種節制和隱忍僅僅來自懦弱但是強烈的愛情。

阿良很忙,所以他很少和我說話。他沒日沒夜地坐在電腦前,上網、查找資料或者用我所不了解的語言寫程序,累了就打遊戲──有關戰爭和魔法。他心地善良,樂於助人,工作勤勉,得到了上級和同事們的一致好評。他沒有不良嗜好,不吸煙喝酒,不吃綠豆冰水,也不去電影院看電影。他無可挑剔。

有一天晚上我洗完了澡,阿良坐在電腦前。我站在阿良面前。慢慢地我拿起他的手,放在我的睡裙裡面。然後,我慢慢掀起我的棉布睡裙,露出了小腹、腰和乳房。我脫完了身上的衣服,垂手站立。我看見阿良的目光越過了我的身體,落在冰冷的電腦屏幕上。我們仍然默不作聲。然後我穿上睡裙,躺在阿良身邊的地上。

那天晚上,在轟鳴的電腦和空調噪音中,我過了很久才入睡。我開始做紛亂繁雜的夢。我夢見一個男人模糊的臉。但我知道他不是阿良。

天微亮時我醒了。我看到阿良在我很近很近的地方注視著我。他說,阿慧,你永遠不會愛上我。

(四)
我就是那個叫阿慧的無名女子。我個子不高,資質平平,相貌平平,我從來不是男人目光落在身上的女子。我從幼兒園、小學、中學到大學,循規蹈矩,謹慎克己。我經歷過小兒麻疹,打過天花疫苗,參加過小學的文藝演出,長過青春豆,讀過三毛和席慕容,暗戀過男體育委員,我有過生澀的初戀,有過不歡而散和傷心的日記。最後我按照一個設計好的模板成長為一個普通的姑娘,我準備找一份工作和一個男友,我準備和他一起好好生活和心平氣和地結婚。我準備平實地度過一生,任憑春天復春天。
你知道,這是不公平的,如果普通人不能和普通人相愛,如果我和阿良不可以廝守終身。

(五)
8月的某一天,我撥打阿良的手機,它告訴我說:對不起,你撥打的用戶已關機。
我於是打電話到他的單位,他的單位告訴我阿良已經在半個月前辭職。
打電話到他們家,卻無論什麼時候也沒有人接。我去摁他們家的門鈴,鄰居告訴我說,這戶人家已經搬走。
我想向阿良的朋友們打聽一下他的下落,卻發現自己沒有任何一個他們的電話。
阿良的手機再也沒有開機。
阿良,男,25歲,身高1.78。他在和我平靜相處了一年零四個月之後,毫無預兆地突然消失。
(六)
一年後,我認識了長跑冠軍南生。
讀到這裡,一個寫長篇的女人長舒了一口氣,她說,噢你的小說終於出現了另外一個人物,我期待他發出別樣的聲音,你知道,我讚成小說有多個聲部。我聽到這番關於創作的勸導時,對她露出了一個淒楚的笑容:不管她有多麼誠摯,巴赫金的復調理論對我而言毫無幫助,長跑冠軍南生的過早出現意味著他會快消失。他不會有自己的聲音,所有的聲音都是我一個人發出,對於一個毫無寫作天才的小女人而言,任何規勸都只能是對牛彈琴。這讓我想起小學一年級的音樂課。我們一起在教室裡唱放牛的孩子王小二:牛兒──還在山坡吃──草──,我總是要比其他的小孩要高出一個嗓子,或者快出半拍來。在我自己的調子和節拍中我完全是合乎規范的,我並沒有走調,且永遠只是比別人快半拍。這首歌是小時候最喜歡的一首歌。原因是它只有四句,卻要重復七次,而且它是一個非常淒美委婉的小調,講述了是一個無比悲慘的故事,我這是在最年幼的歌聲中所能體會的最淒美的死亡,所以我常常眼睛潮濕,忘我歌唱。老師卻在我最忘情的時候叫大家停住,說,你雖然是對的,但是你還是要和大家一起唱才對。後來,我就不唱了,學別人一樣把嘴一張一合,象魚一樣,面無表情地吐無聲泡泡。老師很滿意,於是合唱可以順利進行。我後來也沒有資格加入任何一個合唱隊。

