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親人,朋友和其他(節選)
吳(1)
吳先生對江小姐說:“江小姐,你不知道,一成家一有孩子馬上感到了生活的壓力。看見你,覺得年輕真好。”江小姐沒說話,心裡尋思,吳先生不是當真的吧。如果要吳先生扔掉車子房子票子孩子妻子,過江小姐一無所有飄飄盪盪的日子,吳先生是過不舒服的。由此,有“五子”的吳先生比沒有五子的吳先生好過一些,但從有了五子的吳先生的角度想,確實也沒有什麼大快樂。明知山上什麼也沒有,卻還是認真地爬上了山。明知沉重了吳先生,認真成就了吳先生。
……<《吳先生》>
吳(2)
剛來波特蘭,我的朋友W告訴我讀法學博士(JD)就象坐牢一樣。他北大法律系畢業,工作了幾年,在波特蘭讀書3年,以第一名的成績從西北法學院畢業,回到成都,沉沉浮浮,現在自己開所。
W剛來的時候瘦瘦的有著動人的笑容,畢業的時候胖胖的無精打採的。他在這兒十分想念在國內的妻子,盡管他一直要離婚。妻子來了,兩人在美國生了一個孩子,盡管W還是要離婚,不要孩子。W有兩方治百病的藥--結婚,離婚。我臉上長青春痘,W說“結婚。”H與妻子吵架,W說“離婚。”
W除了學習外沒什麼事做。他把〈擔保法>翻譯成英文,他把什麼都翻譯成英文。他來借磁帶,還的時候告訴我他把〈有沒有這種說法>這首歌也翻譯成了英文:
"Is there such a thing我以為是大寂寞。<《吳先生》>
frequent fliers are closer to the heaven, closer to the heaven
Is there such a thing
More coffee produces better writing, better writing
Yesterday I attempted to make a deal with the god
asking him to change my destiny"
吳(3)
吳還在波特蘭的時候,吳,劉,鄧和我去俄勒崗海濱玩,玩著玩著就開始討論該為吳新生的女兒起個什麼名字。
吳是北大才子,上高中就偷偷寫了幾本詩集,是性情中人。吳有個理論:無論是人還是社會,能夠簡單些就會更快樂滿足。他自己活得太累是因為他太復雜,看到和享用的幸福和痛苦都比別人多。所以“吳簡”這頭兩個字就先定下來了。怕重名,還得想一個尾字。
鄧是電影出身,當時的理想是拍最好的三級片搞有品味的黃色雜志並掙大錢。(現在當然是在NYU拿電腦碩士文憑)。他一下就說出了“簡雲”等典型的玉女名。我建議叫吳簡箋,看著聽著意思都不差。大家七嘴八舌又說了好幾個,但都不是太滿意。
最後劉,當時在加州大學柏克利分校讀書,說:“就叫吳簡多好啊。以後男孩子寫情書,開頭就是‘親愛的簡’,多好聽!”
四個法學博士立馬被“親愛的簡”折服了。於是女孩叫吳簡。<《我的留學生涯》>
何 顯
何顯是高中同學。高中是一所農村中學,招收的都是聰明、朴實又勤奮的農村學生。所以理論上來講何顯是聰明朴實又勤奮的。
高中班主任皮塔娶的是大學女同學,深知男女生坐得太近的便利性,所以把理科班本來就不多的女生揉成一團排在講台底下,就象本網頁的那只手似的,周圍是無邊無際的籃。何顯在那堆藍裡,一直沒有機會學習如何跟女生說話。
何顯高中三年一直考不過我,最後一年末,生了一場病(或是家裡出了事),休假幾周。回來就考過我了,高考也考得比我好,象我們班其他最聰明的男生一樣,最後都進了“老豬婆變鳳凰”的學校。何顯在那裡,一待就待了七年。所以,從理論上來講,還是沒有很多機會學習如何跟女生說話。
