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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韻
翻譯[走多]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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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得理余光中的賊】 【如果在冬夜,一個黑手】 【我等孽子之輩】 【不管黑貓白貓,會報明牌的就是好貓


懶得理余光中的賊

  不知道傳統的三百六十五行包不包括「翻譯」這一項--我猜是沒有,像我現在一時之間能想得出來的做過這事的古人都是名人兼差或玩票性質,例如辛辛苦苦翻譯他從天竺國辛辛苦苦帶回來的佛經的玄奘,或者是曾經替唐玄宗翻譯西域使節所呈上的「番文」書信的李白:哪,前者的主要目標當然是在弘揚佛法,結果似乎即使是堂堂大唐也少有既深具佛學造詣又精通梵文如玄奘者,他老人家只好「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地接掌了佛經翻譯的重責大任(想來他應該是比較類似召集人/總編輯/校譯審稿,手下當然還有僧眾進行翻譯);後者顯然是因為常常奉旨進宮提供「美酒喝到飽+即席吟詩」等高級娛樂(同時還得冒著作品惹惱貴妃之類的風險),而且他又正好通曉番文,於是在皇帝老兒一聲令下,被尊為詩仙的大詩人也就客串了一下外交部小官的工作。除此之外,能靠翻譯--更重要的是,「單」靠翻譯--而留名青史(至少是中國歷史)的人幾乎是完全沒有,否則別的不提,就說張騫通西域、鄭和下西洋這類路途迢遙、時間長且次數多、又有重大文化影響和歷史意義的行動吧,難道他們浩浩盪盪的陣容中就不會帶上幾個通譯?但我們可曾聽說過其中的誰誰誰呢?

  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近一兩年來,我慢慢癒來癒覺得--哎,幹咱們這一行的似乎跟柏尼﹒羅登拔之類的「雅賊」有些類似。怎麼說呢?就是當我們的活兒做得讓別人注意到的時候通常不是好事--小偷失風被逮,翻譯出錯被抓包;而你做得精彩、做得巧妙的時候則多半不會有人留心--小偷神不知鬼不覺地得手後飄然遠去不留痕跡,譯作出版後讓讀者讀得渾然忘記自己手上的書曾經過外文中文的偷龍轉鳳。若說真有人留心嗎,大部分也都是某個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的同行在暗中點頭欣賞,要不就是職務與吾等直接相關的人--警察之於偷兒,編輯之於譯者--在工作之余自言自語一聲「這小子撬鎖開保險箱的技術真是不賴」或者「這家伙的譯注資料查得還蠻詳細的」之類,至於當事人(或說「慣犯」)基本上是聽不到什麼讚美之言的,頂多只能自己私下鼓勵或至少慰勉自己一番。當然啦,雖說翻譯有誤一般不會惹上什麼太大的麻煩而偷竊失手可是要吃牢飯的,但是人家柏尼的店裡還能悄悄供著一位偷兒的守護聖人(雖然我有點懷疑那是不是卜洛克自己瞎掰的),更別提希臘神話裡有身為主神之一的赫密斯剛出生沒多久就小鬼難纏地偷了一群羊、長大後掌管的職司更光明正大地包括竊盜在內,想到這就讓人頗為氣餒--誰可以告訴我所謂「翻譯工作者」有什麼光彩的神只、聖徒、或最起碼傳奇人物可以讓我們沾個光往自己臉上貼貼金的?

  當然,你會說,至少我們有傅雷、樑實秋、余光中等備受尊崇的巨擘前輩可以追隨效法、心向往之啊!但老實說,做為一個忝有數年二十余本實戰經驗的翻譯從事者,我並不認為我們能跟這些文學翻譯大家攀上太多關系。好像是兩三年前我曾在報上看到一篇叫做〈翻譯工業不可期望譯者人人皆是余光中〉的文章(作者陳中芷,刊於中時,日期及版面不詳:這就是剪報沒有順手記一筆的惡果),相當簡明扼要地指出目前台灣譯書市場的種種問題不在話下,不過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與其說是它(確實令我心有戚戚焉)的內容倒不如說是它的標題--我很清楚記得當下看到那題目的第一個反應就是:這不是廢話嗎!既然都已經明白點出咱們這一行是翻譯工業了,靠工錢吃飯的翻譯作業員(套用近年來工廠招人改用的中聽職稱)和享譽文壇遊於杏壇的翻譯藝術家,兩者的條件、資源、處境、甚至地位相差根本不可以道裡計,還說「不可期望人人皆是」雲雲,讓人難免有點啼笑皆非的感覺。