好吧,我們來談論一下長跑冠軍南生。他是北方人,但是她媽媽在生她的當晚夢見了南方的天空出現了一只大熊,所以被命名為南生。但是我對這種含糊的民間傳說很是懷疑,我說你為什麼不叫熊生,或者是南熊?我在這裡絲毫沒有揶揄他的意思。因為他畢竟是長跑冠軍。長跑冠軍畢竟和別的普通人是不一樣的。南生確實長得很俊美。他皮膚黝黑,牙齒潔白,眼睛明亮,嘴唇豐厚,就象是熱帶成長的山野男子。肆無忌憚。

在流星雨的夜晚,我曾經和那些女孩子們一起在夜裡逡巡。每當看見一顆流星從天空劃過,我都會大叫一聲。我在胸前緊緊地抱著拳,大聲說,上天啊,請賜給我一個帥哥吧。我的聲音如此之大,旁邊的男孩子都掩鼻而去。

而南生出現了。他很好看。我在樓梯角碰見他時,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然後才不甘心地憂傷地離去。

我後來明白南生的出現是我的命數。他注定他帶我進入欲望的禁地,他讓我明白那是多麼卑賤,又是那麼生機勃勃。他第一次見到我時,我戴著眼鏡,穿著一件邋遢的毛衣和肥肥的燈籠褲,頭發蓬亂。幾天後他告訴我請允許我愛你。我很愛你。我要娶你為妻。

我並沒有被長跑冠軍打動,是因為我雖然頭腦簡單,卻天生不是一個羅曼蒂克的人,對一切類似這樣沒有來由的話我,都會發自內心地偷偷暴笑。南生向我表白的那天晚上我象李白一樣仰天長笑,沒頭沒腦地大叫:豬頭──豬頭──正好有一個人經過,他有點疑惑地看了看我們。南生就問:你認識他嗎?

後來我們沖進一家郊區的小賣部。已是深夜,我們大力推開門,我氣喘吁吁地叫嚷著:打劫了,打劫了──把所有的伊利純牛奶都給我帶走。店主憨憨地笑說:你們不會打劫,你們是好人。我大笑著說,你怎麼知道我們是好人?我們是壞人。然後在“打劫了,打劫了”的吵嚷中,南生一把抱起我,沖出了小賣部。

南生並不是一個好人。他很自私,也不善良。他只會替自己考慮,還會撒謊。我之所以喜歡南生是因為他身上的質朴的動物性。他的狡詐和城府也是動物的,一眼就可以明白,不加修飾。從這一點上來說,南生是一個純粹的人。

在冬天的寒夜裡,我曾經考慮過是否要描寫細節,但是我很擔心這會淪為一個三級故事片。無庸置疑我是一個嚴肅的人。我記得拜倫在唐璜中有描述過和美女海倫的歡愛。他絮絮叨叨了一大堆後用了一句話作為總結,大意感謝聖母,但這類事情確實只可意會不可言傳。我確實相信很多事情是不可描摹。

然而南生卻具有這樣的描繪能力。他說,你真白,就象日本黃色錄象裡的女人。

讓我感動的是,南生對女人的何等諂媚!我經常看到南生褐色的光滑的皮膚和結實的肌肉。我堅持認為南生在不穿衣服的時候比穿衣服時好看。我考慮了很久終於不得不使用這些低俗的形容詞:光滑/結實等等。他讓我明白我盼望已久的欲望已經無比真實無比質朴地降臨在我的懷中。他讓我明白空守多年的愛情是多麼虛無縹緲,他讓我明白愛情和情欲原來真的可以截然分開。而沒有愛情的情欲它照樣是鮮活有力的情欲。他徹底消解我對烏托邦的愛情的等待和期盼。南生完全可以代替愛情。他的皮膚和另外一個人其實一模一樣,而我相信他在造愛的技能上更勝一籌。