何顯畢業後找工作,選擇了美女如雲的上海。雖然工資不高,但是工作氣氛好,上班下班都可以學習如何跟女同志說話,所以,從理論上來講,何顯不用說也是很高興的。
我知道何顯一定說不過我,因為他缺乏與女生耍賴的經驗。所以亂寫一篇,以考驗他學習與女生說話的成就。<《XX亂說何顯》>
小 兔
九三國際經濟法班男生大分為兩派:學院派和“關起門來自己玩”派。前一派的特征是使勁學習,發表論文,考研考博;後一派的特征是躲在宿舍裡自己樂,並且給幾乎每個人起個綽號,尤其是女生。比如我被封為“壓寨夫人”,原因是314是著名的鴛鴦蝴蝶派,每到周末七個女生便各自到廈大海邊與人竊竊私語,我自告奮勇看守寨門。學院派的人自然不會在WC亂逛,只有聶衛來過一次,馬上又走了;GLOTTIS是“關起門來自己玩”的代表人物,而小兔是“自己玩”的樹上開出的異花,皆有兩派的特點。
小兔與GLOTTIS同一宿舍,與大頭隔一宿舍。他逢有自己玩的節目都參加得很高興,嘎嘎地笑著,比較容易滿足。但小兔學習成績好,也想寫寫論文發發,所以得到學院派人的默認。小兔一直是我們班的學習委員,零零碎碎的事情特別多,老是腿腳勤快地在各個宿舍跑來跑去,往女生這邊走動也多,所以人緣特別好。全班人都親切地叫他“小兔”。
小兔的兔勁從他給我寫的畢業紀念冊上就可看出一斑。他畫了一只鬼頭鬼腦的兔子,然後寫道“你一定說這只兔子畫得難看死了,我舉雙手雙腳讚成。畢竟酒精不饒人。”他在所有的紀念冊上留下的生日是“要要發”(118),得意得不得了。我看見一本就改為“要要飯,與小兔共勉。”
本來就是,93級的大學生一畢業就好象失業,哪有那麼多人發財呢?大家也就是到處找工作要飯而已。所以下次見到小兔,第一句就是“小兔,在哪裡要飯呢?”<《小兔與要飯》>
黎 黎
黎黎,四川瀘州人,系花,漂亮是沒得說。大一進校軍訓,同系大三一男生搶在所有人前頭天天去上弦場送雪碧。大四畢業沒多久,黎黎便與雪碧結了婚。雪碧曾以唱黑豹聞名於廈大,自從與黎黎結婚,黑豹自然成了花豹。
黎黎性子出奇地好,當初與雪碧談戀愛經常晚歸被舍人鎖在門外,她輕輕呼喚輕輕哀求,並不對舍人怒目相向。她還寫些詩歌什麼的。美麗,溫柔,靈秀集於一身,讓人很擔心有人會“一見黎黎誤終身”了。
2000年初我回廈門聚會,黎黎到場時大家鼓掌歡呼,如眾星捧月。
黎黎何嘗只有美麗呢?可是我一想起黎黎,首先想到的也是她的美麗。這就象克林頓,如今這個名字總讓人聯想起我的校友萊文斯基(目下又與希拉裡聯在一起),而萊文斯基本只是克林頓生活中的一個事故,因為大家老說,克林頓便只好生活在這個事故的陰影下,天天對付著。<《寫在紀念冊邊上》>
小 回
我一直想知道小回是怎樣成為小回的。
小回安排自己的生活象電影導演安排主人公的生活那樣認真。她欣賞的東西比別人多,說話做事的方式又和人不同,所以也特別來事兒。她蹬蹬蹬地捧著書去教室學習,好象電影中五四女青年投奔革命似的熱忱;她賴在宿舍裡廢寢忘食地看武打言情小說,象電影中那些對未來沒什麼想法又出身良好的社會青年;她揚起絕代的眉毛開始繪聲繪色地講某個男人--“我有一個小秘密”,好象電影中剛剛被誘惑的少女卻沒有少女的羞澀,或者象經常在外偷情的少婦又多了少女的興高採烈。有一回我聽到小回在313號淘大哭,然後是蹬蹬蹬的急促的腳步聲,帶著哭腔大喊“你們都欺負我”,把門狠狠一摔,恩斷義絕地哭著沖出門去……我坐在隔壁呆住了,喃喃地說 “怎麼可以這樣,怎麼可以這樣,小回你怎麼可以活得這樣認真徹底!”把真實的生活活成一部大悲大喜的電影,而人們也許會為電影哭泣和歡笑,卻對生活無動於衷。這樣的年代,大家靠無動於衷或貧嘴巧言來保護自己,好象誰先表露內心誰就先受傷,你卻懷著一腔的勇氣,上進心,熱情,感悟,傷心,等等等等,不設防地顯露出了內心的高潮與低谷。這是我記憶中的大學時代的小回,聯同她的“回眸一笑百媚生”。