  所以我說,我們這些賊是懶得、或者更精確地說是沒本錢「理」余光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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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冬夜,一個黑手

  翻譯真難。隨便拿起不管哪一本談翻譯的書,作者開宗明義一定這樣告訴你。除了人人都能朗朗上口的信達雅三達德(類似智仁勇、信望愛之類的),理想中的譯者應該/必須是中外文造詣俱佳的、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語文能力高超之外更具備豐富專業知識的,如此這般。如果你是個剛登陸地球(特別是降落在台灣)的外星人,看到書上這樣說必然會以為從事翻譯之人個個內外兼修學富五車身懷絕技觸類旁通,就算不被當成國寶級大師,也絕對是專業備受尊重、收入相當豐厚的一群,就像航空公司的駕駛機師一樣。但是,唔,既然你不是人生地不熟的外星人,這「但是」什麼應該就不需要我多說了吧?

  這裡的問題顯然在於飛機開不好可是會死人的,而一本書就算譯得再爛再慘不忍睹也不至於鬧出人命。(極少數死於非命的同業如魯西迪《魔鬼詩篇》的日文版譯者,顯然也不是因為他的譯文品質引起殺手不滿!)我並不想因此就接下去說「什麼阿貓阿狗都在做翻譯」之類妄自菲薄也對不起大多數(可惜我沒有辦法說「所有」)認真工作的同業的話,但國內翻譯品質的良莠不齊確實是不爭又令人泄氣的事實。有時候身兼讀者和譯者的我實在很想跳出來大喊:拜托不是只要懂外文就可以做翻譯的好嗎就像不是只要能開口講話就隨便哪個笨蛋明星都可以出唱片騙錢一樣是的,每當大家搖頭嘆息或咬牙切齒地提到翻譯品質低落的問題時,譯者當然是眾矢之的,畢竟那些令人搖頭嘆息或咬牙切齒的文字就是出自他們的手筆。但如果你要問我為什麼會有這種令人搖頭嘆息或咬牙切齒的問題,很對不起我得脫口提供一個非常老套沒創意的大白話答案,那就是:錢太少。是的是的我知道這種答案聽起來簡直敷衍塞責甚至寡廉鮮恥一如劉冠軍案中各相關單位或人士的說詞,但跟他們不同的是:我說的可是實話啊!在此請大家先忍耐一下瑣碎無聊,讓我來算一筆翻譯黑手(是修車廠的那種黑手,不是把某某專案幾十億的錢搞不見的那種黑手)的流水帳給各位聽--而且帳目一清二楚一窮二白,可不像秘密預算那樣喲。

  目前出版市場的譯稿費平均每千字從五百到八百台幣不等(至於五百以下的則簡直不忍/堪聞問了),也就是說一本二十萬字(算是偏厚)的書「值」十到十六萬元,這筆錢當然是稿子全部完成之後若幹時日(通常是一個月)才拿得到,而且在你終於收到那張不見得全額都是即期的支票之前,國稅局已經先下手為強不由分說地扣掉百分之十了。喂喂,你說,我們一般老百姓不管做什麼工作也都是要交稅的啊!好吧,姑且不管那被一口咬掉令人肉痛不已的10%好了,就說這十到十六萬又是在多長時間之內的進帳?即使不考慮出版社所訂的期限問題--時間太緊迫當然會直接影響譯稿品質,不管是整本「發包」給同一個譯者,還是把書大卸八塊分給數個譯者同時趕工--一個譯者,至少是以翻譯為專職的譯者,就算有意願且有實力去精雕細琢咬文嚼字,也不可能負擔得起把一本書的工作時間拖到四個月以上:這算數很簡單,十六除以四每個月平均收入四萬看來還算可以,但十除以四呢?一個月賺兩萬五當然也能活口(若要養家則很困難),而且你還得一直接得到書,但是「航空公司駕駛機師」之類一定水準以上的專業顯然就不必指望或至少說很難奢求了。