南生的健康在於他並不會真愛我。他只是愛“某個”女人。在他意亂情迷的時候他含糊地吐露了很多年前他勾引小女生的事跡:他總是很快上手。比方說他看見一個女孩在湖邊扔石頭,俊美的長跑冠軍南生就會主動上去和她說話。然後兩個小時後有人看見南生把女孩帶進了他的宿舍。南生對這樣的事情屢試不爽。我想當年南生一定魅力無窮。我想如果我當年看到俊美的南生箭一般掠過跑道,我也一定會在心中掀起難以自抑的漣漪。而南生一定不會注意一個戴著眼鏡的渾身灰撲撲的普通女子,她面容模糊,不解風情。

當我知道南生並不真的會愛上一個女人的時候,我開始釋然。我不過是眾多被他帶回去的女子之一。我知道我必然不可能傷害他,他也一定不可能傷害我。
南生總在做愛時反復問我,我是不是很好?
我說是,你很好。
沒有人比我更好了吧?
我說是,沒有人比你更好。
南生說,你會嫁給我嗎?
我說,不會。
為什麼,南生說。
因為,我說,我已經嫁過人了。

(七)
阿良消失之前的晚上和我呆在一起。當我企圖用他的電腦瀏覽成人網站的時候,他在我身後伸出手,把電腦關了。
當他在外屋吃夜宵的時候,我撿起一支治腳氣的“皮炎康”,將它們擠出來,全部抹在所有的電源開關上。
在一片漆黑中,阿良說,下一次,不要用“皮炎康”抹電源了。
我說,我賠你一支新的。
不是“皮炎康”的事,阿良說,是電源短路了。
我說,為什麼抹“皮炎康”會短路呢?抹別的會不會短路?
阿良說,阿慧,為什麼不愛我?
我說,我只是把“皮炎康”抹到電源上而已,並不是不愛你。

在黑暗中,我和阿良相擁而眠。我們從來沒有這麼憐惜過對方,充滿了悲傷和憐憫。那一次我感到阿良和我無比親近,仿佛他是我失散多年的哥哥。
電話響了,阿良緊緊抱著我,他沒有接電話。它響了幾下,就悄無聲息。

(八)
長跑冠軍是不是跑得非常快,我問。
南生說,是的。
那你跑給我看看。
南生沉吟了一下說,我擔心我跑得太快,你會丟掉我。
我說,你跑給我看看。
南生說,不行。
我斂容說,那你這個冠軍是騙人的。
我是冠軍,我是最好的,南生大聲說。他的眼睛在夜裡閃閃發亮,隱隱有些慍怒。
那你跑給我看看。

南生看了一眼我,他的眼睛忽然充滿了悲傷。讓我想起很小的時候某種食草獸類的眼睛。惘然而悲傷。
然後南生突然向前跑了起來,他真的象箭一樣嗖的一聲發射了出去。他跑得如此地快,驕傲和歡樂在我胸中激盪:長跑冠軍南生畢竟是與眾不同的。他畢竟是長跑冠軍,無可比擬。

漸漸地他在我眼中消失了。我站在原處,等他跑回來。我想他一定會很快跑完一圈,在我身後出現。但我忽然很希望他一直一直這樣跑下去,就這樣,連再見都沒有說,就永遠跑出了我的視野。
事實上如此:他一直跑,一直跑,從我的視野裡消失了。