畢業三四年小回已是出落得很有風格了。金絲邊的眼鏡,光滑細好的皮膚,紫色的西裝套裙,新穎又端莊的高跟鞋,很精神的短頭發,活脫是幹練迷人的白領。然後小回在一群人中開始 “講述”。她微微側著身子,一腿閑閑地搭在另一條腿上,一手輕輕地蓋住另一手,眼睛瞇瞇地笑著,開始講述。然而完全沒有閑閑微微的意思,她用有著鼻音的夸張撩人的聲音,晃著頭,舞著手,小菜一碟地把一屋子人笑得前俯後仰。明明是完全愚蠢的語言和方式,聽者卻不得不承認講述者絕對聰明。
小回啊小回,你用絕對有趣的方式講別人的故事,用全不可信的方式講自己的故事。那麼那個在講述者背後的小回又是誰?我也一直很想知道你十年二十年後會是什麼樣子。<《寫在紀念冊邊上》>
黃 X
黃七長得很有味道。有時候我醒來,睜開眼睛,靜靜地看著對面下舖的黃七坐在桌子前看書。陽光從她右側的窗戶射進來,親吻著她明亮的眼睛,長長的眼睫毛,很好看的鼻子和性感的嘴唇。這使我想起陳染的小說標題《嘴唇裡的陽光》。
與黃七朝夕相處了四年,她的事我是多少知道一些的。說到黃七,就不能不提“蜘蛛事件。”如果真寫蜘蛛事件,黃七肯定要找個機會砸扁我的狗頭。黃七是愛把自己藏起來的人,不和她走近,不知道她的美麗,幽默和靈氣。有一點“SAVE HERSELF FOR SOMEONE SPECIAL”的意思。
事實上我決定對314所有的故事保持沉默。當初沈從文充滿愛意地給丁玲寫了一篇傳記,把當時一心只想做革命女性的丁玲寫成一小資產階級女性,被丁玲記了一輩子的仇。兔子不吃窩邊草,意思是說,否則死得很難看。<《314的妹妹們》>
江 虹
拉著黑色的小行李箱,一直拉到門口,鐵門開著,紗窗門關著,我在門外亮處,他在門內暗處。貼著紗門往裡看,江虹正系著圍裙,哼著小曲,叮叮當當地炒菜。
“兩年不見,果真成了家庭婦男了。家庭婦男,開門。”
江虹這才看見我,咧開嘴笑得象情人重逢似的。他擦擦手,斜過身子把紗門的保險打開,一轉身跑到裡屋不見了。
我只好自己把門拉開,行李拖進去,換拖鞋……冷不丁江虹走出來,把個什麼東西往我手裡一塞,說“抱抱你的小侄子。”然後嘿嘿地兀自笑著。
我象雙手夾著只十幾斤重的大田雞似地舉著驄驄,不知道怎麼辦好。孩子看著我,似乎還沒回過神來,將哭未哭的樣子。我趕緊舉著他塞到裡屋嫂子的手裡,自己跑出來了。江虹還在那裡嘿嘿地笑著,手裡拿著把鏟子。
我跑過去,踮起腳,把手插進他的頭發裡亂攪一氣,攪到不能再亂為止。手一鬆,頭發又恢復成了原來的樣子。“終於有人管你了,頭發也幹淨了。”
他說:“說真的,我還是喜歡有人管管我。”
我很滿意地看著他:脖子上拴著根紅繩,掛著我花兩塊錢人民幣從地攤上買來的小佛像;腰裡系著我二十幾美元買的Kevin Cline的皮帶;手腕上戴著G送給我的對表中的男表。
“哥,你比以前胖了些,帥多了。沒想到你還戴著那兩塊錢的玩意兒。你可是兩年沒給我寫一封信。”
“你知道我不愛寫信。丫頭騙子,你用兩塊錢從我這兒騙走了八千美元,我當然得天天戴著這玩意兒。對了,想吃什麼,咱們去買。”
