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讀者的前言
這完全不是任何一片土地都可能發生的關於個人的經歷,我想退出這種外部環境的特指性時,發現很難。但我的本意只想說,一個人的一生就是不斷與偶然相遇的一生,與他的環境的相處也是偶然的。
“當一個肉體偶然地產生了,靈魂與之相逢,命運就產生了”。肉體死亡了,靈魂沒有了載體,但靈魂仍在。
有人問我,你以為的靈魂是什麼?我無法回答他,我只能列舉一些例子來說明,如:當一個丈夫要放縱自己的情欲時,他想忘記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以及深植於我們社會的倫理道德規范,讓肉體沉浸在欲望的歡愉之中,這時他的心又隱隱地感到不安、罪過和內疚,這種讓他感覺到與肉體歡愉相矛盾、相抵觸的就是靈魂。
又如:當一個犯人被無情地鞭撻,讓他感到疼痛的是肉體的痛覺神經,但能讓他感到受辱、為表示勇敢而使他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卻是靈魂。
有一位朋友看了這本書稿後對我說,應對命運進行追問而不是認同。而我認為這只有神靈才做得到。
作為被動降臨人世的偶在個體來說,這是勉為其難的。那麼,誰是神靈?是“我
不知道的一個萬能的‘生命’、‘東西’、‘所有沒有載體的靈魂群’或是‘祖先集體的思想’”。
不管它是什麼,問題是我們應怎樣追問?追問之後又怎樣?不認同又怎樣?能改變當下生在的個體命運嗎?
我們生來就要承受生命的沉重。“‘自然人’生存的真實不是理智而是意志,不是謀略而是抗爭”。不管是什麼,最後,面對命運的強大,我們都只有俯首稱臣。
“法律是人類的理念,用以規范私人間的關系”(基斯洛夫斯基)。
法律,對自由生命個體來說,有時候它就是挖在我們客廳裡的一個陷阱。粗心大意的人掉進去的機率多些,但一個謹小慎微的人不見得就一定不會掉下去。掉進
了陷阱的人是“倒霉蛋”。那麼,站在陷阱外居高臨下,俯視這些“倒霉蛋”的人,就有權對他們進行審判嗎?
當然有權力審判!因為在審判他們的同時也在審判自己。但居高臨下的地位就不一定了。
我的故事都來自於囚徒,每一個人物都有真實的原形。她們已經被釋解法律的人判定了,有些也被我判定了,但那不應影響你的判定。
因為釋解法律的人和我都可能判定錯了。我只想將這些人物介紹給你認識,希望能幫助你得出你的結論和你最後的判決。
這本書講的都是一些被《布拉格群島》作者及政治犯所鄙夷的“刑事罪犯”的故事。這種心理優勢是否值得炫耀?誰在“引發犯罪”或誰是“同案犯”?她們的生命有無價值?……。這些,還需要你和我一起來確定它。如:雙雙丈夫對雙雙的強奸,形成了雙雙殺人的動機?對死的概念,對生存的無知覺狀態,是因雙雙“出生的艱難”導致的智商問題?還是雙雙與處在植物狀態的雙雙母親一樣處在植物狀態?那麼,是“生命的貫性”在犯罪?情愛是存在於人心之中?還是存在於兩腿之間?
芳菲和小星是“無常”在犯罪?
芝子和顏芳的故事裡什麼是“罪”?錢?下達囚禁命令的人是否犯罪?
叨嘮的老太婆是丹東與羅伯斯庇爾之間矛盾沖突下斷頭台上的丹東?
鄧紅是走入了情愛的困境,由失控的性情主宰了犯罪?
小蔓故事裡的被害明民,是對愛的專制及如安娜卡列妮娜般的憂鬱症的被害?
珍莉故事裡三十幾條有著一多半是孩子的無辜生命的死亡,真正的罪人是誰?是歷史?是生存的欲望?是無視這種狀況的官僚?或不過是小星偶然遇到了生產日的雨天?
黃小調和洋瑪麗的罪是由“偶然”所引發?黃小調偶然死了父親;洋瑪麗偶然被生出又偶然遇上母親原來的情人……。
皇後謝和阿紅是“強者為王”這樣的生存之道促使她們拿痛苦來取樂?是否有我們這個時代所造成的普遍“家教的誤會──溺愛”所引發的犯罪?
桂蘭故事裡那“生之累、死之輕”的張老漢一家是否是同案犯?
林五夫妻及父母的死亡錯位------;邪惡的來源?
花兒是社會公德與生命個體求生之間的矛盾、沖突引發的不軌?患癲癇病的丈夫及他母親,在婚前隱瞞病情是否是花兒的“引發罪人”?
是否因人的價值困惑而引發犯罪?
雙雙和張家媳婦她們一生的意義僅是性工具或生育工具,對於這樣的價值的不認同,從而引發悲劇?有多少人的一生是在有帶著豐富的生存意義而渡過的?佔整個人類的比例是多少?這裡有價值的高低、輕重嗎?
單個人體存在的意義,對之於漫長的人生,對之於地球,對之於宇宙是怎樣的?
對之於地球,人的存在是地球的負擔?就如一個細菌對之於人?對之於整個宇宙,人的存在是否是虛無的?人類在感知它時,是自卑的、脆弱的?而宇宙對之於
人類,是否有感知?這樣的發問是否會促使人絕望而後犯罪?
身體感覺存在而靈魂感覺消失那是否是皇後謝這樣的粉妹們及雙雙這些人的狀態?或僅是靈魂感覺存在而身體感覺消失是否是獄中的芝子、叨嘮婆等人的狀態?
這些是否會引發消滅肉體的欲念?
芝子消滅了她的肉體。
黃小調消滅了她的靈魂。
就寫作本身來說,我無一尊師,自然就不知道怎樣離開自己的本來文筆去做更為讓讀者青睞的努力。其實任何作家都不會放棄獲得讀者的努力,我也一樣。我不自信我的寫作,但我卻需要寫作,需要將我的經歷寫出來。不僅僅是為了自己。
從小我就立志當一個治病救人的醫生,我已經失敗了。現在我只想讓自己成為某個也和我一樣有生存困惑的人的陪伴,那種能夠在對方將話已說完,想要放棄生命的繼續時,能夠互為對方從容實施“安樂手段”的人。
“我不能釋解你的苦楚,不能消除你的不安,無法抱慰你的心碎,但我願陪伴你。給你講一個我親臨的故事,也許你的心就會好受些”(劉小楓)。
小蓓 二零零一年四月於上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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