南生再也沒有跑回來,事實上他一直在跑,如果地球當真是圓的話,他就會跑回來,令人遺憾的是,他跑得實在太快了,以至於被猛烈的風托了起來,一直向天際沖去,在穿破大氣層之後,長跑冠軍南生已經被厚厚的宇宙塵埃裹成一團,如果你仔細辨認的話,就會在夜空中發現一顆暗紅色的流星,正在以難以察覺的速度黯淡下去,這說明他跑得越來越遠了,這個世界上知曉這個秘密的人已經寥寥無幾,他們是為數不多的天文學家、狂熱的星星愛好者,以及我──名叫阿慧的姑娘。
(九)
你是林如慧?
是的。我看著兩個穿著制服的警員,微微感到詫異。
他們檢查了我的身份証和居住証明。
一年前你到公安局報案,說你的男友阿良失蹤了?
是的。
我們是來給你送他的死亡通知書的。
我說,這絕不可能,阿良不可能死。
不管怎麼說,阿良的所有檔案都已經銷毀,警員甲說,而且你作為他生前的親密女友,不可以繼續在這個城市居住。
為什麼?
警員乙說,阿良是否已經死去已經無關重要,關鍵是作為阿良的這個人必須消失。他一直都是律屬於一個秘密的國家機構。這個機構的職責是保護這個國家的安全。所以這個機構的所有人都是匿名的,不可以有任何人知道他們的身份,包括他的家人。阿良從高中起就為這個機構服務。他是一個高尚的人,從來沒有從這裡索取過報酬。
警員甲說,阿良說你是他最愛的人,他希望他消失之前和不再你有任何關系。
可是我是他的未婚妻。
所有的政府証明都已經銷毀,警員乙微笑著說,你不再是他的未婚妻。
他希望你重新獲得自由,並且忘記他,警員甲說,同時,為了消除一切和他有關的事情,你必須離開這個城市。這是國家的需要,也是阿良的意願。
請告訴我,阿良究竟在哪裡?
在所有的檔案上,阿良已經死亡。你必須今晚離開城市。記住,不管走到哪裡,關於阿良你都必須守口如瓶。

(十)

我開始動用微薄的積蓄,動身到每一個城市去尋找我的阿良。我如一個陌生人一般匆匆落腳,駐足觀望。當錢用光的時候我會找一份工作,等攢了足夠的錢我又會繼續出發。每一年桃花盛開的季節,我都會出現在一個新的城市。而在陌生的旅館的第一夜,我總是要生一場病。我皮膚開始緊繃,無論我在身上潑了多少的水都無法阻止它的幹燥和角質化。死去的皮膚會慢慢脫落,而我躺在床上不吃不喝,同時無法入睡。我發現我在經歷一種名為“蛻皮”的類似蛇的生理交替過程。皮蛻完之後我就可以起身和常人無異,開始進食、喝水,找工作和暫住的房子。漸漸地我的皮膚越來越白,臉色越來越有光澤,嘴唇越來越豐潤,乳房越來越高聳,臀部越來越豐滿,腰肢越來越柔軟。有一天我在鏡子中終於發現一個我不認識的女子,她眼波流轉,豐腴而美艷。

她就是那個名叫阿慧的普通女子。
在每一個城市,都有男人前來和我調情,有人鼓足勇氣向我求愛。青春終於在即將消失的時候向我展示了驚人的美艷。而我清晰地知道層層的蛻皮換來的只是曇花一現的美好,有如將死之人一次淒美的回光返照。
(十一)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很孤獨。他們孤零零地活在世界上,不能和別人發生任何一種溫暖的關聯。這是我後來才知道的。我並不是最特殊的一個。
而孤獨卻是真的孤獨。與生俱來。我不知道孤獨原來是與生俱來。我以為那個年幼倉惶的女孩已經長大。她孤零零置身於所有喧鬧的小孩之中,不發一語。我以為她已經長大。沒想到她一直還活在我的身體裡面。她總是不說話。我以為她會長大