“螃蟹,青蛙,雞毛菜。”<《親愛的哥哥》>
曾 X
曾,愛吹牛,法律系吹沒了市場,就吹到外系去。人緣極差,被302趕到了二號樓114,又被二號樓趕到了三號樓301。(說“趕”有些不負責任,或曰“呆不下去”) “郵票事件”使其成為過街老鼠。
我個人認為此人有可取之處,比如他熱情地邀請同學去桂林玩,比如看見我會把手裡的西瓜掰一半給我。(半片西瓜就打擊了我打落水狗的決心。)<《寫在紀念冊邊上》>
蛋 筒
……
有一次我對蛋筒說:“要我是男的,就娶你做老婆。丁一虹是古典美人型,象珍貴的花瓶只適合放在家中看看,易碎又不實用;而你是現代美人,既適合放在家裡欣賞又可以帶出去做夫人外交。你驕傲吧!”斜眼看到那人已喜不自勝,賣個關子,繼續說道:“也就是說你是那種廳堂上的貴婦,廚房裡的主婦,臥室裡的盪婦。”
“嗯?! 大膽 。”她伸出爪子,咧開嘴露出尖利的牙齒,雙眼鬥雞向我撲來,我“啊”地尖叫一聲,暈倒在床上。<《花間集:第一朵花,唐丹》>
……
羚 羊
至於羚羊,還是讓她自己說她自己。以下文字摘自Huah高中畢業留言冊:
很小的時候爸媽下鄉插隊去了,我哭著要跟去但還是被爸媽甩下了。從此後我和哥哥就留在了爺爺奶奶身邊。長大後,不知不覺中就和爸媽疏遠了,現在爸媽要我跟隨他們,但我是決意不肯的了。
童年是在爺爺奶奶身邊度過的,所以對他們我總有很深的眷戀。我發誓不管我今後生活如何都將好好對待他們。但是,天總不如人意。爺爺過早得走了。他的去世帶給我的不僅僅是難過,還有失落。爺爺是我最愛最崇敬的人。小時候我是爺爺的“跟屁虫”,無論他聽評書還是在忙碌,我總是跟隨在他左右。最難忘的是和他一起擺弄那幾棵既有名種又有雜種的花,其樂無窮。但是好景總是不長,隨著爺爺的辭世,這一切就煙消雲散,那幾棵在洪水中碩果僅存的花現在已雜草叢生了。轉眼間花神的祭日又要來臨,以往,爺爺總是虔誠地朝拜花神,我也在一旁叩頭膜拜,但是今年的花神看來要少受許多香煙了。
現在想來,我欠爺爺的實在是太多了。他一生辛勤地栽培我們,但卻養了我這麼一個沒用的混蛋。我曾想過要好好報答他,但是臨死連最後一面都未見著,這將使我愧疚一生。
我的家庭正如大多數平凡的家庭一樣,平靜,平淡,無光也無熱。所不同的是家裡出了老哥這一個驕子,但同時也出了我這麼一個浪子。從小爸媽就不怎麼喜歡我,因為那時的我是一個貪吃懶做,不理世事的小毛丫頭。記得爺爺為此給我一個美名“三好生”。這“三好”當然非德智體,而是懶饞散。長大以後雖然三好逐年下降,但我仍然成不了爸媽心中的驕子。無奈我也不願費力去刻意追求那不屬於我的優秀。我堅信屬於你的終究屬於你,不屬於你的在追求也無用。
從小我就不喜歡和女孩子呆在一塊兒。我喜歡男孩的洒脫豪放。所以小的時候我是村中的孩子王,打起架來還頗有點美猴王的氣派。玩橡皮弓,嗶啪管,爬樹,偷玉米,掏鳥巢等等玩意兒無一不會。所以到了初中我也無幾個女性死黨。進了高中,和男孩接觸不多,自然就和他們疏遠了。但我並不以為憾事,因為我有幾位真摯的女友。說真的這三年是我頭一遭和女性朋友接觸這麼深。以前我總覺得和女孩子沒什麼玩頭,因為我覺得女孩子比較心胸狹窄,並且膽小怕事譬如女孩子連小蛇都不敢玩。初三的時候我還把小蛇放在口袋裡帶到學校,結果嚇得她們哇哇叫。但是現在看來似乎女孩子也不盡然,你說呢?
很奇怪你怎麼……(省讚美我懶散饞,全無所謂,膽大包天的話一段)我相信自己總是一個凡人,凡人就有一顆凡心,平平凡凡,踏踏實實地走過平凡的一生。
■