  我的意思當然並不是、絕不是說,酬勞微薄這個藉口就可以做為原諒差勁翻譯的死金牌,但是在譯書市場完全受商業機制宰割的狀況下,一個並不輕鬆、待遇又不佳的工作怎麼可能吸引優秀的人才投入或者久留?大部分的譯者經過若幹時日(也就是發現原來沒名沒利又吃力不討好之後)會另謀高就或至少身兼他職;缺乏足夠誘因讓人願意戮力以赴長期耕耘,好譯者的養成變得比較像是個人單打獨鬥、面壁多年的艱苦修為和堅持,而非盍興乎來、後浪推前浪的江山代有才人出。那麼如一些關心譯書品質的人所鼓吹或主張的,延請「學者專家」來翻譯是否就能解決問題?這種說法乍看之下似乎是尊重專業,事實上卻恰恰忽視了翻譯本身就是一項專業的事實。翻譯除了講究語文能力和本身的學素養之外,絕對是需要經驗累積和不斷學習磨練的,心有旁騖得時時靠其他活計掙錢的譯者固然難以進步成長,術業有專攻的專家也不見得會是稱職的譯者;再說學者專家都各有正職的研究或教學工作要進行,就算譯筆甚健也只能偶一為之,以如此杯水車薪來應付出版界大量的、各式各樣的譯書需求是不切實際的,更不用說改善整體譯書市場的生態了。何況,我們難道要把翻譯品質的提升全寄望於這些「票友」,而無視於關系到眾多靠這一行吃飯的黑手們的、更常態更切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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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孽子之輩

  當然,也不能說國內完全沒人在注意這個問題,例如各文學雜志三不五時會出個翻譯專題或特刊,政府和民間也有極少數針對或起碼包括翻譯此一項目的獎助金等;但前者多半只見學院高塔內舞文弄墨式的清談--比方說「論莎士比亞劇作中『玫瑰』的三十八種譯法」之類的--後者則掛一漏萬九牛一毛,不論在數量或范圍上都與絕大多數翻譯黑手的日常工作相距甚遠,很難對譯書工業達到鼓勵、激盪、甚至監督的效果。近來倒是有些有心人起而行另辟蹊徑,例如「翻譯工作坊」(http://home.kimo.com.tw/transws)的成立,「希望一方面讓有興趣的朋友們有共同討論的園地,同時更期許能成為國內譯評文化的橋頭堡,帶動翻譯書譯評的風氣,進一步提升國內的翻譯文化」(引自該網站首頁)。這其中的關鍵字在於「譯評」。工作坊的發起人之一傅大為就慷慨陳詞曰:「評論一本翻譯書,與評論原書,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所以,若是評論一本翻譯書,但卻不評論其翻譯,假裝其為原文書,則是不負責的行為。」身為大部分時間被當作隱形人的譯者,我自然深能體會及同意這種看法。偶爾在書評版面不小心見到自己翻的書,我第一個反應就是迅速掃瞄一遍有沒有什麼誤譯之處被糾舉--小偷在報上讀到自己幹下的竊案報導,趕快故做鎮定地看看有沒有留下什麼失誤線索被人家發現。至於書評作者如果福至心靈順筆帶上一句「翻譯流暢,可讀性甚高」之類,我都是把它當作「久仰久仰、幸會幸會」這樣的客套話來看,當不得真的。(必須趕快說明的是,我也了解書評者受限於一兩千字的篇幅,不可能洋洋洒洒旁徵博引地寫它個面面俱到,重點只能放在書的內容簡介和評析,至於翻譯部分只要沒有大錯通常都無暇談及。--這話不說清楚不行,免得到處得罪人哪)。