小時候我問母親:我有父親嗎?
母親點頭。
我又問,他在哪裡。
母親搖頭。
我說,我長大以後,會不會和思思一樣美麗。
思思是鄰居家的女孩子。她父親高大,穿灰色中山裝。母親美麗,穿素色的套裙和米色的風衣。思思有布娃娃,彩色珠子和美麗紗裙。而我只有打著補丁的紅色布衣服。還有母親向別人討要的香煙紙,作為我唯一的玩具。
我的衣服是棉布,因為那時的確良比棉布要貴。我一生獨愛棉布,無論榮辱貴賤。我上班的第一個月,我把所有的工資都購置了棉布的裙子,掛在衣櫥中,落落大滿。

我問母親:我長大之後,會不會和思思一樣好看。
母親搖頭,不會。你長得象你的父親。
父親什麼樣子。
和你一樣。
父親為什麼離開我們,父親不愛我嗎?
母親說,是,你的父親不愛你。
為什麼,我問。
因為你不如思思美麗。
我的母親紮兩個短短的辮子。脖子上一年四季圍著蘭色的絲巾。母親的脖子細嫩頎長,唯一的不足是有一道過於猙獰的疤痕。我經常問母親這道疤痕是怎麼回事,母親總是敷衍其辭後來我不再問。我明白有些事情母親將永緘其口。

在我印象中,母親永遠高大而聰慧。母親曾經遠遠指著一位風度綽約的高大婦人,問自己和她比,誰更好看。那位婦人頭發微卷,神態雍容,說一口流利標準的北方普通話。她是我們廠唯一的播音員。十幾年來沒有人可以替代她的位置。我一直希望她俯下身來和我說話,可惜她從來沒有注意過我。

我記得,母親曾經問我,她和那個阿姨,哪一個更好看。
我猶豫了一下,說,她好看。
我也不會說謊。
我和母親永遠都不會成長為美麗的婦人,盡管一生之中,我們也有自己可炫傲的花一樣的年華。可是,即使在那樣美麗的年華裡,總是有比我們更美麗的女人,她們總是有理由比我們幸福,有理由帶走我們深深愛的人。
(十二)
思思是我們幼兒園裡最受寵的女孩子。她的父母永遠穿戴整齊,在有樹木掩映的二層小白樓裡上班。那個地方,據說叫“機關”。機關裡的人是不用上夜班的。而我的母親在車間上班,經常要值夜班。母親後來因此成為了高度近視,並且得了失眠症。車間裡溫度經常會到40度,象蒸籠一樣悶熱,令人無比煩躁。母親穿著臟兮兮的工作服,肥肥大大的。她偶爾去扛那些沉重的鋼管和木頭。我常常看見她在固定的時間,敲打那個預告上下班的鐘。鐘一響,車間的人就象潮水一樣,湧入和湧出大門。我總是想接過母親的蘭色絲巾和手中的錘子,敲響那個意味深長的鐘。但顯然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任務,母親從來不讓我來做這樣的事情,哪怕只是在固定的時候,輕輕地輕輕地敲響它。所以我總是在遠遠的地方看著母親的手勢。她的手在空中揮動的過程,就象是一次莊嚴優美的儀式。

母親在這個工廠裡是一個外鄉人。和所有的外鄉人不一樣的是,母親沒有自己的同鄉。當年母親怎麼離開自己的家鄉,來到這個百廢待新的工廠,並沒有人知道。他們傳說母親是一手提著一個籐編箱子,一手拉著我,梳著兩個小辮子,圍著蘭色的絲巾出現在工廠的大門。這個仁慈的工廠的廠長,也就是思思的父親,在猶豫之後收留了母親。不久之後,母親被委以重任。這個語言不通的異鄉女子,成為了工廠神色肅穆的敲鐘人。鐘聲響了四下。然後,人潮洶湧,聲音喧嘩。
很小的時候,當我看到下面螞蟻一樣的喧囂的人群,我就暗暗下了決心,永遠不要成為他們中的一個,在鐘聲響的時候,急急忙忙地找自己的位置。我將永遠安靜地在一個地方等待,直到一個陌生人來把我帶回永恆的家。
(十三)
那一個寫長篇的女人,她韶華已逝,目光迷惘。她站在城市東邊的屋子裡寫作,企圖完成一個駭世驚俗的長篇。我仔細地閱讀了她的著作,我發現她用晦澀的語言描寫了死亡,卻沒有涉及性愛。我問她為什麼,她說她只是關心愛情。我說,我已經了解了情欲的王國,卻從來不知道什麼是愛情。我不喜歡小說裡有人死去,也不喜歡沒有做愛的情節。所以我客氣地和她道別,就再也沒有見過她。