  要正視翻譯品質的問題,建立良好的譯評體制當然是不可或缺的一環。我多少可以理解戚國雄說「『創作』是嫡長子,有正統學術價值,次為『翻譯』,屬非正統之孽子旁枝,是字典加文法書的工作,而『譯評』則等而下之,為『孽子之孽子』,連旁枝末流都夠不上」的那股窩囊氣。做為一個每個月都花不少血汗錢買書、關心也挑剔國內出版品質的讀者,我當然樂見也讚佩這方面的努力,但換個角度,我在讀譯評的時候卻很難不油然而生某種無奈或無力的感覺。一篇譯評會提到的問題基本上約略可分為三類:一、譯者最起碼不該犯(也是最容易被識破)的錯誤,包括字義文意語氣專有名詞特殊典故等等等;二、意思大致通順無誤,不過或可有更貼切或更漂亮的譯法;三、就原作者的思路或理論體系做解釋□清--這點最常見於專業理論/經典作品,評者和譯者的門檻要求當然也更高。除了第一點是勘誤性質其實主要不該靠譯評來做之外(這當然應是編輯的工作,後面還會談到),後兩部分的相關討論是很重要也絕對能讓讀者譯者都受益無窮的。但翻譯工業畢竟不是學術研討會或者文學獎評審,在沒有嚴重失誤的前提下,字斟句酌、慢工出細活的講究對我們這些生產線上的作業員而言近乎奢侈,就算不說「非不能也實不為也」(這樣好像太抬舉自己了),也是心有余而力(不只是才力,更是財力)不足的。

  傅大為在〈STS翻譯與校訂的幾點參考要則〉中指出,「一本翻譯書的翻譯錯誤,可能有如下幾種:a,外文程度不行,b,譯者所具有的各種意識形態(如政治、性別、文化等)的誤導,c,譯者知識的背景對原書主題的生疏或誤導,d,譯者不小心誤讀。」這四點都所言甚是、都很值得反省檢討,在翻譯工作坊所收錄的一些譯評中也可見到評論者對特別是b、c兩點的用心著力。問題是這兩項適用的范圍畢竟比較局限於特殊專業理論性的作品,我可以理解翻譯工作坊諸君(多為學術界中人)的嚴重關切,因為這類作品的翻譯直接關系到新/重要思潮的引介和傳播;但對於佔譯書出版量大宗的其他書籍而言,似乎除了a,也就是「字典加文法書」的最低下限之外,依然沒有更進一步的評析標準。此外,我覺得論者慣常忽略了「一本翻譯書並不是直接從譯者的電腦裡生出來然後就送到書店去上架」這項重要事實,換言之,忽略了出版社在這其中扮演的決定性角色。在一本翻譯品質欠佳的書竟然會出現在讀者面前之前,出版社是不是有義務也有責任應該:a,慎選/篩選稱職的譯者,b,由編輯仔細處理稿件,c,如果有需要,請專業人士加以審訂,d,萬一真的不得已,將譯稿交給其他合適譯者再做修改潤飾?更不消說很多時候出版社選擇交到譯者手上的「原書」根本不是原文,而是原文的(天知道品質如何的)英譯本--難免使有被迫害妄想的讀者產生對第三手翻譯的焦慮;同樣的,這並不能一句「台灣缺乏英語以外的外文人才」就搪塞了事,國內第二外語的人才確實較少但並非完全付之闕如,何況需求/重視程度與人才多寡之間的關系也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條列還可以繼續下去,出版社編輯過程中常見的差錯又可分為a,譯文的錯誤和疏漏沒有糾正,b,該添注的資料沒有補充,c,不該改的地方被改,扭曲了原本的字義文意,甚至使正確的譯名或注解變成錯的,d,削足適履或胡亂修剪行道樹式的刪修,原書的題獻謝詞索引書目等等憑空消失早已不稀奇了,偶爾看到一本從序到跋、從圖表到注腳、從參考書目到中英對照索引一應俱全的書簡直就足以讓讀者受寵若驚感激涕零