我看見一個美麗的侏儒。在此之前我見過很多侏儒,但他們都不美麗。她在一家美容院裡做頭發。她把頭發絞得很短很短。她穿著一件兒童的裙子,她揮手的動作極為優雅,而她的聲音也是好聽的中音。她長著桀驁不馴的眼睛,當我偷偷觀察她的時候她對我冷冷一瞥,這讓我想起了安徒生童話裡的冰姑娘。她向每一個看到她的人的眼睛撒入看不見的冰棱。我離開她回到大街上,陽光無比燦爛,而我忽然感到身體的某一個角落開始結冰。

我見到一個有趣的民謠歌手。他的專輯充滿了各種聲音的實驗和平民的智慧,他性格內向,容易害羞,卻用怪模怪樣的聲音博得了朋友的歡笑。我看到他們為了保証專輯順利發行,能夠合理掙到一點錢,聚在一間屋子裡修改歌詞,把“性欲”改成“生谷”,把“紅燈區”改成“工丁區”,把“高聳的胸脯”改成“高聳的山谷”,把一個安全套改成一個手電筒,一只大頭鳥,或者一個帶著頭箍的絕色女子。我在他講述如何成全一對麻雀的愛情的時候悄然退出,因為我的身體的水已經有50%變成了冰。

我看到一個健碩英俊的男子。他1.78,雙魚座。他貧窮而美好。在一個夏天晴朗的夜晚,在城市偏郊的一個簡陋平房裡,在毫不猶豫地向他奉獻全部的愛情的時候,我發現他就是我夢中的那個面容模糊的男子。盡管他的身體灼熱,但仍然無法阻止我身體的70%的水凝固成冰。盡管我已經決定對他保持終生的忠貞,但我離開時並不知道他的名字。

(十四)
我去了巴黎、阿姆斯特丹、摩洛哥、渥太華和加州的海岸,我去了阿拉伯、老撾、南洋諸島、墨西哥的沙漠,以及亞馬遜河的熱帶雨林。我一直在尋找一個名叫阿良的男子,因為這個男子是我年輕時唯一愛上我的人。我要找到他,告訴他我找過他,我去過無數的地方,我向所有的人打聽他,我要告訴他我經歷的唯一一次的陌生人的愛情和我身體裡越來越多的冰。我要告訴他我已經做好準備,憑借著愛情勇往直前,蔑視時光和死亡。

我想起了十五歲那年的出走。我坐上一列朝東的火車,到了海邊。我發現海很臟。當我第二次見到海時,我看到的是整個已經凍結的大海──最後我在北冰洋的一塊猶如陸地的浮冰上找到阿良。他已經封在冰柱裡,面容和藹,栩栩如生。我隔著不可融化的冰撫摸他。那些堅硬的冰寒冷得令人刺痛如觸摸灼熱的鐵。我發現我已經不認識阿良,他不是我認識的任何一個人。他看起來英俊、可親,他是白馬王子和普通人的共同體。但我不認識他。我只知道這個預備和我結婚的人已經永遠封在冰中。他什麼時候變成冰人我並不知道。我也不可以就地尋找答案,除非我帶著鑿子和採集容器來採集封在冰中的空氣。除非我可以使用實驗室精密的儀器準確測出C14的含量。可是我沒有帶任何行李。我穿著薄如蟬翼的鵝黃色的裙子,兩手空空,簌簌發抖。我身體裡的水已經全部變成了冰。

200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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