  再一次,我不是要把譯者的責任都推到出版社頭上然後黑鍋都丟給編輯去背--而且我也知道出版社編輯的處境恐怕不比我們這些翻譯黑手好到哪裡去,這點可能需要另請專職編輯苦力來吐吐他們的苦水。總之,我想講的是,不論譯書的品質好壞,出版社在它的生產上都佔有絕對的主導地位,但譯評之力於出版社有何哉?說得更露骨一點,在台灣一本書譯得好不好跟賣得好不好並沒有太大關系--既然出版社認為讀者不在乎翻譯品質,而銷售量也似乎証明大部分(也就是除了寫譯評的那些龜毛家伙之外)的讀者確實不在乎,那麼出版社當然也就在商言商地不必去在乎;控制生產的環境條件若沒有改變,讓譯者單獨承受批評的壓力不甚合理也沒什麼用處,想要藉此「提升翻譯文化」未免有些驢唇不對馬嘴的尷尬。老實說,我在這一點上的看法毋寧更接近陳中芷那篇文章所說的:「想在市場報酬限制下,每年等翻譯成品出版後,再伏案苦苦評論,選拔好譯書譯者,訴諸譯者的榮譽心,期望達到消基會的效果。這種封神榜式的做法,還是太過童□。講翻譯是技藝,就得細索磨技的基本條件和環境,是否還有先行改善的空間。」「改善的空間」當然是有的--而且大得足以停放好幾艘拉法葉艦。問題是該怎麼改善?這,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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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黑貓白貓,會報明牌的就是好貓

  其實我自己從事翻譯也不過四五年,比我更有經驗、更有資格發表意見的同業前輩絕對所在多有;然而台灣藝文出版界至今鮮少聽見來自譯者的聲音-以我小人之心的猜度:大概是大家忙於累於工作之余,很難有那個心力或心情來高談闊論吧?(例如我自己每交出一本書稿,就會有相當長一段時間沒胃口碰電腦、寫東西,只想整天躺在客廳看電視)但日復一日翻譯的過程或許有點像貓舔理自己的毛:是一種爬梳、一種整理,帶來必須的清潔和秩序卻也在胃裡累積起毛球,不咳吐出來終究是不行的。當然啦,貓把毛球吐出來之後就可以甩著尾巴走開了事,但我還得面對給這篇文字下個結論的窘境。

  陳中芷文中說,「各自為政的譯者能夠組織起來彼此交流,或許會是改善譯書品質、爭取譯者工作保障另一種更積極的途徑」,善哉斯言。他並舉出德國的例子,「支撐譯書的專業品質既不是政府也不單靠學院裡的資源,而是大小的翻譯工作者協會。組織化的結果,是供得起譯者獎助金和各種進修機會,以及法律保障讓翻譯品質可以不完全受制於出版社有限的報酬,也讓翻譯工作的性質脫離十九世紀中期以降德國教授夫人附庸風雅的智力較勁」,聽來令人好不神往。但外文中譯的情況更加復雜的是,譯者來源並不僅限於台灣,還包括各種外語人才更多(尤其是所謂「冷僻」的外語)、稿費卻可以更低的中國大陸--何況有很多經典著作在海峽對岸早就譯好現成了。(至於大陸的譯稿是否要經過更仔細的編輯以適合台灣讀者,這有時候得看各出版者的「良心」,或者這麼說吧,對支出成本和書籍品質之間比例不同的考量。)在人口龐大、極具發展潛力的中文閱讀/出版市場中,如何將兩岸譯者各有所長的這項事實化為良性競爭交流而非互相削弱牽制的惡性循環,是個嚴肅也龐大的課題,顯然不是本文范圍(或本文作者的能力范圍)能夠觸及的。與此同時,吾等翻譯業界勞工除了繼續在崗位上打拚期待「福氣啦!」的來臨,或許暫且只能做做不著邊際的、關於(我從來不買的)樂透彩券的夢--等我中了頭獎,就來開一家出版社支付優厚的薪資給認真專業的好譯者和好編輯、不計血本出版好書雲雲(而且獎額一定得是獨得至少上億,這樣才夠我賠一段時間啊!)

  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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